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5-008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3 宗诉讼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 50,976,000 元(未包含利息
及诉讼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
庭审理,未产生有效判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
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时尚”)关联
方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隆汽车”)因未能按时、按期、足
额履约交付 AI 智能驾培系统,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公司遂向北京市大
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
件通知书》(案号:(2025)京 0115 民初 3033 号、(2025)京 0115 民初 3034
(2025)京 0115 民初 3035 号)等法律文书。现将前述法律文书涉及相关情
号、
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原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桐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二)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
诉讼机构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北京市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及其理由
受理机
案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案件阶段
构
原告与被告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签署了《北汽新能源 EU300 智能教练
车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BJTLQC-2021-07-26),就购买新能源智
能教练车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提供
驾培车未安装智能 AI 系统。按照双方明确的价格,每套 AI 系统的价格
(2025) 北京市 为 54,000 元。
京 0115 大兴区 针对上述问题,双方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被
东方时尚 桐隆汽车 买卖合同纠纷 9,720,000 元
民初 人民法 告应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180 套智能 AI 系统的交付及安装工作。
动以完成交付或安装准备,已经明显严重违约。
元为基数,以该年度 LPR 标准,向原告支付违约利息。3、请求法院判
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与被告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签署了《北汽新能源 EU300 智能教练
车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BJTLQC-2021-06-22),就购买新能源智
(2025) 北京市 能教练车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提供
京 0115 大兴区 329 辆装有智能 AI 系统的新能源教练车。然而,被告交付的 329 辆智能
东方时尚 桐隆汽车 买卖合同纠纷 17,766,000 元
民初 人民法 驾培车未安装智能 AI 系统。按照双方明确的价格,每套 AI 系统的价格
针对上述问题,双方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被
告应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329 套智能 AI 系统的交付及安装工作。
然而,截至目前,被告既未与原告沟通进展情况,也未采取任何实际行
动以完成交付或安装准备,已经明显严重违约。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原告与被告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2020 年 11 月 19 日签署《新能
源智能教练车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BJTLQC-2020-07-13、
BJTLQC-2020-11-19),就购买新能源智能教练车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意见。依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提供 785 辆装有智能 AI 系统的新能
源教练车。然而,截至今日,被告仅完成了其中 350 辆车的智能 AI 系统
安装,尚有 435 辆车未按合同规定安装智能 AI 系统。按照双方明确的价
(2025) 北京市
格,每套 AI 系统的价格为 54,000 元。
京 0115 大兴区
东方时尚 桐隆汽车 买卖合同纠纷 23,490,000 元 针对上述情况,双方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被
民初 人民法
告应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剩余 435 套智能 AI 系统的交付及安装
工作。然而,截至目前,被告既未与原告沟通进展情况,也未采取任何
实际行动以完成交付或安装准备,已经明显严重违约。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也未产生有效判决,目前无法判断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其他风险提示
截至2024年11月底,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通过
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占用余额约为2.20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4月修订)第9.4.1条等相关规定,
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6个月内清收2.20亿元被占用资金,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
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
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
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