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37,237.24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4.06%;同时,本次被担保对象之一深圳市同德通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德化工”或“保证人”)
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和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 30 亿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担保事项一
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
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2501022621),约定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通”)与上海银行在 2025
年 1 月 18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业务项下具体合同所形成
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二)担保事项二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或
“承租人”)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租赁”“债权
人”或“出租人”)发生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双方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售后
回租)》(合同编号:2025 年融字第 001 号),公司为前述融资租赁业务与华
通租赁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 年保字第 001 号),根据上述合同
约定,同德科创以售后回租机器设备的方式向华通租赁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本金为 8,000 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 24 个月,并由公司为上述融资租
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业务涉及的担保事项在前述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前,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37,237.24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46,237.24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53,762.76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事项一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LT337P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投资创业发展中心 18
法定代表人:张烘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电子产品、金属
及金属矿(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煤炭、石油制品(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
燃料油、润滑油、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石英砂、化肥、塑料、橡胶、
轮胎、铜、钢材、铝材、汽车及配件、二手汽车、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木材、
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化妆品、纺织品、服装、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家具、家电、
数码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购销;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国际、国内货运代理(不含国内水上运输);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软件技术
推广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软件开发(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预包装食品的销售;酒类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同德通总资产 25,707.61 万元,
负债总额 24,344.21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4,38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万元,利润总额 379.92 万元,净利润 318.02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同德通总资产 26,766.05 万元,净资产 1,317.60
万元;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006.96 万元,净利润 172.42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山西同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同德通 51%股权,洛基山创
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同德通 25%股权,深圳市创实智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同德通 24%股权;公司持有山西同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同德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查询,同德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事项二
被担保人名称: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81MA0LHWEEX0
注册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跨越大道
法定代表人:张云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7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化工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
物降解塑料原料及其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
业务(国家禁止或者限定的技术和产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同德科创总资产 243,265.66 万元,
负债总额 58,571.45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31,05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5,149.12
万元),净资产 184,694.21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
-188.18 万元,净利润-188.18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同德科创总资产 317,753.59 万元,负债总额
元),净资产 184,964.02 万元,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
额 304.67 万元,净利润 269.8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同德科创 100%股权,同德科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同德科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一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一种或数种的联合)综
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
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项下具体合同(以下均简称为“主合同”)
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
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
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
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
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
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
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
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事项二
出租人(债权人):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债务人):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的自有设备(即租赁物),并与承租人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
下,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届满后留购租赁物。
(1)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债权人造成
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当支付的租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保险费、
保证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债务人应支付的费用、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用、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
占有和取回租赁物的拆卸、包装、运输费、催款手续费等)和其他一切应付款项
和经济损失。
(2)若债权人向债务人出具了《租金调整通知书》对债务人的还款计划进
行调整,无需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同意对调整后的还款计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从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
合同发生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通知保证人,本
保证人同意对展期债务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46,237.24 万元(不同担保
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68.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损失
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