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湖南·长沙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
《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 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 本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
表决时,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相应的“同意”、“反对”、
“弃权”选项位置处打√确认。对于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议案,现场参会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未填、错填、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
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四、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同
时也应履行相关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
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征得大会主
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相关,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
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
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他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 本次大会谢绝股东录音、拍照及录像,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
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造成
信息泄露者,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一、 会议召开时间: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 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 58 号和顺大厦公司会
议室。
三、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忠先生
四、 会议议程: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 《关于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或网络投票表决;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
期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
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公司拟定实施利润分配,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43,129,073.21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40,285,125.79 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173,394,000 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339,40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请予以审议。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