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5-007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
理和核心团队人员的勤勉尽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股数及价格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及股
东利益造成影响,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本议案涉及的决策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
权范围内,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
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
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
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公司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
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无锡奥特
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