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
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的
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5 号文核准,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 965,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96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52,588,20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
报告》
(天健验〔2019〕69 号)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药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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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510101040108887-
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1001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510101040108887-
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1001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浙江亚太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药业股份 85080078801000000384 106,944,641.23
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
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柯桥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雅泰 86013000000365498 1,500,000 通知存款
绍兴柯桥支行
药业有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公司 94010078801200011358 18,113.76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合 计 692,691,460.52
二、本次拟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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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相关募投项目终止
后,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
专户,优先用于可转债回售、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或到期赎回;可转债
摘牌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鉴于目前公司现有募集资金账户较多,为了进一步做好募集资
金专户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拟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
户,将其账户中的资金汇至其他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的募集资金 52,478,389.27 元人民币全部转存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银行账号:
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银行账号:80020122000109712)设
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行的募集资金 106,944,641.23 元人民币全部转存至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银行账号:39052001040018793)的募集
资金专户中,资金转出后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
桥支行(银行账号:85080078801000000384)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上述具体转出金额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待上述募集资金账户销
户后,公司与子公司雅泰药业、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应《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失效。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其中资金汇至其他募
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
金的管理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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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的安排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
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的事项无
异议。
四、备查文件
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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