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3 证券简称:国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3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64,000,000 元(含税);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
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整。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
为 42.33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 398 号 8 楼
咨询联系人:沈家良
咨询电话:0571-83733615
传真电话:0571-82896399
八、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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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