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 85%(即 9.94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的
向下修正条款。
于不向下修正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瑞
丰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16 日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如再次触发“瑞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5 年 4 月 16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瑞
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
使“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向下修正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59 号)同意
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 3,4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瑞
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26”,转股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16 日至 2027 年 9 月 9
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公司发行的“瑞丰转债”自 2022 年 3 月 16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
格为人民币 17.80 元/股。
“瑞
丰转债”转股价格由 17.80 元/股调整为 17.68 元/股,自 2022 年 8 月 5 日起生效。
归属事宜,公司股本增加 313.83 万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
“瑞丰转
债”转股价格由 17.68 元/股调整为 17.54 元/股,自 2023 年 5 月 19 日生效。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 14,957,264 股,新增股份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在深交所上市。根据“瑞丰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由 17.54 元/股调整为 16.91 元/
股,调整后的价格自 2024 年 1 月 8 日生效。
“瑞
丰转债”转股价格由 16.91 元/股调整为 16.81 元/股,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起生效。
《关于提议向下修正“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瑞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为 11.69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2 月 17 日起生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转股价格
调整/修正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3-031,2024-005,2024-045,
截至目前,“瑞丰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 11.69 元/股。
二、“瑞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如下: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
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瑞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收盘,“瑞丰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为明确投资者预期,
公司拟决定本次不行使“瑞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三个
月内(即 2025 年 1 月 16 日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瑞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