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Chengxin International Credit Rating Co.,Ltd.
202502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股份”或“公司”)发行的“20 泰
达 01”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
相关评级工作。
泰达股份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发布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
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
)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扬州泰达发展”
)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
件材料,扬州金丰置业有限公司因委托代建合同纠纷起诉扬州泰达发展(被告
一)、扬州市广陵新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二)和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
委员会(被告三) ,请求判决三被告共同给付项目代建资金 5.29 亿元(含逾期
利息)。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暂时无法预计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此外,根据公告内容,截至公
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涉案金
额共计 5.03 亿元。
房代建主体。2012 年 5 月,原告与被告一签署《代建协议》 ;原告实际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竣工,将房屋交付被告安置拆迁户。经结算,代建总价
行给付未付工程款的义务。以上为案件原告诉状、证据材料中载明的相关内容,案件具体情况以法院查明的事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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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信国际认为,截至公司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内,泰达股份合并口径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为 10.32 亿元(含本次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 5.29
亿元),若后续判令其承担还款责任,可能会对公司整体信用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近年来公司因一级土地开发形成的政府应收款项保持较大规模,对资金形成较
大占用,未来随着公司陆续推进款项结算清收有望一定程度上缓解一级土地开
发业务的资金压力,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判决结果、因一级土地开发
业务等形成的应收款项回收进展以及公司流动性管理与资金压力情况,并及时
评估相关事项可能对公司整体信用状况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