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 关于股权激励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3 18: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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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暨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注销原因:鉴于 2023 年和 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 1 人
主动离职,公司对上述 1 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权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 462,000 股;同意注销 280,000 份股票期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申
报期届满日,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
求。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凯众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和《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鉴于 2023 年激励计划和 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 1 人主动离职,
公司对上述 1 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注销涉及 1 人,合计注销股票期权 280,000 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三)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
上述 280,000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办理完毕。
   公司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2687750),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完成注销。
     三、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
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87,014    -644,014     1,043,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90,438,834          0   190,438,834
      股份合计      192,125,848   -644,014   191,481,834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
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注销条
件,涉及的对象、数量、价格以及回购注销安排等均符合《管理办法》《凯众股
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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