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3 18: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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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5-004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财务资
助额度,借款年利率为 3.0%,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自标的借款划付至其指定的银
行账户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
自有货币资金对河南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基于满足河南子
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以及进一步扩大其自身经营能为目的。本次财
务资助事项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
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财务资助在审批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办理与之相关的手续、具体执行方案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巨力索具(河南)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8 日
  注册地点:孟州市产业集聚区联盟路中段 1 号
  注册资本:28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法定代表人:杨超
  实际控制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
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
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
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潜水救捞
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销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
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
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
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钢丝绳产品
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92,111,748.58          819,136,534.18
负债总额      482,238,073.83          552,398,378.83
净资产       209,873,674.75          266,738,155.35
营业收入      122,654,697.28          243,264,471.14
利润总额      -10,144,222.67          -3,191,486.12
净利润       -10,139,599.59          -3,135,519.4
  河南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出借方(甲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乙方):巨力索具(河南)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期限:自标的借款划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利息:年利率 3.0%
  用途: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甲方的支付和清偿义务,包括但不
限于未按期、足额支付借款利息以及偿还借款本金等,则乙方构成违约。
  如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采取司法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
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
诉讼保全担保费、公告费、公证费、电讯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
拍卖费、调查费等。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目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求,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并防控流动性风险。公司有能力控制全资子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可全面掌控全资子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处于
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
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河南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强化业务承接能力,
进一步深入研发高端索具产品、物探索具、深海系泊索具、工程装备等,夯实公司
综合核心技术能力。公司作为河南子公司控股股东,能够有效控制其经营管理、资
金运用等方面风险。本次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一)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不超过 9,500 万,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3.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
自有货币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巨力索具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研
究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天津研究院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4,500 万元。依据
公司与天津研究院签订的《借款合同》,截至目前,天津研究院逾期本金 900 万
元、利息 37.01 万元、违约金 12.75 万元,共计 949.76 万元。
  受外部环境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天津研究院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根据天
津研究院与公司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相关款项应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归还本
金及利息,但因前述原因未能按期偿还该笔款项的本金及利息。
  公司与天津研究院一直保持积极沟通,争取妥善处理上述财务资助逾期事项,
督促其尽快偿还借款。天津研究院预计从 2025 年 1 月 6 日开始陆续还款,于 2025
年 1 月底、2 月底完成全部欠款偿还。
  公司将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就天津研究院的违约事宜保留采取诉讼、仲裁等法
律手段行使追偿借款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
  本次财务资助后续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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