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
利进行和有效实施,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和激
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促进
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步提升,确保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内外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本办法所实施的考核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评价公司业绩和激励对象绩效,
确定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出权益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保障公司激
励计划顺利有效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一)本办法所实施的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
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坚持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以及为激励计划配套的原则;
(三)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
作业绩、工作能力和贡献紧密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
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来看,包括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第一类
激励对象和第二类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人力资源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公司人力资源相关部
门对董事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相关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
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四个会计年度,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归属期公司层面的
归属比例。公司对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考核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类激励对象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的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的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6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6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类激励对象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的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的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6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6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7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7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年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8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8
第四个归属期 2028 年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留部分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1)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类激励对象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
计年度,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归属期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
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归属期 考核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6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6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7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7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类激励对象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6-2029 年四个会
计年度,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归属期 考核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6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6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7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7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8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8
第三个归属期 2028 年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9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9
第四个归属期 2029 年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各归属批次对应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及公司层面的归属
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
A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
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A、B+、
B、B-、C+、C、C-、D 八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得分 A B+ B B- C+ C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Y)
由此,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
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考核期间为 2025-2029 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归属期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年度实现的公司业绩情况,确认公司业绩考
核指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人力资源、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
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公司董事会
会根据绩效考核最终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应用
在限制性股票考核期内,考核对象各期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公司
业绩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同确定,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作废。
(二)考核结果归档
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录,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使用的有关词语与激励计划具有相同释义。
(二)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生效。
(三)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发生修订,或者新增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本办法应当适时
修订。本办法未明确规定的内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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