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 关于公司签署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0 18: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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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久立特材”)
根据工程建设和经营生产的需要,与控股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久立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钢构”)
签署《工程施工合同》,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二)久立钢构为公司控股股东久立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周志江为
久立集团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李郑周、王长城和周宇宾兼任久立集团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周志江、李郑周、王长城、周宇宾回避表决。
  (三)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材料批发零售,起重设备和机电设备安装。货物进出口。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久 立 钢 构 总 资 产 672,163,836.68 元 , 净 资 产
   截 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 , 久 立 钢 构 总 资 产 902,402,206.88 元 , 净 资 产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
格,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甲方):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浙江久立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预埋件,浇筑混凝土、土方回填平整压实等;车间地坪建筑垃圾回填、场地平整、
压实,车间地坪浇筑等;辅房地坪基层平整、压实,浇筑等;车间电缆沟开挖、
浇筑垫层、砌筑砖墙等。
包括雨、雪天气影响以及高考、创卫等活动影响工程施工的时间,除发包人书面
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工期一律不予顺延。
节点如下:
  (1)验收款:工程节点完成,支付至审核报送价的65%(工程节点例如:电
缆沟工程完成;建筑垃圾回填完成;浇筑地坪5000平米;每完成1台设备基础);
  (2)审定款: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决算审计造价的90%;
  (3)质保金:余款10%作为质保金自竣工日起1年后支付5%,余5%作为保
修金在保修期满2年后无息付清。
  其余条款以《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工程建设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按照一般市场经
营规则进行,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与久立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724.10万元。
  最近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久立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未达到审
议和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以签订协议金额为准)为3,098.00万元。
  七、相关意见
  (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
会议,对公司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签署工程施工合
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就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所提供的材料,经核查,我们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工
程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
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
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签署
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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