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10 18: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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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购买冠捷有限 51%股份后续-延期支付第三期价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冠捷有限”)51%股权前两期现金对价的
支付,为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状况和未来经营需要,将资金资源
实现最优配置和转化,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与交易对方华电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双方同意对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关于延期付款的补充
协议》项下购买冠捷有限 51%股份第三期现金对价 220,622.3866 万元的支付时间再次
进行延期,支付时间由 2024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变更为 2026 年 5 月 31 日之前,利率按
照延长期内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公司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关联董事曾毅先生、孔雪屏女士、杨林先生、宋少文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五名非关
联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认为公司延期支付收购冠捷有限 51%股份第三期现金对价是交易相关方就重大资
产重组后续达成的共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切身利益;有利于缓解公司短期资金压力,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率参照同期市场利率,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25-002《关
于现金购买冠捷有限 51%股份后续-延期支付第三期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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