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7 证券简称:秦川机床 公告编号:2025-01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38,890,499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86%。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证监许可〔2023〕1054 号),公司于 2023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币 11.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9,999,995.77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
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7,845,918.41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3〕0016 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本次发行对象共 14 名,其中控股股东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认购的 38,890,499 股股份限售期为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可上市
流通日为 2025 年 1 月 7 日;其他 13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 71,621,630 股股份限售期
为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2024 年 1 月 8 日已上市流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99,370,910 股增加至
司总股本由 1,009,883,039 股减少至 1,007,422,837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
生变化的情况。公司总股本为 1,007,422,83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6.14%。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士特集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法士特集团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
承诺开始 承诺结束 履约情
事项 承诺内容
日期 日期 况说明
类别
法士特集团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
份,并委托秦川机床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股份 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
已履行
限售 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2023-07-07 2025-01-07
完毕
承诺 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
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
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
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3、本公司声明:
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士特集团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
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
方在秦川机床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 年 7
股份
月 6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以任何形式 已履行
减持 2022-01-06 2024-01-07
直接或间接减持秦川机床公司股票的情况。2、本公司及 完毕
承诺
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秦川机床本
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
持有的秦川机床公司股票,包括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
份及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
过任何方式进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
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4、
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减持秦川
机床公司股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因此获得的
收益全部归秦川机床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如给秦川机床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及控
制的关联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法士特集团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
体内容如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秦川机床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若因
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未来从事的业务与秦川机床现有业务产生竞争或可能
关于 导致竞争的,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及
同业 时采取措施予以转让或终止相关业务,并促使秦川机床在
竞 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争、 二、法士特集团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关联 具体内容如下:1、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自身对秦川机床
交 的控制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秦川机床在业务合作等方面 正常履
易、 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行中
资金 或与秦川机床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本公司及本公司
占用 控股子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秦川机床及控股子公司
方面 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
的承 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
诺 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
格确定,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秦川机床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因本公司未履
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秦川机床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的控股股东法士特集团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1、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不侵占公司利益。3、
其他 正常履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2023-04-03 长期有效
承诺 行中
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4、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
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
报措施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控股股东法士特集团严格履行了上
述承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法士特集团违规
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后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3.86%。
单位:股
本次可上市流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股东名称 通股数占公司
号 份总数 售股份数量
总股本的比例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8,909,999 3.86% -38,890,499 19,5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68,512,838 96.14% 38,890,499 1,007,403,337 100.00%
三、总股本 1,007,422,837 100.00% - 1,007,422,837 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作为
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中信证券对秦川机床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