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方鸿先生的通知,获悉方鸿先生拟将其持有的湖南长创咨询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以下简称“长创咨询”)303.24
万元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谢映波先生。
截至本公告日,方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长创咨询间接持有公司
接持有公司 58,897,3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778%;方鸿先生合计间接持
有公司 60,157,3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736%。方鸿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与受让方签署《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转让其
所持有的长创咨询 303.24 万元财产份额,对应公司 1,2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958%,不超过其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司的要约收购。本次公司股东的合伙人变化,存在交易各方未能严格按照协议约定
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本次交易是否能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转让相关方基本情况
方鸿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长创咨询有限合伙人。其
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长创咨询间接持有公司 1,2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958%;通过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58,897,35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778%;方鸿先生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60,157,35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23.6736%。
谢映波先生,担任公司总裁,系长创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本次转让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方鸿先生拟将其持有的长创咨询 303.24 万元财产份额转让
给长创咨询合伙人谢映波先生,对应公司 1,2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与受让方签署《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方鸿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公司股票期末(2017 年 7 月 20 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
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其若减持间接持有的上
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其减持公司股份
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
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其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方鸿先生离职后仍然有效,不因其职务变更而拒绝履行
有关义务。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方鸿先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鸿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四、本次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完成后,方鸿先生通过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本次转让主要为公司股东长创咨询的合伙人份额发生变化,不会触及对公司的
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
本次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无实质影响。
五、其他说明
公司 1,260,000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交易是否能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