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 金一 公告编号:2025-00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1 月 6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期限
临近届满的 10,147,800 股库存股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回购股
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2,659,378,615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2025 年 1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
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
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
自然人的,需要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或电子邮
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同时于邮寄当日或发送电子邮件当
日电话通知公司。
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或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