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1-06 19:14: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5-003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
上限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市场价值的坚定信心,结合目前
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在综
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现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
整,同意将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4.3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 5.5 元/股(含)。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以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
格上限,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
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365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4.3 元/股(含),拟回购股份数
量 3,488 万股~ 5,500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约占公司总股本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
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成交的最高价为 4.30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4,889,513.69 元(不含交易
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市场价值的坚定信心,结合目前资本市场行
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在综合考虑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现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将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3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5 元/股(含),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调整董事会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的 150%。按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仍需要回购数
量约 820 万股至 2,393 万股,累计回购数量约为 3,412 万股至 4,985 万股,回
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约 4.91%至 7.18%。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
虑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决定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 5.5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
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
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
形。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
币 4.3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5 元/股(含),除前述调整外,回购
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
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
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
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计划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
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法定期限内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则可能存在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本次回
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
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东明珠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