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5-00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
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
格不超过 31.50 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9,5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38,900 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
在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 的《回购报 告书》( 公告编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2,470,4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9%,最高成交
价为 20.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0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
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