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 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
置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一、战略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成员之一。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
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兼任。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李德来、林旭斌、陈宏龙、刘洪卫和郑慕强组成,召集人
为李德来。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提出建议;
二、审计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姚明安、郑慕强和陈宏龙组成,召集人为姚明安。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三、提名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董事长为成员之一。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
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李德来、郑慕强和蔡飙组成,召集人为郑慕强。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会提出合理建议;
四、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根据《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
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和考核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郑慕强、蔡飙和林旭斌组成,召集人为蔡飙。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或方案;
奖励和处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议;
(本页无正文,为《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
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发行人: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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