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8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表(未经审计),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9,571,690.6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84,471,106.32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574,348,369.87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总股份为 106,280,96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持有的股份 373,200 股,即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 105,907,760 股,公司拟
向该部分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合计派发现金 5,295,388.00 元(含税)。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
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确保公司持
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
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等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公司拟定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资本公积及未来
发展情况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五、备查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