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胶囊: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30 18: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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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4-028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99,098,1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0.27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075,650.59 元(含
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
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未发生变化。
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9,098,1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4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01 月 0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01 月 07 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01 月 0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旌德县篁嘉工业园区篁嘉大道7号
  咨询联系人:张文政、汪宝珍
  咨询电话:0563-8630512
  传真电话:0563-863019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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