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4-089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份 1,113,259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108,631,741 股×5 元/10 股=54,315,870.50 元(含税)。
÷公司总股本×10 股=54,315,870.50 元÷109,745,000 股×10 股=4.94927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49279。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
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在利
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调整。
配预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预案
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西藏浙富源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浙富聚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浙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桐庐浙富桐君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总股本×10 股=54,315,870.50 元÷109,745,000 股×10 股=4.94927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49279。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从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本公司/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或通过缙云县众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遇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69.97
元。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
咨询电话:0578-3185868
咨询联系人:卢凤鹊
传真电话:0578-318586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