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42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2024 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12,642,079,079 股
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息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7)。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
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2024 年 中 期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 月 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将于 2025 年 1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至登记
日:2025 年 1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
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号石油金融大厦 B 座 22 层
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王云岗
咨询电话:010-89025597
传真电话:010-8902555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