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江苏无锡
二〇二五年一月
目 录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
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
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
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
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
份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
状态。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
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
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
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
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股东要求发
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
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
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
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
七、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 个议案。
八、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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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
①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②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25 年 1 月 8 日。
③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
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四、见证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 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
量。
(四) 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五) 审议以下议案:
(六) 股东发言及提问。
(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
(八) 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代表与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分
发现场会议表决票。
(九)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十) 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 宣读表决结果。
(十二) 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 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五)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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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宫声凯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宫声凯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宫声凯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
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宫声凯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截至审议本次议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宫声凯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宫声凯先生在
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宝
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孙宝德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报名参加独立董事
履职培训,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