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4-094
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12 月 26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60.00 万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以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为授予日,以 9.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8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
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
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4-089)。
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并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90)。
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
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况
本次实施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
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
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
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
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9.00 元/
股,向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为授予日,并且同意授予价
格为 9.00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后文所称股本总额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的股
份数量,下同)的 0.58%
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9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
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
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
定为准。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
他重大事项。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7
第一个归属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7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9
第二个归属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授予时公司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股本总额的比
(万股) 的比例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重要业务及技术人员(38 人) 160.00 100.00% 0.58%
合计(共 38 人) 160.00 100.00% 0.58%
注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注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注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以 9.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
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无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
价值。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对本次授予的 1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
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属日的期限);
波动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
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
影响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总费用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 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
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
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
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
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
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
授予价格的确定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
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继续依
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名单(授予日)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