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
的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各位独立
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余额,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
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
求,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署:
陈斌权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署:
张心灵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署:
吴振宇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