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 甬兴证券关于宏润建设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12-25 08: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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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润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宏润建设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宏润
                        (证监许可〔2023〕2854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号),公司本次发行共计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 不 含 增 值 税 金 额 ) 人 民 币 9,032,933.67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兴华验字(2024)第 590004 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 2024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
      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合计             631,815.36        50,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
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所购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涉及投资境内
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
(三)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文件,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
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
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
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投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
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邱丽             钱丽燕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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