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岭南控股 证券代码:000524 公告编号:2024-061 号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
旅”)下属的子公司广州广之旅空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空运公司”)
为保持其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于中国实施的代理人计划中的客运销售代理人资
格,需要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认可的担保单位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航鑫港”)为广之旅空运公司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签署的《客运销售代理协
议》提供保证担保,广之旅空运公司为中航鑫港的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根据
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审议通过《关于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据此广之旅空运公司与中航鑫港签署《担保与反
担保协议》及补充协议,中航鑫港为广之旅空运公司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已签
署和将要签署的代理协议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广之旅空运公司为上述担保向中航鑫港提供反担保,包括银行保函 2,000 万元
及保证金 200 万元。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的变化,广之旅空运公司拟与中航鑫港签署《<担保与反
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将广之旅空运公司向中航鑫港提供的反担保调整为
银行保函 2,000 万元及保证金 36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广之旅空
运公司与中航鑫港签署《<担保与反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 09 月 22 日
注册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北京空港物流基地物流园 8 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于锡宝
注册资本: 5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担保;汽车
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程担保服务(不含融资性担保)。
股权结构: 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该公司 100%。
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中航鑫港是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来,是民航业内具有一定市场地位和影响力的专业担保机构。该公司是中国境
内一家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以契约方式确定的、为加入国际航协代理人计划的
各类代理人提供经济担保服务的企业,同时也是中国担保联盟会员单位。
根据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披露,中航
鑫港 2021 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410,449.37 万元,负债总额为 273,888.08 万
元,净资产为 136,561.2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5,284.61 万元,利润总额为
与 2022 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均为 A 级。
三、拟签署的《<担保与反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反担保权人):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主债务人/反担保人):广州广之旅空运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需要甲方为乙方履行代理协议提供保证担保,并由甲方向国际航协出
具《不可撤销的担保函》;乙方应同时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反担保。
甲方为乙方承担的最高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人民币。乙方向甲方交存的
保证金由 200 万元调整为 360 万元人民币,每年交纳担保费调整为 0 元。
乙方向甲方提供经其认可的反担保由银行保函 2,000 万元及保证金 200 万
元调整为银行保函 2,000 万元及保证金 360 万元。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2023-036)。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是基于广之旅的全资子公司广之旅空运公司日常
业务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旅行社业务的开展。中航鑫港是中国境内一家由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以契约方式确定的、为加入国际航协代理人计划的各类代理
人提供经济担保服务的企业,同时也是中国担保联盟会员单位,其实际控制人
为中国民用航空局。因此,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及资信
状况良好,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对外担保总余额
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均为 2,36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12%。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与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其他
二》。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