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92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 5035
号华润前海大厦 A 座 9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6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2,669,20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3.0303
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
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 1,215,090 股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武兵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
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82,615,789 99.9354 46,190 0.0559 7,227 0.0087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479 0
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杨健、石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