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4-061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资本”)通过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
下简称“江苏银行”)以委托贷款形式发放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人民币
款合同》贷款期限即将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届满,为保证资金的继续使用,公司
拟与中钢资本、江苏银行签署展期协议,展期 18 个月,即从 2025 年 1 月 26 日
展期至 2026 年 7 月 25 日,贷款条件与原签署的《对公客户委托贷款合同》保持
不变,利率参照一年期 LPR 利率,利息按季支付。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委托
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毛海波、吴刚、张武军、朱立、华绍广
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
次展期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矿石、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专用设备、自行开
发后的产品;冶金产品及冶金类新材料、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
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
本规201992 号)的规定,因公司暂不具备国有资本金注资条件,原签署的《对
公客户委托贷款合同》贷款期限即将于 2025 年 1 月 26 日届满,为保证资金的继
续使用,公司拟与中钢资本、江苏银行签署展期协议,展期 18 个月,即从 2025
年 1 月 26 日展期至 2026 年 7 月 25 日,贷款条件与原签署的《对公客户委托贷
款合同》保持不变,利率参照一年期 LPR 利率,利息按季支付。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委托贷款借款展期过程中,根据财政部、国资委有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借款利率参照一年期 LPR 调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对公客户委托贷款展期协议》
委托人:中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借款人: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月,展期后合同到期日 2026 年 7 月 25 日。
前为 3.1%)(具体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的调整和补充。除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外,原《对公客户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
其他各项条款继续有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展期有利于公司项目资金的调度和安排,所收取的利息是根据财政
部、国资委有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作出的安排,利息按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符合市场公允性,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
立性不造成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钢资本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展期事项有利于公司项目资金的调度和安排,利息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计算,符合市场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