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再审《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2-23 18:50: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82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再审《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阶段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5,500.00 万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裁定为再审阶段,暂无法判断是否对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期或后期损益构成负面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案件事实及基本情况
再审申请人,以下简称“中海鑫源公司”)因与公司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一、二审被上
诉人、再审被申请人,以下简称“中船风电北京公司”)、中船风电北京公司全资子公
司镶黄旗盛世鑫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审被告二、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
以下简称“盛世鑫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向内蒙古自治区镶黄旗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并于 2024 年 2 月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镶黄旗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内 2528
民初 254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公告编号:临 2024-003)。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因中海鑫源公司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镶黄旗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结果,向内蒙古自治区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1. 撤
销内蒙古自治区镶黄旗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3)内 2528 民初 254 号);
子公司涉及诉讼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3),公司子公司收到锡林郭勒盟
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内 25 民终 873 号),裁定结果如下:驳回上诉,
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再审情况
  中海鑫源公司即再审申请人,因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2024)
内 25 民终 873 号民事裁定,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4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7)。
  近日,公司子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民事裁定书》((2024)
内民再 117 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七十八条裁定如下:
和内蒙古自治区镶黄旗人民法院(2023)内 2528 民初 254 号民事裁定;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处于再审阶段,暂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当期或后期损益构成负面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船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