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3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认购上海润瓴并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经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不超过 2 亿元,参与设立上海润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润瓴并购基金”)。2018 年,上海润瓴并购基金各合伙人
签署《上海润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约定上海润瓴并购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6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出
资额为 9,500 万元人民币;上海润瓴并购基金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产品备案(产品编号:SEB075)。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向上海润瓴并购基金实际出资 1,805 万元人民币。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润瓴并购基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暨基金管理
人无锡灏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无锡灏瓴”)发出的变更
通知,上海润瓴并购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拟由 65,000 万元人民币调整为 12,270
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鉴于目前上海润瓴并购基金已经进入退出期,考虑到政策法规、市场环境、
行业周期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并根据合伙协议第 3.3.7 条“普通合伙人可自行决
定缩小本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停止接受后期出资,但不得使认缴出资总
额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相关约定,上海润瓴并购基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暨基金管理人无锡灏瓴向全体合伙人发出通知缩减上海润瓴并购基金
的认缴出资总额,将上海润瓴并购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由 65,000 万元人民币调
整为 12,270 万元人民币。
本次调整前后,上海润瓴并购基金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与份额比例如下:
普通合伙人 调整前认缴出 调整前占比 调整后认缴出 调整后占比
姓名/名称 资额(万元) (%) 资额(万元) (%)
无锡灏瓴投
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
合伙)
有限合伙人 调整前认缴出 调整前占比 调整后认缴出 调整后占比
姓名/名称 资额(万元) (%) 资额(万元) (%)
上海海利生
物技术股份 9,500 14.6154 1,805 14.7107
有限公司
张海明 8,000 12.3077 1,520 12.3879
上海奉贤投
资(集团) 5,000 7.6923 950 7.7425
有限公司
上海药明康
德新药开发 1,000 1.5385 190 1.5485
有限公司
上海泰煦资
产管理有限 2,000 3.0769 300 2.4450
公司
张蕴 10,000 15.3846 1,900 15.4849
章建平 10,000 15.3846 1,900 15.4849
戎艳琳 10,000 15.3846 1,900 15.4849
顾清 8500 13.0769 1,615 13.1622
合计 65,000 100 12,270 100
根据合伙协议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基于宏观环境变化及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购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
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
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并购基金的管理、投
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