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085 股票简称:三友医疗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曹群、徐农、战松涛、李春媛、胡效纲、王晓玲、冯振、戴志凌、
购买资产 刘庆明、岳志永、邵化江、张家港天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吕秦瑛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
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
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
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对重组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
要所述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中
国证监会的注册。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
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
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
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
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
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曹群、徐农、战松涛、李春媛、胡效纲、王晓玲、冯振、
戴志凌、刘庆明、岳志永、邵化江、张家港天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吕秦瑛已出
具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
对方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
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交易对方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排。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
事务所、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资产评估机构上海立信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介机构”)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司在《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各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内容和
结论性意见,并已对所引用的相关内容和结论性意见进行了审阅,确认前述文件
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目 录
五、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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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九、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无违
十、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四、评估或估值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或估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 211
二、本次交易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持续监管办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224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
八、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十、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
十一、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标的公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三、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八、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相关方
九、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十二条及《上交
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十二、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释 义
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三友医疗、上市公
指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David Fan(范湘龙)
公司股东,上海隹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
上海隹正 指 南通宸弘经济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宸弘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混沌天成资管-徐农-混沌天成精选策略 18 号单一资产管理
混沌天成 18 号 指 计划,系徐农作为唯一份额持有人和受益人的资产管理计划。
徐农与混沌天成 18 号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混沌资管 指 混沌天成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拓腾苏州 指 拓腾(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水木天蓬 指 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一
上海还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的标的资
上海还瞻 指
产之一,曾用名:张家港金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水木天蓬及上海还瞻,或根据上下文意特指交易对方持有的水
标的公司、标的资产 指
木天蓬 37.1077%股权及上海还瞻 100%出资份额
江苏水木 指 江苏水木天蓬科技有限公司,水木天蓬控股子公司
北京水木 指 北京水木天蓬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水木天蓬全资子公司
SMTP TECHNOLOGY SWITZERLAND AG,水木天蓬全资子
瑞士水木 指
公司
曹群、徐农、战松涛、李春媛、胡效纲、王晓玲、冯振、戴志
交易对方 指 凌、刘庆明、岳志永、邵化江、张家港天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吕秦瑛
交易各方 指 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包括上市公司、拓腾苏州及交易对方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
指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方
曹群、徐农、战松涛、李春媛、胡效纲、王晓玲、冯振、戴志
自然人交易对方 指
凌、刘庆明、岳志永、邵化江、吕秦瑛
业绩承诺人 指 徐农
天蓬投资 指 张家港天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之一
启明融创 指 苏州启明融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红山优选 指 新疆红山优选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建发基金 指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柒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鼎投资 指 鹰潭市海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张家港企管 指 张江港保税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曹群、徐农合
计持有的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及战松涛、李春媛、胡效纲、
本次交易、本次重 王晓玲、冯振、戴志凌、刘庆明、徐农、岳志永、邵化江、吕
组、本次发行、本次 指 秦瑛合计持有的上海还瞻 98.9986%LP 出资份额,通过全资子
收购 公司拓腾苏州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蓬投资持有的上海还瞻
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配套 上市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
指
融资 行为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
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证券
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
评估机构、立信评估 指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瑞士法律顾问 指 Cadosch RechtsanWalte AG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与曹群、徐农之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上
购买资产协议 指 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拓腾(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
司与上海还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之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徐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
重组报告书、报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指
书、本报告书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水木天蓬审计报
指 及财务报表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4 月》(信会师
告》
报字2024第 ZA14133 号)
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上海还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还瞻审计报
指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4 月》
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134 号)
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及备考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131 号)
立信评估出具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4)第
《评估报告》《资产
指 060020 号)、《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评估报告》
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上海还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伙人全部份额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
(2024)第 060021 号)
GP 指 普通合伙人
LP 指 有限合伙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国家卫健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药监局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市监总局 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十四五”规划》 指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科创板持续监管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监管指引第 7 号》 指
票异常交易监管》
《科创板股票上市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规则》
《上交所重组审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 年 4
指
规则》 月修订)》
《上交所自律监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
指
指引第 6 号》 重组(2023 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4 月
上海美敦力智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系知名国际医疗科技公司
美敦力 指 Medtronic PLC 在中国设立的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水木天蓬
的重要经销商之一
Implanet SA,系在巴黎泛欧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ALIMP)
Implanet 公司 指 的医疗科技公司,三友医疗 2024 年 1 月取得其控制权;在美
国拥有全资子公司 Implanet America, Inc.
春风化雨 指 春风化雨(苏州)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联营企业
北京速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超声骨刀、超声止血刀等医疗设
北京速迈 指
备供应商,水木天蓬的竞争对手之一
Bioventus Inc.,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BVS),
Bioventus 指 旗下 Misonix 公司是知名的美国超声医疗设备供应商,水木天
蓬的竞争对手之一
Stryker Corporation,是全球最大的骨科及医疗科技公司之一,
Stryker 指
总部位于美国,水木天蓬的竞争对手之一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西山科技 指 688576),微创手术工具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水木天蓬的竞
争对手之一
新思界 指 北京新思界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二、专业释义
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
医疗器械 指
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
用于骨科类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医疗器械,主要包括骨科植
骨科医疗器械 指
入耗材和配套手术工具
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
第一类医疗器械 指
器械
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
第二类医疗器械 指
医疗器械
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
第三类医疗器械 指
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用于骨科治疗的、植入人体内并用作取代或辅助治疗骨科
骨科植入耗材 指 疾病的医疗器械,具体包括脊柱类产品、创伤类产品、关
节类产品等类型
用于治疗各类骨折损伤的植入物,可以发挥复位、固定等
创伤类产品 指
功能,常见产品包括接骨板、接骨螺钉等
用于治疗脊柱畸形、脊柱侧弯、退行性腰间盘病变、退行
性胸腰段侧弯、椎体滑脱、胸腰段脊柱失稳、脊柱肿瘤等
脊柱类产品 指
疾病,可在椎体切除后重建稳定、实现相邻两椎体或多椎
体的矫正、复位、融合及多阶段的内固定
一种适用于骨组织开放和微创手术的创新骨科手术工具,
可适用于全身骨组织的切割、磨削和钻孔操作,是骨科、
超声骨刀、超声骨动力
指 神经外科等众多科室广泛应用的安全高效切骨利器,在精
设备、超声骨动力系统
确切割骨组织的同时,能有效避免损伤临近的硬膜、血管
和神经等软组织
适用于所有手术中需要切割、凝血的部位,可广泛应用于
普通外科、泌尿外科、妇科及消化科等科室。在手术中,
超声止血刀、超声软组
指 超声止血刀可以高效地进行软组织的切割并有效促进血管
织切割止血设备
闭合,根据其特殊功率的反馈机制,可较大限度地减少对
周围软组织的损伤,极大提高手术的便利性
超声外科手术设备 指 超声骨刀、超声止血刀等超声外科手术设备的统称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
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曹群、徐农合计持有
的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及战松涛、李春媛、胡效纲、王晓玲、冯
振、戴志凌、刘庆明、徐农、岳志永、邵化江、吕秦瑛合计持有的上
交易方案简介
海还瞻 98.9986%LP 出资份额,通过全资子公司拓腾苏州以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天蓬投资持有的上海还瞻 1.0014%GP 出资份额,并向不超
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1,400.00 万元。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
配套资金金额)
名称 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
交易 所属行业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标的
一 符合板块定位 ? 是 □否 □不适用
其他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 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 是 □否
名称 上海还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营业务 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水木天蓬 11.0769%股权外无其他业务
交易 所属行业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标的
二 符合板块定位 ? 是 □否 □不适用
其他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 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 是 □否
构成关联交易 ? 是 □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
交易性质 ?是 ? 否
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 是 □否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水木天蓬 100.00%股权评估值为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
事项
天蓬 11.0769%股权外无其他业务或对外投资,上海还瞻 100.00%出
资份额评估值为 9,558.07 万元。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经交易各方协商,交易定价方案如下:
(1)曹群所持水木天蓬 30.1071%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27,734.64 万元,
对应水木天蓬 100.00%股东权益作价 92,120.00 万元;
(2)徐农所持水木天蓬 7.0006%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5,356.87 万元,
对应水木天蓬 100.00%股东权益作价 76,520.00 万元;
(3)上海还瞻全体合伙人合计交易对价为 8,476.06 万元,对应水木
天蓬 100.00%股东权益作价 76,520.00 万元。
本次交易的实质为直接及间接购买水木天蓬剩余 48.1846%股权,按
交易对价合计 41,567.57 万元折算对应水木天蓬 100.00%股东权益作
价 86,267.31 万元。
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水木天蓬 88.9231%股权,直接和通过拓
腾 苏 州 持 有 上 海 还 瞻 100% 出 资 份 额 、 进 而 间 接 持 有 水 木 天 蓬
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1,4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
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
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0 号),
本次交易对水木天蓬采用了收益法、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水木天蓬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17,048.35 万元,评估值为 86,300.00 万元,评估增值 69,251.65
万元,增值率 406.21%。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1 号),
本次交易对上海还瞻采用了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评估增值 0 元,增值率 0.00%。
交易 评估或 本次拟交
评估结果 增值率/
标的 基准日 估值方 易的权益 交易价格 其他说明
(万元) 溢价率
名称 法 比例
水木 存在差异
天蓬 化定价安
排,详见本
上海 资产基 节之“(三)
还瞻 础法 本次交易
支付方式”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单位:万元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
序 交易标的名称及
交易对方 可转债 其 对方支付
号 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对价 他 总对价
水木天蓬
水木天蓬 7.0006%
无 5,356.87 无 无 5,356.87
股权
上海还瞻 2.2361%
无 189.53 无 无 189.53
出资份额
上海还瞻
额
上海还瞻
额
上海还瞻
额
上海还瞻
额
上海还瞻
额
上海还瞻 9.0278%
出资份额
上海还瞻 3.3542%
出资份额
上海还瞻 1.1181%
出资份额
上海还瞻 1.1181%
出资份额
上海还瞻 0.4472%
出资份额
上海还瞻 1.0014%
出资份额
合计 20,084.88 21,482.69 - - 41,567.57
本次交易中针对不同的交易对方存在差异化定价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应水木天蓬 对应水木天蓬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相应交易对价
股权比例 100%股权作价
水木天蓬 37.1077% 曹群 30.1071% 27,734.64 92,120.00
股权 徐农 7.0006% 5,356.87 76,520.00
上海还瞻 100.00% 上海还瞻全体
出资份额 合伙人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对应水木天蓬 对应水木天蓬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相应交易对价
股权比例 100%股权作价
合计 48.1846% 41,567.57 86,267.31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水木天蓬 100.00%股权评估值为 86,300.00
万元;上海还瞻为水木天蓬的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水木天蓬 11.0769%股权外
无其他业务或对外投资,上海还瞻 100.00%出资份额评估值为 9,558.07 万元。
经交易各方协商,交易定价方案如下:
(1)曹群所持水木天蓬 30.1071%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27,734.64 万元,对应
水木天蓬 100.00%股东权益作价 92,120.00 万元;
(2)徐农所持水木天蓬 7.0006%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5,356.87 万元,对应水
木天蓬 100.00%股东权益作价 76,520.00 万元;
(3)上海还瞻全体合伙人(战松涛、李春媛、胡效纲、王晓玲、冯振、戴
志凌、刘庆明、徐农、岳志永、邵化江、吕秦瑛、天蓬投资)合计交易对价为
还瞻除持有的水木天蓬股权外的其他资产负债净额-1.29 万元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实质为直接及间接购买水木天蓬剩余 48.1846%股权,按交易对
价合计 41,567.57 万元折算对应水木天蓬 100.00%股东权益作价 86,267.31 万元。
本次交易的差异化定价系由上市公司与各交易对方进行充分协商确定,为相
关交易各方自主独立判断及决策的结果。本次交易对应的水木天蓬 100.00%股权
作价不超过水木天蓬 100.00%股权评估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
境内人民币普通
股票种类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股(A 股)
上市公司第三届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董事会第十一次
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定价基准日 会议决议公告 发行价格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8 元
日,即 2024 年 5
(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
月7日
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 13.10 元/股。
发行数量 16,398,994 股
是否设置发
□是 ? 否
行价格调整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方案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三友医疗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的,则徐农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三友医疗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
长 6 个月。在遵守前述锁定期安排的前提下,徐农同时承诺,其因本次交易
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其完成《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且未触发减值补偿之日(以审计机构专项审核意
见、减值测试报告结果为准,如完成,则完成之日为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
试报告出具之日)或者《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其利润补偿义务、减值补
锁定期安排 偿义务(如有)履行完毕之日(以孰晚为准)期间内不得转让。
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截至该等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任何交易对方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
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该交易对方拥有权益未满 12 个月部
分的标的资产对应的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锁定
期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募集配套资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1,400.00 万元,
发行股份
金金额 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资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本次交易
募集配套资 的现金对价
金用途 支付本次交易
的中介机构费 1,315.12 6.15%
用、税费等费用
合计 21,400.00 100.00%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情况
境内人民币普
股票种类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通股(A 股)
本次募集配套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
资金的发行期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首日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过上交所审核
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特定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独立财
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完成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
进行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1,4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30%。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
发行数量 复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
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
行价格调整 □是 ? 否
方案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
锁定期安排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
办理。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骨科脊柱类植入耗材、超声骨刀、超声止血刀和创伤类
植入耗材等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超声骨刀、超声止血刀等整
体临床解决方案是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战略方向之一。
水木天蓬系专注于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医疗器械企
业,在超声骨刀和超声止血刀等方面有着深厚的研发积累和核心技术,是超声骨
刀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产品用途涵盖骨科、神经外科、肝胆外科等多个临床科
室。上海还瞻为水木天蓬员工持股平台,核心资产为持有的水木天蓬 11.0769%
股权,无其他业务或对外投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持有水木天蓬 51.8154%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水木天蓬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强化上市公司与水木天蓬的战略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实施,
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同时,本次交易能够实现水木天蓬核心团队在上市
公司层面的持股与激励,核心团队与上市公司建立更为稳定的利益共享、风险共
担机制,增强核心团队与上市公司战略利益的深度绑定,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
岩)和 David Fan(范湘龙),上述主体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并作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同时,徐农作为混沌天成 18 号的唯一份额
持有人和受益人,与混沌天成 18 号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48,453,535 股,本次交易中,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数量为 16,398,994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
本增加至 264,852,529 股,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
股权结构影响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考虑配套融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Michael Mingyan Liu
(刘明岩)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考虑配套融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总股本 248,453,535 100.00% 264,852,529 100.00%
注:上表中徐农持股包含其直接持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混沌天成 18 号持股。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 1-4 月的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
计),以及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131 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率 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资产总额 231,470.02 231,470.42 0.00% 226,149.61 226,150.04 0.00%
负债总额 26,729.43 46,816.00 75.15% 21,879.60 41,966.17 91.81%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
营业收入 11,976.46 11,976.46 - 46,039.21 46,039.21 -
营业利润 -904.83 -904.86 0.00% 12,042.61 12,042.60 0.00%
利润总额 -896.59 -896.62 0.00% 13,486.90 13,486.89 0.00%
净利润 -1,046.42 -1,046.45 0.00% 11,363.94 11,363.93 0.00%
归属于母公司
-389.39 -595.14 -52.84% 9,558.29 11,530.33 20.63%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157 -0.0225 -43.38% 0.3847 0.4353 13.16%
稀释每股收益 -0.0157 -0.0225 -43.38% 0.3847 0.4353 13.16%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水木天蓬 51.8154%股权,水木天蓬为上市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
合计持有水木天蓬 100%股权。
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负债总额有所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有所
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部分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所
致。随着水木天蓬未来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力。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
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布本次重组的最
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
相关方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和 David Fan(范
湘龙)已出具确认: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混沌天成 18 号之管理人混沌资管已代表
混沌天成 18 号出具确认: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混沌天成 18 号原则性同意
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
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
岩)、David Fan(范湘龙)已作出承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
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违反该承诺,给上市公司
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混沌天成 18 号之管理人混沌资管已代表
混沌天成 18 号作出承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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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混沌天成 18 号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违反该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混沌天成 18 号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David Fan(范湘龙)外的上市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无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
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应
的程序。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的精神和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
采取了多项措施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具体包括: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
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
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本次交
易的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披露公
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
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保障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公司独立董事
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已对评估合理性以
及定价公允性等进行分析。
(三)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议,且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公司对其他股
东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四)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内部对于
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交易涉及的
关联交易议案已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五)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公
司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
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
以披露。
(六)股份锁定安排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三友医疗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则徐农
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三友医疗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在遵
守前述锁定期安排的前提下,徐农同时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
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其完成《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
诺且未触发减值补偿之日(以审计机构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报告结果为准,
如完成,则完成之日为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或者《盈利预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补偿协议》项下其利润补偿义务、减值补偿义务(如有)履行完毕之日(以孰晚
为准)期间内不得转让。
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截至该等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任何交易对方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
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该交易对方拥有权益未满 12 个月部分的标的
资产对应的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
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
的规则办理。
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七)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根据本次交易对方之一徐农与上市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当年度)。若本次交易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当日)
前实施完毕,则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度。
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顺延。
承诺净利润指业绩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承诺的水木天蓬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会
计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以《资产评估报告》中对水木天蓬未来收益的预测为基础确定。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人徐农承诺,水木天蓬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的承诺净利润
分别为 4,013.46 万元(2024 年度)、4,773.37 万元(2025 年度)、5,518.00 万元
(2026 年度)。如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至 2025 年,则水木天蓬业绩承诺期
内各会计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 4,773.37 万元(2025 年度)、5,518.00 万元(2026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年度)、6,536.30 万元(2027 年度)。
三友医疗应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格审计机构”)对水木天蓬在业绩承诺期各会
计年度实际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2后)(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
审查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水木天蓬的业绩承诺是否实现将根据上述专项审核意
见确定。
(1)利润补偿
①根据专项审核意见,如果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至业绩承诺期任一会计
年度期末,水木天蓬累积实际净利润合计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总
和,则触发利润补偿程序,业绩承诺人应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向上
市公司进行利润补偿。
②利润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
承诺净利润总和×业绩承诺人取得的转让对价金额-累积已补偿金额。转让对价
金额为业绩承诺人通过作为水木天蓬直接或间接股东所取得的全部转让对价。
③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补偿金额逐年计算,如果某一年度按前述公式计算
的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2)减值测试及补偿
①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三友医疗应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业绩承诺人持有的
标的资产(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若
出现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内累积补偿金额(包括业绩承诺人
以股份进行补偿的金额和以现金进行补偿的金额,下同)的情况,业绩承诺人应
另行向三友医疗进行补偿。
②减值测试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业绩承诺人因减值应补偿金额=业绩补
年修订)》的相关内容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的股份支付费用。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偿期届满时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累积已补偿金额。
(3)补偿方式
①如业绩承诺人触发《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利润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
应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三友医疗股份向三友医疗作出补偿,不足部分应
以现金作为补充补偿方式。
②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经计算得出的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若不是整数的则向
上进位至整数。如业绩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
应以现金补偿。
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则上述公式中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应参照《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调整。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如上市
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分红派息,业绩承诺人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
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股利应返还给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
配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为免疑义,返还金额不
作为已补偿金额。
(4)业绩承诺人因利润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向上市公司进行的股份补偿及
现金补偿总额合计不超过其获得的转让对价;且业绩承诺人以股份形式进行的补
偿应以其在本次重组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上限。
(5)业绩承诺人保证,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
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如质押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
对价股份,业绩承诺人需事先征得上市公司书面同意,在确保《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项下业绩补偿措施不受该等股份质押影响的前提下进行;业绩承诺人将书面
告知质权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
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除徐农外,其他交易对方未与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约定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八)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根据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 1-4 月的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
计),以及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131 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率 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资产总额 231,470.02 231,470.42 0.00% 226,149.61 226,150.04 0.00%
负债总额 26,729.43 46,816.00 75.15% 21,879.60 41,966.17 91.81%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
营业收入 11,976.46 11,976.46 - 46,039.21 46,039.21 -
营业利润 -904.83 -904.86 0.00% 12,042.61 12,042.60 0.00%
利润总额 -896.59 -896.62 0.00% 13,486.90 13,486.89 0.00%
净利润 -1,046.42 -1,046.45 0.00% 11,363.94 11,363.93 0.00%
归属于母公司
-389.39 -595.14 -52.84% 9,558.29 11,530.33 20.63%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157 -0.0225 -43.38% 0.3847 0.4353 13.16%
稀释每股收益 -0.0157 -0.0225 -43.38% 0.3847 0.4353 13.16%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水木天蓬 51.8154%股权,水木天蓬为上市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
合计持有水木天蓬 100%股权。
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负债总额有所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有所
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部分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所
致。随着水木天蓬未来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
力。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本次交易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
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降低本次重组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
报的影响:
(1)通过战略深度绑定,促进各方利益协同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交易完成后水木天蓬将成为
上市公司全资控制的子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水木天蓬的核心团队能够与上市公
司更好地建立稳定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增强团队与上市公司战略利益的
深度绑定,有利于水木天蓬核心团队的稳定和激励,协同管理团队、核心技术骨
干和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
(2)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与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持续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
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将持续增强价值创造、
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专注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进而提升公司核心
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市公
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进行了明确
规定。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将持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并在充分听
取独立董事、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
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合
法权益。
(4)相关方已出具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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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本人将依据届时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有)。”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动。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
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上市公司或股东造
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东方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八、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投资者应
据此作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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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
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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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
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过程中,遵循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内幕信息传
播的原则,但仍不排除上市公司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
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
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
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
则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计
划重新启动重组,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可能需重新调整的风险,提请
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
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相应批准和核准,包括但不限
于上交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
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
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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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三)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人徐农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
承诺人对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三年水木天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作出承诺。若水木天蓬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对应承诺净利润,则业
绩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由于水木天蓬的盈利水平受到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经营
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水木天蓬存在实际净利润金额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已经与业绩承诺人签订了明确的补偿协议,但若业绩承诺人未来未
能及时履行补偿义务或未按补偿协议约定进行足额补偿,则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
诺无法及时执行或补偿不足的风险。
(四)业绩补偿金额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的风险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方案设定了业绩补偿条款。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41,567.57 万元;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人徐农因利润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向上市公司进行的补偿总额合计不
超过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转让对价。若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
利润,存在补偿金额无法覆盖对应全部交易对方获得交易对价的风险。
(五)水木天蓬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0 号、
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1 号),以 2024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水木
天蓬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86,300.00 万元,较其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口径
账面净资产 17,048.35 万元,增值 69,251.65 万元,增值率 406.21%;上海还瞻 100%
出资份额的评估值为 9,558.07 万元,较其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口径账面净
资产 9,558.07 万元,评估增值 0 元,增值率 0.00%。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相关规则,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
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行业政策、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
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进而可能导致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与
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六)内幕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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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虽然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严
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
知悉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
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和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法规、政策、经营环境等发生变化导致的经营风险
水木天蓬主要从事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配套耗材等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医疗器械行业受到包括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国家市监总局等多个主
管部门多重监管,需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
定》等多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行业内企业日常经营的多个环节提出了较高
的要求。同时,近年来我国医疗行业持续推动医疗保障系统改革,并陆续出台了
包括“两票制”、“带量采购”等多项政策,国家对医疗器械的管理日趋严格,
对医疗器械企业的营销模式及盈利模式等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经营业绩。
如果水木天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能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改革、监管政策方面的变
化进行及时有效的经营调整,或未能持续满足国家产业相关法规、产业政策以及
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将可能对水木天蓬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新产品研发或市场反响未达预期的风险
医疗器械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的要求较高;
未来伴随外科手术渗透率增加等趋势,超声骨刀的市场需求量将不断扩大,市场
规模将呈现持续扩张态势。为保持竞争优势,水木天蓬需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保
持核心技术的先进性,持续开发具有创新性的差异化产品。超声外科手术医疗器
械产品技术壁垒相对较高,新产品的研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受研发条件、市
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如果水木天蓬出现研发项目进程及结果不及预期、市
场环境变化导致研发技术路线发生偏差、新产品不能按照预定计划获得许可或新
产品研发成功后未能得到市场认可等情形,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效益,进而对
水木天蓬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手术术式及临床医生操作习惯改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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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水木天蓬主要产品为超声骨刀、超声止血刀等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配套耗材,
通过与临床医生密切合作,解决临床手术痛点。因此,手术器械的研发不能仅基
于产品本身进行优化,更需要将产品技术研发与手术术式的开展进行紧密结合;
临床术式的发展往往引领着配套手术器械的升级迭代,而手术器械产品的创新同
时也将促进手术术式的演化升级。随着适应症范围的持续扩大和对精准治疗需求
的不断提升,未来临床术式预计将进一步向精细化和个性化发展。如果水木天蓬
无法紧密结合临床手术术式的发展趋势和临床医生的操作习惯研发出满足不同
术式需要的超声手术器械,可能对水木天蓬产品的市场推广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四)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需要集合医学、生理学、材料学、物理学、工程
学、化学等多学科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协同工作,因此高素质的人才团队是企
业维持较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基石。目前,水木天蓬已通
过合理的人才薪酬待遇、顺畅的管理沟通机制、核心技术人员股权激励计划等方
式,保障水木天蓬核心技术人才的忠诚度和吸引力。未来如果水木天蓬未能在薪
酬待遇、研发条件、未来发展前景等方面持续提供具备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条件,
将面临现有技术人才流失、无法引进更多的高端技术人才的风险,可能对水木天
蓬的技术创新、产品迭代和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五)知识产权保护和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水木天蓬为技术密集型企业,深厚的研发积累和领先的核心技术是水木天蓬
未来发展的根基。经过多年沉淀,水木天蓬已掌握多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是水木天蓬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水木天蓬高度重视知识产权
保护,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途径确保拥有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未来如
果出现专利等知识产权被恶意侵犯或核心技术机密信息泄露的情况,则可能对水
木天蓬的生产经营及业绩水平造成不利的影响。
(六)经销销售模式的风险
水木天蓬主要通过经销模式开展产品销售,由授权经销商负责产品的销售、
客户开发和管理,水木天蓬市场销售人员负责市场宣传、产品教育、技术支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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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渠道管理等工作。经销模式下,医疗器械产品销售规模的增长除了取决于水木天
蓬产品自身性能的优劣、市场宣传和产品教育,同时取决于经销商对当地客户的
开发及管理能力的高低。
报告期各期,水木天蓬经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84%、
性是销售业绩增长的关键。如果未来水木天蓬经销商在业务开展中出现不当行为、
未能持续开拓客户或优质经销商与水木天蓬终止合作,将可能导致水木天蓬声誉
受到不利影响、销售渠道受阻和客户流失、产品在所经销区域销售出现下滑,从
而对水木天蓬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产品单价持续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各类产品销售单价总体呈现下降趋势。未来若出现行业
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等情形,产品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
能。如果水木天蓬不能通过降本增效等手段确保产品成本同步下降,持续推出具
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将可能对水木天蓬经营利润带来不利影响。
(八)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92.24%、91.98%和 89.52%,受
产品销售结构、销售价格、客户结构、商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各产品毛利率有所
波动,但整体处于稳定状态。如果未来水木天蓬的经营规模、产品结构、客户资
源、经销商渠道、成本控制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动,或者行业政策要求或竞争格局
发生变化,导致水木天蓬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成本费用或客户的需求发
生较大的变化,水木天蓬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九)产品进入“带量采购”的风险
提出“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促进市场竞争等原则探索高值医用耗材分类集
中采购”,并明确“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带量谈判采购,积极探索跨省联盟采
购”。2020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进
一步指出“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水木天蓬主要产品超声骨刀尚未纳入“带量采购”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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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策范围,仅有超声止血刀产品 2024 年纳入部分联盟地区的带量采购,目前对水
木天蓬整体业绩影响较小。未来随着“带量采购”政策的进一步推动,水木天蓬
超声骨刀等主要产品可能被纳入执行“带量采购”政策的范围。如果水木天蓬未
能适应“带量采购”政策的要求,将可能因未能准确预判竞争对手竞价策略而发
生落标风险;同时,水木天蓬产品在中标后面临销售价格大幅下降的风险,进而
对水木天蓬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市场竞争加剧及业绩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水木天蓬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 Bioventus、Stryker 等国际厂商,及北京速迈
等国内一流厂商。虽然水木天蓬的超声骨刀等产品技术领先,已处于国内厂商的
第一梯队,但未来可能出现多家其他厂商进入其产品领域,进而导致市场竞争进
一步加剧。此外,报告期内,水木天蓬核心产品为超声骨刀,受手术应用场景、
政策等多方面影响,目前超声骨刀产品的整体市场规模相对较小。
未来,若水木天蓬不能正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在产品研发、技
术创新、契合医生习惯等方面不能够持续创新、完善,或者在学术推广、收费目
录办理进度等方面不及预期,则水木天蓬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增长
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
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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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及协同效应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上市公司是主要从事医用骨科植入物和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配套耗材的研
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经营产品为脊柱类和创伤类植入物、椎体
成形类耗材、超声骨刀及超声止血刀等高端医疗器械。公司是国内脊柱类植入物
细分领域少数具备从临床需求出发进行原始创新能力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脊柱
细分领域规模领先、技术领先、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近年来,国家及各部门纷纷出台各项政策对高端医疗器械的创新和产业化发
展予以大力扶持。2021 年 3 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规划》,明
确提出发展高端医疗设备,完善创新药物、疫苗、医疗器械等快速审评审批机制,
加快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促进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
新药和医疗器械尽快在境内上市。2022 年 1 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
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大力推动创新产品研发,重点
发展人工关节和脊柱、运动医学软组织固定系统等高端植入介入产品;支持企业
整合科技资源,围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的关键技术、核心装备、新型材料开展
攻关,开发和转化应用一批先进技术,构筑产业技术新优势;重点提升医疗器械
工程化技术和关键部件生产技术。2023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
产品,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外科设备及耗材,生物医用材料、增材制造技术开发与
应用等。
需求增长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国全国人口 14.43 亿人,其中 60 岁及以
上人口达 2.64 亿人,占总人口比重的 18.70%,与 2010 年相比占比上升 5.44%,
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处于衰退状态,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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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发生骨折、脊柱侧弯、脊椎退变、关节炎、关节肿瘤等骨科疾病的概率大幅上升。
我国老年人口基数不断扩大,且人口预期寿命也处于持续增长状态当中,骨科疾
病高危人群的潜在数量呈上升趋势,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
平不断提高、健康观念不断增强,骨科疾病的知晓率、就诊率及骨科相关手术普
及率也随之逐步提高。
在医疗条件及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的情况下,预计我国骨科医疗器械市场
未来将保持稳定增长。根据中银证券研究报告,2015-2020 年国内骨科植入医疗
器械市场的销售收入由人民币 164 亿元增长至 355 亿元,预计未来仍会保持较为
稳定的增长趋势;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到 2026 年我国骨科植入医疗器械行
业市场规模有望突破 800 亿元。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鼓励企业借助资本市场,
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不断做优做强上市公司。
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证监发【2015】61 号),明确指出通过简政放权、
鼓励兼并重组支付工具和融资方式创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式大力推进上市
公司兼并重组。
(国发【2020】14 号),明确提出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
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
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制度,丰富支付及融资工具,激发市场活力。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明确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
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
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随着全面注册制的推行,作为资本市场支持实体产业的重要
途径,上市公司可通过并购重组、资产注入等方式不断做优做强。
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明确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具体包括支持科创板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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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高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丰富并购重组支付
工具,鼓励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方式实施并购重组,开展股份对
价分期支付研究;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聚焦做优做强主业开展吸收合并等。
革的意见》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
质生产力方向聚集。支持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增强
“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支持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
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跨行业并购,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
步伐。支持上市公司结合自身产业发展需要,在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并设置中小
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的基础上,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
优质未盈利资产。鼓励引导头部上市公司立足主业,加大对产业链上市公司的整
合。完善股份锁定期等政策规定,支持非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之间的同行业、上
下游吸收合并,以及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支持传统行业上市公司
并购同行业或上下游资产,加大资源整合,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支持私募投资
基金以促进产业整合为目的依法收购上市公司。支持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公司开展
多层面合作,助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入合并范围,显著提升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实力,丰富了公司产品组合;同时,
通过与水木天蓬的资源整合,有效发挥了有源类产品与公司原有主营产品的协同
性,提升了公司整体的技术壁垒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
战略意义。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持有水木天蓬 100%股权,
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水木天蓬的控制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水木天蓬
的业务协同效应,强化水木天蓬在上市公司发展中所发挥的战略作用。
水木天蓬是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水木天蓬 2022 年度、2023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383.87 万元、9,268.77 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 2,785.46
万元、4,161.36 万元,水木天蓬截至 2022 年末、2023 年末净资产分别为 12,988.79
万元和 17,162.39 万元,水木天蓬的收入规模、盈利能力及净资产规模均持续增
长。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持有水木天蓬 51.815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将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持有水木天蓬 100%股权,根据徐农所做的业绩
承诺,承诺水木天蓬 2024 年度至 2026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不低于 4,013.46 万元、4,773.37 万元和 5,518.00 万元,
因此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上市公司股东回报。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括水木天蓬核心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本次交易后,
水木天蓬核心团队将由持有水木天蓬股权转变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有利于
水木天蓬核心团队的稳定和激励。通过本次交易,水木天蓬核心团队将与上市公
司建立更为稳定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增强水木天蓬核心团队与上市公司
战略利益的深度绑定,促进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
(三)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及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水木天蓬及上海还瞻,其中上海还瞻为水木天蓬员工
持股平台,除持有水木天蓬股权外未开展其它业务。上市公司收购上海还瞻 100%
出资份额的目的系为了间接取得其持有的水木天蓬股权。
水木天蓬是高新技术企业及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注于超声外科
手术设备及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是超声骨刀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并作为唯
《YY/T
一企业单位参与完成国家行业标准《YY/T1601-2018 超声骨组织手术设备》
血手术设备》的制定工作,与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合作完成“综合征性
脊柱侧凸诊疗体系的建立及推广应用”项目获评 2023 年度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
奖。水木天蓬生产的超声骨组织手术设备已进入中国、欧洲和美国市场,并获得
了众多临床医生的认可。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水木
天蓬归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之“C358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之“C3581
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
类(2018)》,水木天蓬归属于“4 生物产业”之“4.2 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之
诊断、治疗仪器及设备”。
因此,水木天蓬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
规定(2024 年 4 月修订)》第五条规定的“生物医药领域”之“高端医疗设备
与器械及相关服务”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科创板定
位。
上市公司与水木天蓬均从事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所
从事的主要业务系医用骨科植入物及耗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经营产品为
脊柱类和创伤类植入物、椎体成形类耗材等。2021 年公司取得水木天蓬控制权
后,主营业务进一步拓展到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领域,主要产品范围增加超
声骨刀等产品。
(1)上市公司与水木天蓬的产品及终端客户可以协同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医用骨科植入物及耗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经营
产品为脊柱类和创伤类植入物、椎体成形类耗材等,为应用于脊柱椎体切除手术、
病理性、创伤性骨折修复或矫形等外科治疗、椎体成形术(PVP)和椎体后凸成
形术(PKP)等椎体塌陷或缺损微创疗法中的骨科植入物及椎体成形耗材。另一
方面,上市公司通过控股水木天蓬涉足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领域,主要产品
范围增加超声骨刀等产品。
上市公司骨科植入物产品应用于骨科手术,水木天蓬超声骨刀又是骨科手术
中先进的切骨设备和工具,使用上市公司骨科植入耗材的骨科医生许多都有使用
水木天蓬超声骨刀的经验,使用骨科植入耗材的许多患者也是通过超声骨刀进行
切骨手术,因此上市公司与水木天蓬的终端客户上具有明显的重合性。超声骨刀
业务可以使上市公司围绕骨科手术进行业务延伸,从专注于骨科植入物解决方案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的研发到整个手术解决方案的提供,实现产品线的协同互补。上市公司收购水木
天蓬控制权后,骨科植入物团队与水木天蓬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团队协同形成特色
疗法,并获得了市场的一定认可。
(2)上市公司与水木天蓬的渠道资源可以共享互补
上市公司收购水木天蓬控制权后,通过渠道资源协同,完善了上市公司与水
木天蓬全国范围内经销商渠道设置和推广体系,使得整体经销商数量增加,销售
覆盖区域得到拓宽,形成完善的基于学术的市场推广体系,推动水木天蓬超声骨
数量获得进一步提升。在海外市场,上市公司一方面依托子公司 Implanet 公司的
境外培训教育平台和销售网络,将骨科植入物产品、超声骨刀产品及两者协同的
创新疗法进行海外推广;另一方面,水木天蓬在国际市场表现良好,超声骨刀产
品凭借安全、高效的技术优势,获得了医生及经销商的良好反馈,本次交易完成
后将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欧美高端骨科市场。通过渠道资源协同,双方整
体市场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市场推广效率有所提升。
(3)上市公司与水木天蓬的研发力量可以优势互补
骨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临床应用涉及医学、生理学、材料学、物理学、
工程学、化学等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医疗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对核心技
术人才的要求很高。上市公司在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 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
岩)博士的领导下,以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格的
拓腾实验室(研发中心)为基础,形成了一个以博士、硕士研究生及资深设计工
程师为核心和骨干,梯队层次健全,整体实力雄厚的研发团队,在骨科脊柱类产
品领域具有领先优势。水木天蓬在创始人、董事长曹群博士的带领下,培养了一
支人才梯度健全、经验丰富的超声能量平台研发团队,在超声骨刀和超声止血刀
等方面有着深厚的研发积累和核心技术。
双方的研发团队汇聚了高学历、高质量的研发人才,并围绕骨科手术的不同
工具器械拥有长期研发经验和深厚技术积累。双方团队可以紧密合作,共同探索
无源类高值耗材和有源类手术设备在疗法上的有机结合,拓展临床解决方案的实
现边界,向患者及医生提供更安全、更高效、更便捷的一体化手术解决方案。通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过研发协同,可以提高双方研发效率及研发成果产业化落地。
综上所述,水木天蓬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具有协同效应。本次交易有利
于促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整合升级,提高持续经营能力。
(四)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
的相关要求
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产品为脊柱类和创伤类植入物、椎体成形类耗材等,水木
天蓬主要产品包括超声骨动力设备及刀头等,产品用途涵盖骨科、神经外科等多
个临床科室,水木天蓬的超声骨刀产品与上市公司的骨科植入物产品可以在骨科
手术中配合使用。水木天蓬的超声骨刀业务可以拓展上市公司的产业链,使上市
公司的产品链条从骨科植入物延展到骨科有源手术医疗器械,最终实现为客户提
供整体手术解决方案的战略布局。未来,上市公司和水木天蓬在供应链和销售体
系方面的进一步融合可以有效提升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因此,本次交易有助于
上市公司补链、强链。
水木天蓬是高新技术企业及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注于超声外科
手术设备及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是超声骨刀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并作为唯
《YY/T
一企业单位参与完成国家行业标准《YY/T1601-2018 超声骨组织手术设备》
血手术设备》的制定工作,与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合作完成的“综合征
性脊柱侧凸诊疗体系的建立及推广应用”项目获评 2023 年度北京市科技进步二
等奖。水木天蓬生产的超声骨组织手术设备已进入中国、欧洲和美国市场,并获
得了众多临床医生的认可。水木天蓬属于国产“硬科技”医疗器械公司,符合国
家新质生产力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增强硬科技属性具有重要的战略意
义。
受到国家脊柱高值耗材带量采购落地实施的影响,上市公司脊柱植入物产品
销售价格下降,导致上市公司骨科植入物业务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有所下降。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水木天蓬 2022 年度、2023 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383.87 万元、9,268.77 万元,
分别实现净利润 2,785.46 万元、4,161.36 万元,水木天蓬的收入规模、盈利能力
均持续增长。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收购优质资产,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
力。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
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
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一)本次交易具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战略
上市公司专注从事医用骨科植入物及耗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经营产
品为脊柱类和创伤类植入物、椎体成形类耗材等,2021 年上市公司收购水木天
蓬控制权后,主营业务进一步拓展到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领域,并将其作为
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战略方向之一。未来公司将持续探索无源类高值耗材和
有源类手术治疗设备在疗法上的有机结合,发挥超声骨刀等产品与公司主营业务
的协同性,从专注于骨科植入物等产品的研发到关注整体手术解决方案的提供,
拓展临床解决方案的覆盖边界。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进行的业务布局。通过本次交易,将
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在超声外科临床医疗设备领域的投资,加速实现公司推动骨
科临床手术整体治疗方案创新的愿景。
因此,本次交易具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战略。
(二)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本次交易双方同属于医疗器械制造行业,且水木天蓬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水木天蓬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
业,具备产业基础和商业合理性,不存在“跨界收购”等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三)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的减持情况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
岩)、David Fan(范湘龙)已作出承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
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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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混沌天成 18 号之管理人混沌资管已代表
混沌天成 18 号作出承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
混沌天成 18 号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David Fan(范湘龙)外的上市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无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
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应的程序。
(四)本次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持有水木天蓬 100%股权,
进一步强化与水木天蓬在产品品类、客户资源、销售渠道、研发技术等多个层面
的资源渠道互通,双方将借助彼此积累的研发成果与市场资源,围绕骨科手术需
求进行延伸,探索无源类高值耗材和有源类手术设备在疗法上的有机结合,拓展
临床解决方案的覆盖边界。水木天蓬 2022 年度、2023 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截至 2022 年末、2023 年末的净资产分别为 12,988.79 万元和 17,162.39 万元,收
入规模、盈利能力及净资产规模均持续增长。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指标与交易前相比均将有所提升。
因此,本次交易在业务上和财务上均具备合理性和商业实质,不存在利益输
送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上市公司与水木
天蓬主营业务均归属于“4 生物产业”之“4.2 生物医学工程产业”,其中上市
公司属于“4.2.2 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设备制造”,水木天蓬属于“4.2.1 先进
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上市公司及水木天蓬均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发展的
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及各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对高端医疗器械的
创新和产业化发展予以大力扶持。
《“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发展高端医疗设备,完善创新药物、疫苗、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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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疗器械等快速审评审批机制,加快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
批,促进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新药和医疗器械尽快在境内上市。
括高端植入介入产品,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外科设备及耗材,生物医用材料、增材
制造技术开发与应用等。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政策导向,有助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完善国
民健康促进政策,不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曹群、徐农合
计持有的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及战松涛、李春媛、胡效纲、王晓玲、冯振、
戴志凌、刘庆明、徐农、岳志永、邵化江、吕秦瑛合计持有的上海还瞻 98.9986%LP
出资份额,通过全资子公司拓腾苏州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蓬投资持有的上海还
瞻 1.0014%GP 出资份额。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0 号),
本次交易对水木天蓬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结论作为最
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水木天蓬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1 号),
本次交易对上海还瞻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海还瞻合伙人权益评估值为 9,558.07 万元。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水木天蓬 37.1077%
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33,091.51 万元,上海还瞻 100%出资份额的最终交易价格
为 8,476.06 万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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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
序 交易标的名称及
交易对方 可转债 其 对方支付
号 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对价 他 总对价
水木天蓬
水木天蓬 7.0006%
无 5,356.87 无 无 5,356.87
股权
上海还瞻 2.2361%
无 189.53 无 无 189.53
出资份额
上海还瞻
额
上海还瞻
额
上海还瞻
额
上海还瞻
额
上海还瞻
额
上海还瞻 9.0278%
出资份额
上海还瞻 3.3542%
出资份额
上海还瞻 1.1181%
出资份额
上海还瞻 1.1181%
出资份额
上海还瞻 0.4472%
出资份额
上海还瞻 1.0014%
出资份额
合计 20,084.88 21,482.69 - - 41,567.57
本次交易中针对不同的交易对方存在差异化定价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应水木天蓬 对应水木天蓬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相应交易对价
股权比例 100%股权作价
水木天蓬 37.1077% 曹群 30.1071% 27,734.64 92,120.00
股权 徐农 7.0006% 5,356.87 76,520.00
上海还瞻 100.00% 上海还瞻全体
出资份额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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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对应水木天蓬 对应水木天蓬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相应交易对价
股权比例 100%股权作价
合计 48.1846% 41,567.57 86,267.31
注:不考虑上海还瞻除持有的水木天蓬股权外的其他资产负债净额-1.29 万元的影响。
本次交易中,水木天蓬 100.00%股权作价不超过水木天蓬 100.00%股权评估
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 21,400.00 万元。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本次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
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在本次交易
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
构费用、税费等费用,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
用、税费等费用
合计 21,400.00 100.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
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资金缺口将由
公司自筹解决。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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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还瞻 98.9986%LP 出资份额,通过全资子公司拓腾苏州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上海还瞻 1.0014%GP 出资份额。交易完成后,水木天蓬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下
属公司。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曹群、徐农、战松涛、李春媛、胡
效纲、王晓玲、冯振、戴志凌、刘庆明、岳志永、邵化江、吕秦瑛共 12 人。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17.20 13.77
前 60 个交易日 15.84 12.68
前 120 个交易日 18.05 14.44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3.1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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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经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以 2024 年 6 月 7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78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
格相应调整为 13.10 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方取得的股份对价÷对价股份每股发行价格。每
一发行对象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发行股份总数量=向每一交易对
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本次交易中,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33,091.51 万元,上
海还瞻 100%出资份额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8,476.06 万元。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
对方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交易对价(万元) 股份发行数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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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交易对价(万元) 股份发行数量(股)
合计 21,482.69 16,398,994
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
整。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
(1)曹群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三友医疗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2)徐农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三友医疗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则徐
农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三友医疗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在
遵守前述锁定期安排的前提下,徐农同时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
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其完成《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
承诺且未触发减值补偿之日(以审计机构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报告结果为准,
如完成,则完成之日为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或者《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项下其利润补偿义务、减值补偿义务(如有)履行完毕之日(以孰晚
为准)期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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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3)上海还瞻全体有限合伙人(徐农除外)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
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截至该等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任何交易对方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持
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该交易对方拥有权益未满 12 个月部分的标
的资产对应的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
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锁定
期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
所的规则办理。
(5)如前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交易对方
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各方同意,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对水木天蓬在本次转让过渡期实现的
损益情况(合并口径)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交易对
方承担。如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则由交易对方于《专项审计报告》出
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足额补足,每一交易对方应承担
的补足金额按照上市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向其收购的标的资产比例确定,前述亏损
不包括过渡期内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的股份支付对标的资产净利润影响(如有)。
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
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不超过 21,4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
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具
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证券
监管部门认可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数量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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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上交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1,4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方式购
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30%。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
况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
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
构费用、税费等费用,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的比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
用、税费等费用
合计 21,400.00 100.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
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资金缺口将由
公司自筹解决。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
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水木天蓬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
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
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最近 12 个月,上市公司对多家企业进行了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
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四、上市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的
相关披露。相关资产交易涉及标的资产与水木天蓬均属于医疗器械相关行业或为
生物医药领域投资基金,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
算范围。结合上述资产收购事项,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资产
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与最
近 12 个月收购
项目 上市公司 标的资产 交易金额 计算依据 指标占比
同一或相关资
产累计
资产总额 226,149.61 16,463.81 41,567.57 53,117.60 53,117.60 23.49%
资产净额 191,619.12 15,884.32 41,567.57 53,117.60 53,117.60 27.72%
营业收入 46,039.21 3,439.43 / 6,431.56 6,431.56 13.97%
如上表所述,累计计算后,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未达到 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徐农先生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且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
和 David Fan(范湘龙),上述主体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并作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同时,徐农作为混沌天成 18 号的唯一份额持有
人和受益人,与混沌天成 18 号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预计将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骨科脊柱类植入耗材、超声骨刀、超声止血刀和创伤类
植入耗材等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超声骨刀、超声止血刀等整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体临床解决方案是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战略方向之一。
水木天蓬系专注于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医疗器械企
业,在超声骨刀和超声止血刀等方面有着深厚的研发积累和核心技术,是超声骨
刀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产品用途涵盖骨科、神经外科、肝胆外科等多个临床科
室。上海还瞻为水木天蓬员工持股平台,核心资产为持有的水木天蓬 11.0769%
股权,无其他业务或对外投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持有水木天蓬 51.8154%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水木天蓬
强化上市公司与水木天蓬的战略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实施,
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同时,本次交易能够实现水木天蓬核心团队在上市
公司层面的持股与激励,核心团队与上市公司建立更为稳定的利益共享、风险共
担机制,增强核心团队与上市公司战略利益的深度绑定,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
岩)和 David Fan(范湘龙),上述主体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并作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同时,徐农作为混沌天成 18 号的唯一份额
持有人和受益人,与混沌天成 18 号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248,453,535 股,本次交易中,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数量为 16,398,994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
本增加至 264,852,529 股,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
股权结构影响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考虑配套融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Michael Mingyan Liu
(刘明岩)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考虑配套融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总股本 248,453,535 100.00% 264,852,529 100.00%
注:上表中徐农持股包含其直接持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混沌天成 18 号持股。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 1-4 月的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
计),以及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131 号),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率 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资产总额 0.00% 0.00%
负债总额 26,729.43 46,816.00 75.15% 21,879.60 41,966.17 91.81%
归属于母公司 191,683.3 179,797.8 191,619.1 179,600.2
-6.20% -6.27%
股东权益 6 5 2 1
营业收入 11,976.46 11,976.46 - 46,039.21 46,039.21 -
营业利润 -904.83 -904.86 0.00% 12,042.61 12,042.60 0.00%
利润总额 -896.59 -896.62 0.00% 13,486.90 13,486.89 0.00%
净利润 -1,046.42 -1,046.45 0.00% 11,363.94 11,363.93 0.00%
归属于母公司 -389.39 -595.14 -52.84% 9,558.29 11,530.33 20.63%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率 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157 -0.0225 -43.38% 0.3847 0.4353 13.16%
稀释每股收益 -0.0157 -0.0225 -43.38% 0.3847 0.4353 13.16%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水木天蓬 51.8154%股权,水木天蓬为上市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
合计持有水木天蓬 100%股权。
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负债总额有所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有所
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部分交易对价以现金方式支付所
致。随着水木天蓬未来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
力。
六、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
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布本次重组的最
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所提供的副本材
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且相符;所提供的文件、材料
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
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关于提供信息
真实性、准确性
上市公司 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与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和完整性的承
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
诺函
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
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
整、有效的要求。
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保证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
致且相符;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
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
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上市公司全 关于提供信息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
体董事、监 真实性、准确性 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高级管 和完整性的承 3、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理人员 诺函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
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
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
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重大行
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的情形。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仲裁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或其
他重大失信情形。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关于诚信与合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上市公司 法合规的承诺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
函 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
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本公司的重大不
利影响尚未消除。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本公司或者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本公司利益或者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
大违法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
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
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
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本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上市公司全
关于诚信与合 或者刑事处罚,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
体董事、监
法合规的承诺 形,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事、高级管
函 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理人员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
承诺的情形或其他重大失信情形。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
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及 关于不存在<上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
上市公司全 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体董事、监 引第 7 号—— 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事、高级管 上市公司重大 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理人员 资产重组相关 即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股票异常交易 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监管>第十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或<上海证券交 事责任的情形。
易所上市公司 2、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
自律监管指引 的相关内幕信息或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
第 6 号——重 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大资产重组>第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十条情形的
承诺函
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人自本
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相关事
项作出承诺如下:
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
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全 关于本次资产
郝艾琼、方颖、倪暖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
体董事、监 重组期间股份
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
事、高级管 减持计划的承
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理人员 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
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应的程序。
(3)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消费活动。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关于本次交易 5、本人同意,如上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上市公司股
上市公司全
摊薄即期回报 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体董事、高
及填补回报措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
级管理人员
施的承诺函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
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
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上市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依法给予补偿。
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关于不存在违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
上市公司 规担保、关联方 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
资金占用等情 定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形的承诺函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
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占用的情
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及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
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且相符;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
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
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并对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核查,承诺并保证由本人/本公司、混沌天成 18 号/本公司、混沌天
上市公司实 成 18 号同意上市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在该申请文件中引用的本人/本
关于提供信息
际控制人、 公司、混沌天成 18 号相关内容已经本人/本公司、混沌天成 18 号审
真实性、准确性
混 沌 资 管 阅,确认该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的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和完整性的承
(代表混沌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诺函
天成 18 号) 责任。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混沌天成 18 号不转让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
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
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混沌天成 18 号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报送本人/混沌天成 18 号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
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
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混沌天成 18 号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排。
本人/混沌天成 18 号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
上市公司实
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与经
际控制人、 关 于 诚 信 与 合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混 沌 资 管 法合规的承诺
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或其他重大失信情形。
(代表混沌 函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混沌天成 18 号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天成 18 号)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
的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混沌天成 18 号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关于不存在<上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本公司、混沌天成 18 号及前述主体控制
市公司监管指 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引第 7 号——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重大 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
资产重组相关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
上市公司实
股票异常交易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
际控制人、
监管>第十二条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
混 沌 资 管
或<上海证券交 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代表混沌
易所上市公司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本公司、混沌天成 18 号及前述主体控制
天成 18 号)
自律监管指引 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或违规利用该内幕
第 6 号——重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
大资产重组>第 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三十条情形的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混沌天成 18 号愿意依法承担相
承诺函 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
关于本次交易
混 沌 资 管 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混沌天成 18 号原则性同
的原则性意见
(代表混沌 意本次交易。
天成 18 号)
上市公司实
关于本次资产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混沌天
际控制人、
重组期间股份 成 18 号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违反该承诺,给上市公司或
混 沌 资 管
减持计划的承 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混沌天成 18 号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代表混沌
诺函 任。
天成 18 号)
益。
关于本次交易 2、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上市公司实 摊薄即期回报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
际控制人 及填补回报措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施的承诺函 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失的,本人将依据届时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有)。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经营活动。
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
关于避免同业 3、在本人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本人保证将促使本人控制的除上
竞争、规范关联 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实
交易及保持上 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际控制人
市公司独立性 4、在本人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
的承诺函 外的其他企业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产品生
产及/或业务经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
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或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
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产品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
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的方式
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
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
上市公司来经营。
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
项下之承诺在本人保持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且均
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
执行时,不影响本人在本承诺函项下的其他承诺;若上述承诺适用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
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
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
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
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上
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
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三、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本人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
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保持独立,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具备
独立性。
产、机构、人员和财务上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并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实 关于不存在对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本公司、混沌天成
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资金 18 号及前述主体的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不存在违规
混 沌 资 管 占用、违规担保 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及
(代表混沌 等情形的承诺 其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天成 18 号) 函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本公司、混沌天成 18 号及前述主体的关联方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及前述主体的关联方将继续规范运作,未来不以任何形式违规占用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资产或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违规提
供担保。
曹群及李春媛于 2021 年 6 月 7 日与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北京水木天蓬医疗设备
有限公司签署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协议》,约定曹群及李春媛
关于承担专利
将登记于其名下的 36 项专利无偿转让给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截至
徐农 变更登记相关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尚存在 22 项境外有效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变更
费用的承诺函
登记手续在办理过程中。
本人承诺为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承担上述 22 项境外发明专利办
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相关手续费用(包括公证及认证费用)。
(三)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机构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
原件一致且相符;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
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
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提供信息 由本人/本公司同意上市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在该申请文件中引用的本
真实性、准确性 人/本公司相关内容已经本人/本公司审阅,确认该申请文件不致因引
交易对方
和完整性的承 用的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诺函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
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
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
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诚信与合 2023 年 7 月,本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案发后已积极赔偿被
吕秦瑛 法合规的承诺 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2023 年 9 月,本人被北京市
函 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一年((2023)京 0115 刑初 1053 号)。缓刑考验期限为 2023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7 日,目前缓刑考验期已届满。
除上述情形外,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
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本人诚信情况良好,最近五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
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
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本人/本公司诚信情况良好,最近五年不存在
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
除吕秦瑛外 关于诚信与合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其他交易对 法合规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方 函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
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上
员、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
市公司监管指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引第 7 号——
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上市公司重大
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资产重组相关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股票异常交易
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
监管>第十二条
交易对方 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
或<上海证券交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
员、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
第 6 号——重
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或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
大资产重组>第
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
三十条情形的
信息严格保密。
承诺函
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对标的资产有完
整的所有权。
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以信托、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等方式
关于标的资产 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形;标的资产不存在托管、未设置任何质押、抵
交易对方
权属的承诺函 押、留置等担保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或签署其他限制转让的条款或
约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未被行政或司法机关查封、冻结,
亦不存在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本人/本公司保证前述状态持
续至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或本次交易终止之日(以较早的
日期为准)。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诺本次重组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根据协议约定和上市公司的要求
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本人/本公司
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公司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
生的责任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所发
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则本人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之日起至本人完成《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且未触发
关于股份锁定 减值补偿之日(以审计机构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报告结果为准,
徐农
的承诺函 如完成,则完成之日为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或
者《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本人利润补偿义务、减值补偿义务(如
有)履行完毕之日(以孰晚为准)期间内不得转让。
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
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
关于股份锁定
曹群 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的承诺函
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截至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本人对
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
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本人拥有权益未满 12 个月部分的标的资产
对应的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
除徐农、曹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群外其他自 关于股份锁定
然人交易对 的承诺函
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
方
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本人保证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
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如拟质押对价股
关于业绩补偿 份时,本人承诺事先征得上市公司书面同意,在确保《盈利预测补
徐农 保障措施的承 偿协议》项下业绩补偿措施不受该等股份质押影响的前提下进行;
诺函 本人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
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
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违规占用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对本次
关于不存在对
交易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不存在标的公
标的公司资金
司及其子公司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交易对方 占用、违规担保
形。
等情形的承诺
函
范运作,未来不以任何形式非经营性占用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子
公司资金、资产或要求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
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且相符;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
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
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并对所提供
水木天蓬、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还瞻及 关于提供信息
其董事、监 真实性、准确性
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
事、高级管 和完整性的承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理人员/主要 诺函
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管理人员
承诺并保证由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同意上市公司及各中介机构
在该申请文件中引用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相关内容已经本公
司/本合伙企业/本人审阅,确认该申请文件不致因引用的上述内容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水木”)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行
政处罚决定书》(京市监处罚2022224 号),因北京水木生产场地
扩建原因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局第三分局申报
停产,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没有申请复产,没有向北京市药品监
关于诚信与合 督管局第三分局报告的情况下,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至 21 日进行了
水木天蓬 法合规的承诺 超声骨动力设备的配件、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设备的配件的生产(但
函 尚未生产出成品设备,无货值金额),被罚款 3 万元。北京水木已
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积极整改,并按时缴纳了罚款,前述违法行为
未对北京水木及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
行政处罚。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
在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受到证券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
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
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
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或其他重大失信情形。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
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合伙企业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最
近十二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
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
关于诚信与合 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或其他重大失
上海还瞻 法合规的承诺 信情形。
函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合伙企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不存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
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最近十二
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
水木天蓬董 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诚信情
事、监事、 况良好,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不
关于诚信与合
高级管理人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或其他重大失信情形。
法合规的承诺
员;上海还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函
瞻主要管理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
人员 在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潜在的重大诉
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上 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上市公司
市公司监管指 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引第 7 号—— 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
上市公司重大 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水木天蓬、 资产重组相关 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
上海还瞻及 股票异常交易 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
其董事、监 监管>第十二条 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
事、高级管 或<上海证券交 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理人员/主要 易所上市公司 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管理人员 自律监管指引 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违规泄露本
第 6 号——重 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或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大资产重组>第 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
三十条情形的 保密。
承诺函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八、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可实现性
(一)业绩承诺设置具有合理性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徐农承诺,水木天蓬业绩承诺期(2024 年度至 2026 年度)
各会计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013.46
万元、4,773.37 万元和 5,518.00 万元。如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至 2025 年,
则水木天蓬业绩承诺期(2025 年度至 2027 年度)各会计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
为 4,773.37 万元、5,518.00 万元和 6,536.30 万元。水木天蓬的业绩承诺是否实现,
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
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结果为依据确定。
近年来,医疗器械行业作为我国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国家及各主管
部门颁布了《“十四五”规划》《“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创新医疗器
械特别审查程序》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在技术创新、国产替代、融资政策等方
面,为高端医疗器械的创新和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未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我国医疗服务的普及,预计骨科、神经
外科等需要超声骨刀参与的手术需求在不断增加,推动超声骨刀的需求量将不断
扩大。根据新思界研究报告,预计 2028 年中国超声骨刀总体市场规模(含设备
和耗材)将达到 8.01 亿元,具有广阔的下游应用需求及市场发展空间。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以立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信资评报字(2024)
第 060020 号)中对水木天蓬未来收益的预测为基础确定。水木天蓬未来业绩预
测时已充分考虑水木天蓬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水木天蓬的业务发展情况和
历史年度经营情况,详细预测结果详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之“二、水木天蓬评估情况”之“(一)收益法评估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设置具有合理性。
(二)业绩补偿具有可实现性及履约保障措施
根据徐农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协议,业绩承诺人徐农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三友医疗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遵守前述锁定期安排的前提下,徐农同时承诺,
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其完成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且未触发减值补偿之日(以审计机构专项
审核意见、减值测试报告结果为准,如完成,则完成之日为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
测试报告出具之日)或者《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其利润补偿义务、减值补偿
义务(如有)履行完毕之日(以孰晚为准)期间内不得转让。同时徐农承诺,保
证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
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如拟质押对价股份时,承诺事先征得上市公司书面
同意,在确保《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业绩补偿措施不受该等股份质押影响的
前提下进行;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
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
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综上所述,对业绩承诺人所获得股份对价设置的锁定期能够覆盖业绩承诺补
偿的履行期间,能够较好地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hanghai Sanyou Medical Co., Ltd
股票简称 三友医疗
证券代码 688085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2005 年 4 月 19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汇荣路 385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1815
通讯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汇荣路 385 号
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 201815
注册资本 24,845.353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徐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43059833
联系电话 021-58266088
传真 021-59990826
电子信箱 ir@sanyou-medical.com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
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劳务服务
(不含劳务派遣);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
疗器械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二、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股票上市情况
三友医疗系前身上海三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依法整体变更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三友医疗设立时股本总额为 14,000.00 万元,其设立时的公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占比
南通宸弘经济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更
名为“上海隹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更
名为“赣州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4,000.00 100.00%
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1 月 8 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3 月 12 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 号)许可,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075,950,160.0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第 ZA10508 号”验资报告。
经上交所批准,发行人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股票
简称“三友医疗”,股票代码“688085”。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首次
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15,400 万股增至 20,533.35 万股,注册资本
由 15,400 万元增至 20,533.35 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
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43059833)。
(二)上市以来股本变动情况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总
股本 20,533.35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2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737.07 万元、转增 2,053.34
万股,本次利润分配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2,586.69 万股。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
司总股本 22,586.69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 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919.87 万元、转增
(三)公司目前股权结构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比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混沌天成资管-徐农-混沌天成精选策略 18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上海弘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弘尚资产弘利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犇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犇牛进取 2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中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中泰星河 12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合计 147,653,089 59.43%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三、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
明岩)和 David Fan(范湘龙),上述主体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
行动关系并作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同时,徐农作为混沌天成 18 号的唯一份
额持有人和受益人,与混沌天成 18 号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系医用骨科植入物及耗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主要经营产品为脊柱类和创伤类植入物、椎体成形类耗材等。2021 年,上市公
司收购水木天蓬控制权,主营业务进一步拓展到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领域。
公司在产品技术开发中始终高度重视原始创新,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疗法创新经验
和技术储备;同时公司充分注重市场需求,不断加强与医疗机构的疗法临床研究
合作,准确了解临床需求和痛点,进而不断建立新疗法,改善现有疗法,使公司
产品能够有效满足终端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七、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根据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市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资产总额 228,692.04 226,149.61 219,136.60 199,717.00
负债总额 23,998.57 21,879.60 27,834.98 26,089.75
所有者权益 204,693.47 204,270.01 191,301.62 173,627.25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1,023.33 191,619.12 183,974.36 168,585.21
每股净资产(元) 7.69 7.71 8.15 8.21
资产负债率(%) 10.49 9.67 12.70 13.0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33,273.36 46,039.21 64,915.23 59,335.93
营业成本 10,089.28 9,230.30 6,376.87 5,637.08
利润总额 1,640.75 13,486.90 23,954.12 21,733.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0.38 0.77 0.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
注:2021 年度、2022 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数据根据上市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1 股)进行了相应调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3.76 26,743.38 15,597.27 14,492.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16.23 6,879.72 -15,614.71 1,236.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5.12 -2,275.27 -4,189.54 -3,732.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458.18 31,392.26 -4,187.74 11,985.49
八、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权控制结构的预计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
和 David Fan(范湘龙)。同时,徐农作为混沌天成 18 号的唯一份额持有人和受
益人,与混沌天成 18 号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交易预计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九、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
关无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现任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局出具警示函,该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
十、前次交易中已确认商誉的减值测试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21 年度完成对水木天蓬控制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按其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收购方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算确
认商誉 31,523.00 万元。2022 年至 2024 年,上市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资产评估机构上海加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沪加评报字(2022)第 0032
号”、“沪加评报字(2023)第 0055 号”和“沪加评报字(2024)第 0053 号”《上
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北京
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经 2021 年末、
别为 61,408.94 万元、61,598.15 万元和 62,048.08 万元,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分别为不低于 62,100.00 万元、61,800.00 万元和 85,900.00 万元,故前
次交易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第三节 交易对方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购买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涉及的交易对方为曹群、徐农,购买
上海还瞻 98.9986%LP 出资份额涉及的交易对方为战松涛、李春媛、胡效纲、王
晓玲、冯振、戴志凌、刘庆明、徐农、岳志永、邵化江、吕秦瑛,子公司拓腾苏
州购买上海还瞻 1.0014%GP 出资份额的交易对方为天蓬投资。
(一)曹群
姓名 曹群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201021971********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医用超声设备分技术委员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上海还瞻外,曹群其他控制
的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 曹群与配偶
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 李春媛分别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务咨询,企业管理技术咨询与服务, 持有天蓬投
投资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 资 40.00%、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60.00%股权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徐农
姓名 徐农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7231964********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匈牙利永久居留权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直接持有 7.0006%股权,间
接持有 0.2477%股权
直接持有 7.0006%股权,间
接持有 0.2477%股权
直接及间接持有三友医疗
三友医疗及其下 董事、总经理等相应
属公司 任职
人之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海还瞻、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外,徐农控制的其
他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主要为三友医疗及其下属公司,其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书
之“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三)战松涛
姓名 战松涛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301021979********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常务副总经理,曾
总监
江苏水木 间接持有 2.8373%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上海还瞻外,战松涛不存在
其他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四)李春媛
姓名 李春媛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201041972********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江苏水木 总经理 间接持有 2.0944%股权
年6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上海还瞻外,李春媛其他控
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万元)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市场营 李春媛与配偶
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企业 曹群分别持有
项目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60.00%、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0.00%股权
(五)胡效纲
姓名 胡效纲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110031978********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上海还瞻外,胡效纲不存在
其他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六)王晓玲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姓名 王晓玲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202031976********
住所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江苏水木 监事 间接持有 1.1773%股权
年6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上海还瞻外,王晓玲不存在
其他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七)冯振
姓名 冯振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424291980********
住所 天津市滨海新区********
通讯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上海还瞻外,冯振不存在其
他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八)戴志凌
姓名 戴志凌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10271984********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上海还瞻外,戴志凌不存在
其他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九)刘庆明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姓名 刘庆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111978********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上海还瞻外,刘庆明不存在
其他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十)岳志永
姓名 岳志永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306821982********
住所 天津市河东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水木天蓬 研发经理 间接持有 0.1238%股权
年2月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上海还瞻外,岳志永不存在
其他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十一)邵化江
姓名 邵化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201041977********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上海还瞻外,邵化江不存在
其他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十二)吕秦瑛
姓名 吕秦瑛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221281979********
住所 湖北省蓟春县********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起止日期 任职单位 担任职务 与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上海还瞻外,吕秦瑛不存在
其他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十三)天蓬投资
公司名称 张家港天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2MA1MB7PL9C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 李春媛
注册资本 10 万元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张家港保税区新兴产业育成中心 A 栋 530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技术咨询与服务,投资咨询(咨询类项目除
经营范围
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共同出资设立天蓬投资。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MA1MB7PL9C)。
设立时,天蓬投资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10.00 100.00%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自设立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蓬投资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蓬投资的股东为曹群、李春媛夫妻,天蓬投资产权
控制结构如下:
曹群、李春媛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交易对方”之“(一)曹群”及“(四)李春媛”。
最近三年,天蓬投资无实质经营业务。除持有上海还瞻 1.0014%合伙份额外,
天蓬投资无其他对外投资。
天蓬投资 2022 年度、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资产总计 9.30 9.31
负债合计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0 9.31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0.01 -0.02
净利润 -0.01 -0.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1 -0.02
注:上表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拟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
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1,4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合格投
资者。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上交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相互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中,曹群与李春媛为夫妻关系;天蓬投资为曹群、李春媛出资
设立的公司。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及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之一徐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直接持有 28,514,417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8%。同时,徐农作
为混沌天成 18 号的唯一份额持有人和受益人,通过混沌天成 18 号间接持有
证券-混沌天成三友医疗科创板员工持股计划 10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
有 488,249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
徐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情况及诚信情况
刑初 1053 号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吕秦瑛已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除上述情形外,根据本次交易的自然人交易对方、天蓬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
员确认,自然人交易对方、天蓬投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自然人交易对方、天蓬投资及其主要管理
人员诚信情况良好,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及上海还瞻 100%出资份额。
上海还瞻为水木天蓬员工持股平台、无其他业务或对外投资,核心资产为持有的
水木天蓬 11.0769%股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水木天蓬 51.8154%股权;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水木天蓬 88.9231%股权,直接和通过子公司拓
腾苏州持有上海还瞻 100%出资份额、进而间接持有水木天蓬 11.0769%股权,合
计持有水木天蓬 100%股权。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水木天蓬
公司名称 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5859571X5
成立日期 2010 年 6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10 年 6 月 28 日至 2030 年 6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 徐农
注册资本 1,354.1667 万元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 29 号院
地点 1 号楼二层 B 区 2301 室(集群注册)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机械
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医疗器械Ⅱ类;计算机系
统集成;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仪器仪表修理;销售
经营范围 第三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二)上海还瞻
公司名称 上海还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2MA1MCT1G0G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35 年 12 月 1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家港天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曹群)
注册资本 174.75 万元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长逸路 188 号 1 幢 10 层 A 区 531 室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水木天蓬历史沿革
共同出资设立水木天蓬。设立时,曹群以货币资金及知识产权认缴 600 万元注册
资本,丁文军以货币资金及知识产权认缴 400 万元注册资本;两方股东于 2010
年 6 月分别完成 100 万元货币资金、300 万元货币资金的第 1 期实缴出资。
(注册号:110108012987834)。
设立时,水木天蓬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万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元) 元)
货币 100.00 100.00
知识产权 500.00 -
货币 300.00 300.00
知识产权 100.00 -
合计 1,000.00 400.00 100.00%
拥有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超声外科治疗技术”向水木天蓬增资事宜进行了
约定。根据北京海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超声外科
治疗技术”资产评估报告书》(海峡评报字2011第 005 号),在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12 月 10 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超声外科治疗技术”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为 600 万元;根据《非专利技术分割协议》,非专利技术“超声外科治疗技术”
价值 600 万元,其中丁文军占有 100 万元,占该知识产权所有权的 16.67%;曹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群占有 500 万元,占该知识产权所有权的 83.33%。2011 年 1 月,曹群、丁文军
分别与水木天蓬签署《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转移协议书》,约定将其认缴的非
专利技术“超声外科治疗技术”500 万元、100 万元转移到水木天蓬的财产内。
经北京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审计报告》(中诚恒平专审
字(2011)第 1003 号),截至 2011 年 1 月 7 日,曹群、丁文军以知识产权-非
专利技术“超声外科治疗技术”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已转移至水木天蓬,完成财
产转移。
本次变更完成后,水木天蓬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万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元) 元)
货币 100.00 100.00
知识产权 500.00 500.00
货币 300.00 300.00
知识产权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友医疗前身,以下简称“三友有限”)及水木天蓬签署《曹群、丁文军和苏州启
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三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水
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启明融创及三友有限拟以认缴水木天蓬
新增注册资本方式向水木天蓬投入 5,000 万元资金。各方约定,投资款将分两个
阶段分别投入,第一阶段投资金额为 3,300 万元,第二阶段投资金额为 1,700 万
元,投资完成后启明融创合计持有水木天蓬 18%股权,三友有限合计持有水木天
蓬 2%股权。
同意水木天蓬注册资本变更为 1,165 万元,其中曹群出资 600 万元,丁文军出资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本次变更完成后,水木天蓬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万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元) 元)
货币 100.00 100.00
知识产权 500.00 500.00
货币 300.00 300.00
知识产权 100.00 100.00
合计 1,165.00 1,165.00 100.00%
根据启明融创、三友有限第二阶段投资约定,2016 年 3 月,水木天蓬召开
元,并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完成后,水木天蓬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万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元) 元)
货币 100.00 100.00
知识产权 500.00 500.00
货币 300.00 300.00
知识产权 100.00 100.00
合计 1,250.00 1,250.00 100.00%
持股平台上海还瞻(原名“张家港金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
意股东曹群将其持有的出资 90 万元、股东丁文军将其持有的出资 60 万元转让给
上海还瞻,并修改公司章程。2016 年 11 月,丁文军、曹群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分别与上海还瞻签署《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水木天蓬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万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元) 元)
货币 10.00 10.00
知识产权 500.00 500.00
货币 240.00 240.00
知识产权 100.00 100.00
合计 1,250.00 1,250.00 100.00%
有的出资 7.50 万元、股东丁文军将其持有的出资 3.75 万元转让给启明融创,股
东丁文军将其持有的出资 1.25 万元转让给三友医疗,并修改公司章程。2016 年
项进行了约定。
本次变更完成后,水木天蓬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万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元) 元)
货币 2.50 2.50
知识产权 500.00 500.00
货币 235.00 235.00
知识产权 100.00 100.00
合计 1,250.00 1,250.00 100.00%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上海还瞻、启明融创、三友医疗签署《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红山优选、建发投资、海鼎投资(以下简称“投资方”)拟以认缴水木天蓬新增
注册资本的形式对水木天蓬合计投资 7,000.00 万元,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投资款
为投资方各自投资款的 50%,投资完成后水木天蓬注册资本增加至 1,341.1458
万元;第二期投资款为投资方各自投资款的 50%,投资方有权但无义务向水木天
蓬交付第二期投资。投资方应分别在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向水木天蓬发出书面通
知,确认是否行使投资权,如行使投资权则在 2018 年 5 月 10 日前缴付第二期投
资款。
变更为 1,341.1458 万元,其中曹群出资 502.5000 万元,丁文军出资 335.0000 万
元,启明融创出资 236.2500 万元,上海还瞻出资 150.0000 万元,红山优选出资
资出资 13.0208 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完成后,水木天蓬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万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元) 元)
货币 2.5000 2.5000
知识产权 500.0000 500.0000
货币 235.0000 235.0000
知识产权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341.1458 1,341.1458 100.0000%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约定对水木天蓬实施了第二期投资;红山优选、建发投资出具《确认函》,确认
已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之前明确告知水木天蓬、曹群等相关方不会进行第二期投
资。
变更为 1,354.1667 万元,其中曹群出资 502.5000 万元,丁文军出资 335.0000 万
元,启明融创出资 236.2500 万元,上海还瞻出资 150.0000 万元,红山优选出资
资出资 26.0417 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完成后,水木天蓬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万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元) 元)
货币 2.5000 2.5000
知识产权 500.0000 500.0000
货币 235.0000 235.0000
知识产权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354.1667 1,354.1667 100.0000%
让注册资本 94.8000 万元,丁文军、启明融创、红山优选、建发投资、海鼎投资
分别向三友医疗转让注册资本 335.0000 万元、236.2500 万元、52.0833 万元、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股权转让事项。
股权转让协议》,就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约定。
本次变更完成后,水木天蓬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万 实缴出资(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元) 元)
货币 601.6667 601.6667
知识产权 100.0000 100.0000
货币 2.5000 2.5000
知识产权 92.3000 92.3000
合计 1,354.1667 1,354.1667 100.0000%
此次变更完成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水木天蓬的股东及出资结构未发
生变更。
(二)上海还瞻历史沿革
金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上海还瞻曾用名)。设立时,天蓬投资
以货币资金出资 1.75 万元,李春媛以货币资金出资 173.00 万元。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MA1MCT1G0G)。
设立时,上海还瞻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万 所持权益比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称 (万元) 元)(注) 例
合计 174.7500 174.7500 100.0000%
注:天蓬投资、李春媛于 2016 年 2 月、2016 年 12 月完成实缴。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将通过持有上海还瞻份额或者相应收益权的形
式间接持有水木天蓬股权或对应的收益权。
根据前述股权激励计划,2017 年 12 月,上海还瞻全体合伙人签署《张家港
金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同意李春媛将其持有的上海
还瞻出资额 25.2434 万元、19.5382 万元、19.5382 万元、5.8615 万元、3.9076 万
元、1.9538 万元、1.9538 万元、1.9538 万元、0.7815 万元、0.7815 万元,分别转
让给战松涛、冯振、王晓玲、刘庆明、胡艳玲、邵化江、戴志凌、岳志永、吕秦
瑛、谭啸,吸收上述人员为新合伙人,并修改合伙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还瞻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所持权益比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称 (万元) (万元) 例
合计 174.7500 174.7500 100.0000%
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同意谭啸将其持有的上海还瞻 0.7815 万元转让给李春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媛,其他合伙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谭啸退伙,并修改合伙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还瞻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所持权益比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称 (万元) (万元) 例
合计 174.7500 174.7500 100.0000%
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同意胡艳玲将其持有的上海还瞻 3.9076 万元转让给李
春媛,其他合伙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胡艳玲退伙,并修改合伙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还瞻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所持权益比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称 (万元) (万元) 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合伙人名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所持权益比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称 (万元) (万元) 例
合计 174.7500 174.7500 100.0000%
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同意李春媛将其持有的上海还瞻 3.9076 万元转让给徐
农,其他合伙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吸收徐农为新合伙人,并修改合伙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还瞻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所持权益比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称 (万元) (万元) 例
合计 174.7500 174.7500 100.0000%
根据水木天蓬向战松涛、胡效纲、戴志凌实施的股权激励安排,李春媛向战
松涛、胡效纲、戴志凌转让其持有的上海还瞻 21.8438 万元、21.8438 万元、13.8223
万元合伙份额。2024 年 4 月,上海还瞻全体合伙人签署《张家港金蓬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同意前述合伙份额转让,其他合伙人放弃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优先购买权;吸收胡效纲为新合伙人,并通过了新的合伙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还瞻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合伙人名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所持权益比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出资方式
称 (万元) (万元) 例
合计 174.7500 174.7500 100.0000%
此次变更完成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还瞻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未
发生变更。
三、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水木天蓬各股东具体持股金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1,354.1667 100.0000%
水木天蓬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持股 51.8154%;实际控制人为徐农、Michael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Mingyan Liu(刘明岩)和 David Fan(范湘龙);曹群、上海还瞻、徐农合计持
有的水木天蓬 48.1846%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还瞻各合伙人具体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合计 1,747,5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还瞻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天蓬投资,
实际控制人为曹群、李春媛夫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水木天蓬和上海还瞻的产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二)标的公司《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
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水木天蓬《公司章程》、上海还瞻《合伙协议》中不
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
议。
(三)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
水木天蓬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由上市公司提名并委派 3 名董事;水木天
蓬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上市公司提名并委派 1 名监事。水木天蓬设总经理 1
名,由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农担任;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水木天蓬供职超
过 6 年。
上海还瞻为水木天蓬的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水木天蓬 11.0769%股权外,
无其他业务或对外投资。上海还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天蓬投资,执
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曹群。
(四)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影响水木天蓬、上海还瞻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
安排(如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四、下属企业情况
(一)水木天蓬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水木天蓬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和 1 家控股子公司,具
体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水木天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2572637058W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2011 年 4 月 20 日至 2031 年 4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战松涛
注册资本 8,100 万元
注册地址 张家港保税区新兴产业育成中心 A 栋一楼、四楼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医疗器械生产(限按许可所列项目经营),销售电子产品及应用软件产
品,以及从事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历史沿革
①2011 年 4 月,江苏水木设立及第 1 期出资
程》,共同出资设立江苏水木。设立时,水木天蓬以货币资金及知识产权认缴
于 2011 年 4 月完成 600 万元货币资金的第 1 期实缴出资。
照》(注册号:320592000053689)。
设立时,江苏水木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知识产权 700.00
合计 1,700.00 100.0000%
②2011 年 5 月,第 2 期实缴出资
新增实缴出资包括张家港企管现金出资 400 万元,水木天蓬以其掌握的研发生产
神经外科超声治疗设备等知识产权出资 700 万元人民币的无形资产实物出资。水
木天蓬、张家港企管签署的《实物投资作价协议》,根据北京海峡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评估并出具《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超声外科治疗技术”资产评估报告书》
(海峡评报字2011第 020 号)所载评估值,双方确认水木天蓬用于投资的技术
资产投资作价 700 万元。2011 年 4 月,水木天蓬签署《实物投资书》,将前述
价值 700 万元自有技术资产投入江苏水木。
本次变更后,江苏水木全部注册资本完成实缴,股东及出资结构不变。
③2015 年 5 月,第一次增资
天蓬单方增资 6,400 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币出资 5,000 万元,知识产权出资 1,4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1,700 万元变更为 8,100 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完成后,江苏水木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货币 5,600.00
知识产权 2,100.00
合计 8,100.00 100.0000%
④2017 年 7 月,变更出资方式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币出资 7,000 万元,知识产权出资 700 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变更完成后,江苏水木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货币 7,000.00
知识产权 700.00
合计 8,100.00 100.0000%
此次变更完成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江苏水木的股东及出资结构未发
生变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水木的注册资本已足额实缴。
(3)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水木的主营业务为水木天蓬 XD 系列超声骨动力
主机产品以及超声骨动力刀头耗材的生产和研发。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9,707.01 9,209.87 7,863.43
净资产 9,470.57 9,050.72 7,657.05
营业收入 961.38 2,892.65 2,191.55
净利润 419.86 1,393.66 930.79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水木天蓬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5MA01BA427W
成立日期 2018 年 4 月 9 日
营业期限 2018 年 4 月 9 日至 2038 年 4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 战松涛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 29 号院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技术开发、转让、
咨询、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医
疗器械(Ⅱ类);维修医疗器械、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
经营范围
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二类、
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①2018 年 4 月,北京水木设立
资设立北京水木。设立时,水木天蓬以货币资金认缴 500 万元注册资本。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500.00 100.00%
②2021 年 6 月,第一次增资
万元,均由水木天蓬认缴出资。
本次变更完成后,北京水木的股东及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1,200.00 100.00%
此次变更完成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水木的股东及出资结构未发
生变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水木的注册资本已足额实缴。
(3)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水木主要负责水木天蓬 FD 系列超声骨动力设备、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设备等产品的生产和研发。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7,080.15 6,796.40 3,927.74
净资产 6,633.22 5,894.52 3,035.31
营业收入 1,732.65 5,270.10 2,926.19
净利润 14.85 2,859.20 1,339.45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SMTP TECHNOLOGY SWITZERLAND AG
中文名称 水木天蓬科技瑞士股份公司
超声动力工具类产品的市场开发、技术支持、销售、售后服务与维修,
经营事项
手术设备创新技术的引进与研发。
c/o Cadosch Rechtsanw?lte AG, Muristrasse 60, CH-3006 Bern,
注册地址
Switzerland
注册资金 950,000.00 瑞士法郎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20 日
企业编号 CHE-271.722.527
(2)股权结构
水木天蓬为瑞士水木的全资股东,持有其 100%股权。
(3)主营业务情况
水木天蓬设立瑞士水木的主要目的为负责水木天蓬产品在瑞士市场的销售
推广和售后维护。基于未来发展考虑,水木天蓬拟解散瑞士水木并进行清算。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相关解散清算手续尚未完成。
(二)上海还瞻下属企业情况
上海还瞻为水木天蓬的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水木天蓬 11.0769%股权外,
无其他业务或对外投资。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等情况
(一)主要资产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拥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拥有房屋所有权,其经营场
所均为租赁,具体租赁情况如下:
(1)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
序 承租
出租方 房屋产权证号 位置 面积(m2)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方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
北京华卫天
水木 X 京房权证兴 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 2021.9.15-2 办公、研
天蓬 字第 204978 号 业基地庆丰西路 29 号 1 024.12.31 发
有限公司
号楼二层 B 区 2301 室
广州维邦吉
水木 2002 登记 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 2022.6.7-20
天蓬 594688 609 号 213、214 房 24.7.23
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
北京华卫天
北京 X 京房权证兴 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 2021.7.30-2 办公、研
水木 字第 204978 号 业基地庆丰西路 29 号 1 024.12.31 发、生产
有限公司
号楼三层 B 区 3401 室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
北京华卫天
北京 X 京房权证兴 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 2022.2.21-2 办公、研
水木 字第 204978 号 业基地庆丰西路 29 号 1 024.12.31 发、生产
有限公司
号楼 C 区 2301 室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
北京华卫天
北京 X 京房权证兴 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 2023.1.1-20 办公、研
水木 字第 204978 号 业基地庆丰西路 29 号 1 24.12.31 发、生产
有限公司
号楼二层 D 区 2301 室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
北京华卫天
北京 X 京房权证兴 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 2022.5.5-20 办公、研
水木 字第 204978 号 业基地庆丰西路 29 号 1 24.12.31 发、生产
有限公司
号楼 E 区 1111 室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
北京华卫天
北京 X 京房权证兴 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 2023.4.1-20 办公、研
水木 字第 204978 号 业基地庆丰西路 29 号 1 24.12.31 发、生产
有限公司
号楼 E 区 1112 室
张家港保税 苏(2019)张
江苏 区科技创业 家港市不动产 张家港保税区科技创业 2023.5.26-2 办公、研
水木 发展有限公 权第 8252297 园 A 幢一楼、四楼 024.5.25 发、生产
司 号
注:上表中第 2 项的租赁房屋已续租至 2025 年 7 月 23 日,第 8 项的租赁房屋已续租至
(2)上海还瞻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序 承租 房屋产权证 面积
出租方 位置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方 号 (m2)
上海新淞南 沪房地宝字
上海 宝山区长逸路 188 号 1 2024.4.10 经营办
还瞻 幢 10 层 A 区 531 室 -2025.4.9 公
资有限公司 058614 号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 19 项商标使用权,其中
境内商标使用权 18 项、境外商标使用权 1 项,具体如下:
(1)境内商标使用权
序 权利 类 他项
注册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人 别 权利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序 权利 类 他项
注册商标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号 人 别 权利
水木
天蓬
注:上表中第 11-14 项商标使用权已于 2022 年 11 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有权
转移登记手续。
(2)境外商标使用权
序 权利
注册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国家/地区
号 人
马德里国际商标(有效区域
水木 2018.5.24- 包括澳大利亚、欧洲、印度、
天蓬 2027.11.27 日本、墨西哥、韩国、土耳
其、美国)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境内授权专利 81 项,其
中发明专利 13 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另拥有境外已授权专利 218 项。具体情
况详见本报告书之“附件一: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
曹群、李春媛与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北京水木于 2021 年签署《专利(申请)
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曹群、李春媛名下持有的 36 项境内外专利全部无偿转让
给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变更完成或有效期到期 14
项外,剩余 22 项国际发明专利正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水木天蓬已启动相关专利权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考虑到海
外假期的影响,预计专利权变更登记事项在 3 个月内完成(印度、巴西的变更
周期较长,预计在 6 个月以上);此外,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农的承诺,
前述专利权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徐农承担。
前述 22 项国际发明专利系水木天蓬 2 项已过期失效的境内实用新型专利通
过 PCT 在 11 个国家申请的同族专利,均为水木天蓬对产品和技术的一般性保护
申请,涉及前述专利的产品 2024 年 1-11 月的外销收入为 55.28 万元,占同期
营业收入比例为 0.61%,未对水木天蓬的实际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前述两项境内
实用新型专利已于 2023 年过期失效,不会对水木天蓬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曹群、李春媛出具《确认函》,确认:(1)自《专利(申请)权转让协议》
签署之日,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享有相关专利包括使用权及收益权在内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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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权利,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使用相关专利不受任何限制,本人与水木天蓬及其
子公司就相关专利权属不存在纠纷。(2)《专利(申请)权转让协议》中所列
专利均为本人在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工作期间的职务发明,历史上相关专利的
申请费用、维护费用均由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承担。(3)就水木天蓬及其子公
司使用《专利(申请)权转让协议》列明的专利,本人不会向水木天蓬及其子
公司主张任何权利或收取任何费用,亦不存在任何有关收入及利润提成的约定。
(4)在持有前述专利期间,本人未曾将相关专利授权给除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
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使用,未来亦不会进行对外授权。(5)本人将积极配合水木
天蓬及其子公司办理相关专利的权利人变更登记手续。
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已授权的专利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共 4 项,均为
原始取得,具体如下:
序 著作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取得 他项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权人 日期 日期 方式 权利
水木 超声手术系统上位 原始
天蓬 机软件 V1.0 取得
水木 超声手术系统电路 原始
天蓬 控制软件 V1.0 取得
XD860A 型骨科超
江苏 原始
水木 取得
V1.0
XD860A 型骨科超
江苏 原始
水木 取得
软件 V1.0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拥有域名 2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利 他项
域名 备案号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号 人 权利
水木
天蓬
水木
天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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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拥有的商标使用权、专利权、
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均依法申请并取得了权属证书,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
权等权利瑕疵或受限的情形,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等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
潜在纠纷。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水木天蓬的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自身固定资产金
额相对较小,主要为专用设备及通用设备。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水木天蓬固
定资产原值 1,716.92 万元,账面价值 738.92 万元,成新率 43.04%,该等固定资
产使用状况正常,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专用设备 1,564.05 899.34 - 664.71 42.50%
通用设备 152.87 78.66 - 74.21 48.54%
合计 1,716.92 978.00 - 738.92 43.04%
(二)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中,曹群、徐农持有的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上海还瞻全体合
伙人持有的上海还瞻 100%出资份额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不涉及
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
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三)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
制的资产,不存在因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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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五)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水木天蓬的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构成。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水木天蓬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133 号),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水木天蓬的负债
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4/30 占比
应付账款 336.81 29.73%
合同负债 93.56 8.26%
应付职工薪酬 430.72 38.02%
应交税费 66.87 5.90%
其他应付款 41.95 3.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1.93 11.64%
其他流动负债 12.16 1.07%
流动负债合计 1,114.01 98.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92 1.6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92 1.67%
负债合计 1,132.93 100.00%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标的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
六、重大诉讼、仲裁与合法合规情况
(一)诉讼、仲裁
及控股股东三友医疗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胡晓明于 2011 年至 2022 年
在水木天蓬担任兼职研发人员,参与研发工作并领取薪酬。
定撤回本案的起诉,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查并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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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京 73 民初 278 号),裁定准许原告胡晓明撤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二)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
处罚,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水木天蓬子公司北京水木曾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
市监处罚2022224 号),由于生产场地扩建原因申报停产后,在生产条件发生
变化,没有申请复产,没有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三分局报告的情况下进行
了生产,但尚未生产出成品设备、无货值金额,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 739 号令)第三十六条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北京水木违法行为
无从重和从轻的情节,应给予一般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
八条第一项规定,责令北京水木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 3.00
万元。北京水木已按时缴纳罚款。
北京水木的前述违法行为未生产出成品设备,无货值金额,受到的行政处罚
属于一般处罚,且罚款金额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最
低区间内,前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北京水木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
(三)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七、主营业务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水木天蓬是一家专注于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医疗器
械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水木天蓬归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之“C358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之“C3581 医疗诊断、
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水木天蓬属于
“4 生物产业”之“4.2 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之“4.2.1 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水木天蓬属于“C35 专
用设备制造业”。
水木天蓬产品属于医疗器械范畴,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国家
卫健委及国家药监局,自律组织为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1)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主要职能为宏观调控医疗器械行业,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相关行业
的产业政策,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及促进行业发展。
(2)国家卫健委
国家卫健委负责制定医疗器械行业政策及管理办法并监督各级机构实施,建
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3)国家药监局
国家药监局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
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管理;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
险管理。
(4)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成立于 1991 年,为从事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经营、
投资、产品检测、认证咨询及教育培训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联
合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中国医
疗器械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开展有关医疗器械行业发展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制定
并监督执行行业政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质量规范的制定、修改、宣传
和推广行业资质管理工作;接受国家药监局等政府部门的授权和委托,参与制定
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及
执行其他任务;组织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对会员企业进行行业自律
管理;开展三类产品及进口产品注册咨询及代理,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相关
各类认证、认可工作;参与国内外政府采购及医疗器械的招标、投标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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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对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其中,
对医疗器械产品实行分类注册制度,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实行备案或
许可证制度。
(1)医疗器械产品的分类管理制度
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
效的医疗器械。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制度
分类 受理部门 申请方式
第一类 所在地设立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
第二类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注册
第三类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注册的,应在有效期届满
延续注册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准
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3)医疗器械生产相关
分类 受理部门 备案/许可 许可证书/备案凭证
所在地设立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第一类 备案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凭证
第二类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许可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第三类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有关行政
许可的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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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4 号),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按照国家药监局制定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
要求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医疗器械生产许
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 90 个工作日至 30 个工作日期间提
出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不再受理其延续申请。
(4)医疗器械经营相关
分类 受理部门 备案/许可 许可证书/备案凭证
第一类 无需备案许可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
第二类 设立区的市级人民政 备案
备案凭证
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类 许可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有关行政
许可的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2023
年第 153 号),规定企业应当根据经营产品的风险程度、质量安全风险情况和质
量管理自查情况等,运用质量管理技术与方法,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保持质
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序 实施
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颁发机构
号 日期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 主要规定了医疗器械企业的生
管理总局令第 53 号) 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
主要规定了医疗器械企业的经
理办法(2022 年修正)》 2022 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5月
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
局令第 54 号)
主要规定了医疗器械注册、特殊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
注册程序、变更注册与延续注 2021 年
册、医疗器械备案、工作时限、 10 月
督管理总局令第 47 号)
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
主要规定了注册申请人注册自
理规定》(国家药品监督 2021 年
管理局公告 2021 年第 10 月
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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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序 实施
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颁发机构
号 日期
主要规定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与备案、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
院令第 739 号) 理与医疗器械的召回、医疗器械
的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
《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
主要规定了创新医疗器械审查
查程序》(国家药品监督 2018 年
管理局公告 2018 年第 83 12 月
形等内容
号)
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 局依据职责组织制修订,依法定
管理总局令第 33 号) 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活
动中遵循的统一的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 主要规定了医疗器械采购、验
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 收、贮存、使用、维护、转让等 2016 年 国家食药监总
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与使用质量密切相关的各个环 2月 局
(1)《“十四五”规划》
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完善国
民健康促进政策,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健康服
务。完善创新药物、疫苗、医疗器械等快速审评审批机制,加快临床急需和罕见
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促进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新药和医疗器械尽快
在境内上市。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稳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
(2)《“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
要协同建设高效的医药服务供给体系,提高医药产品供应和安全保障能力。深化
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创新发展,加快新药好药上市,促进群众急需的新
药和医疗器械研发使用。稳步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分步实施医疗
器械唯一标识制度,拓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领域的衔接
应用。
(3)《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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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业发展规划》(京政发【2021】21 号),提出要发力创新药、新器械、新健康
服务三大方向,在新型疫苗、下一代抗体药物、细胞和基因治疗、国产高端医疗
设备方面构筑领先优势,推动医药制造与健康服务并行发展。北部地区重点布局
昌平区、海淀区,南部地区重点布局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力争到 2025
年医药健康产业实现营业收入 1 万亿元,其中医药制造达到 4,000 亿元。
(4)《关于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促进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药监械注【2021】21 号),
提出到 2025 年,要基本建成适应我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
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管理需要,符合严守安全底线和助推质量高线新要求,与国际
接轨、有中国特色、科学先进的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实现标准质量全面提升。
(5)《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出“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促进市场竞争等原则探索高值医用耗
材分类集中采购”,并要求国家医保局“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带量谈判采购,
积极探索跨省联盟采购”。
(6)《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
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 号),提出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
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
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
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
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7)《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主要明确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①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能力;②加快质
量升级,促进绿色安全发展;③优化产业结构,提升集约发展水平;④发展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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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物流,构建医药诚信体系;⑤紧密衔接医改,营造良好市场环境;⑥深化对外合
作,拓展国际发展空间;⑦培育新兴业态,推动产业职能发展。
(二)主营业务及产品
水木天蓬是一家专注于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医疗器
械企业,主要产品包括超声骨动力设备及刀头、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设备及刀头
等,产品用途涵盖骨科、神经外科、肝胆外科等多个临床科室。同时,水木天蓬
还在超声吸引刀等超声外科手术领域积极布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超声吸引
刀已取得注册证。
经过十余年的艰辛开拓和不懈努力,水木天蓬已成为超声骨刀领域的领军企
业之一,作为唯一企业单位参与完成国家行业标准《YY/T1601-2018 超声骨组织
手术设备》《YY/T1853-2022 超声骨组织手术设备刀具》和《YY/T1750-2020 超
声软组织切割止血手术设备》的制定工作。超声骨刀系列产品因其在手术操作中
安全性好,操作便捷,被越来越多的临床医生接受和使用,产品已进入北京、上
海、广东、江苏、浙江、陕西等二十多个省市的三甲医院,形成了良好的用户基
础和品牌知名度。
水木天蓬是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水木天蓬与北京
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合作完成“综合征性脊柱侧凸诊疗体系的建立及推广应
用”项目获评 2023 年度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水木天蓬始终高度重视研发投
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 27.59%,报告期末研发人员占
比达 25.51%,并在超声能量设备的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一系
列成果。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水木天蓬在境内持有专利技术 81 项,其中发
明专利 13 项,在境外持有专利技术 218 项,其中发明专利 50 项,为水木天蓬在
国内市场竞争中奠定了优势基础,也为未来参与全球市场竞争提供了支撑。
除国内市场外,水木天蓬生产的超声骨动力设备及刀头已进入欧洲和美国市
场,并获得了众多临床医生认可,获得中国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欧盟产品安全
强制性认证(CONFORMITE EUROPEENNE,简称 CE)、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
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 FDA)、巴西国家卫生监管局(Agênc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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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Nacional de Vigil?ncia Sanitária,简称 ANVISA)和澳大利亚医疗器械认证
(Australian Register of Therapeutic Goods,简称 ARTG)注册认证。
水木天蓬主要产品超声设备主要由主机、手柄部件及刀头组成,核心产品超
声骨动力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种外科手术,配合多样的刀头,利用微米级纵向振动
实现对骨组织的精确切割、磨削和钻孔,同时避免损伤神经、血管、硬脊膜等软
组织,保障手术安全;现有产品主要应用于骨科、神经外科、肝胆外科等临床科
室。水木天蓬主要产品图例、产品用途及特征如下:
序
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产品用途
号
适用于对骨组织进行切割、磨削和
超声骨动
力设备
除,具有快速,稳定和安全的特点。
超声骨动
超声骨动力设备专用刀头,适用于
对骨组织进行切割、磨削和钻孔。
头
适用于对软组织进行切割止血,可
超声软组
以用于多个外科科室开放和微创手
术中,使用中切割和凝血可同时完
血设备
成,无烟雾,无电流通过患者。
超声软组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设备专用刀
织切割止 头,可提供较快的切割速度和更小
血设备刀 的侧向热损伤,凝闭 5mm 及以下的
头 血管。
(三)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水木天蓬的主要产品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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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注:灭菌刀头的灭菌流程由水木天蓬委托第三方进行。
(四)主要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和结算模式
水木天蓬的采购内容主要为生产用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服务。采购的原材料
主要包括金属零部件、外壳、芯片等;辅料主要包括螺钉、外包装等材料。
水木天蓬结合在手及远期销售订单情况,同时考虑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及安全
库存,合理安排原材料采购计划和库存准备。水木天蓬采购人员根据产品技术标
准要求,结合供货质量、交货速度、售后服务等不同维度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
审核。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计划,向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发起询价请求,并参考市场
价格、供货周期等情况进行采购。
水木天蓬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采购合同及供方管理规范》等相关采购
制度,对采购过程及供应商的评定过程进行控制,以确保采购的产品能够满足水
木天蓬和顾客的需求。水木天蓬已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保证了原材料的质量稳定性和供货及时性。
水木天蓬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同时保持一定的安全库存。水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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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蓬结合近期在手订单及往年销售情况进行滚动预测,确定生产总量计划,并依此
进行部件准备和生产,成品在生产完成并检验合格后入库。
水木天蓬设备主机和手柄部件以组装为主,设备刀头以机加工为主,为提高
生产效率、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水木天蓬在控制产品质量的前提下,
部分生产加工环节采用外协模式。自 2023 年开始,由于市场需求增长较快,水
木天蓬向关联方拓腾苏州采购刀头胚件,具体流程为水木天蓬向拓腾苏州提供图
纸等技术资料并指定原材料及原材料供应商,拓腾苏州自行采购并加工完成后销
售给水木天蓬。此外,部分产品的灭菌、焊接等生产加工环节也通过外协方式完
成。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的销售模式以经销模式为主,水木天蓬对经销商销售均
采用买断式销售,非质量问题原则上不得退货。
报告期各期,水木天蓬各销售模式下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销模式 2,077.04 96.93% 8,866.79 96.05% 7,223.61 97.84%
直销模式 65.79 3.07% 364.39 3.95% 159.84 2.16%
合计 2,142.84 100.00% 9,231.18 100.00% 7,383.45 100.00%
(1)境内销售
①经销模式
A、一般客户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要采用买断式经销模式。在该模式下,水木天蓬从企
业资质、历史经营业绩、市场开拓能力、学术推广水平、区域优势和渠道资源等
多方面调查,在全国各区域筛选合适的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经销商按需提出采
购意向,并根据经销协议约定向水木天蓬支付预付款。水木天蓬收到预付款后按
照合同约定向客户交付商品,取得客户签收确认后,水木天蓬据此确认销售收入。
水木天蓬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后,经销商与医院洽谈销售、物流发货、使用跟踪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和信息收集反馈,水木天蓬对经销商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B、美敦力
据协议约定:水木天蓬授权美敦力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以独家的方式推广、营销、
销售和经销所有授权产品,授权产品为超声骨刀设备 FD880A、XD880A 和其配
套刀头及其他耗材,协议的有效期 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为更有效的扩大市场,参与有效竞争,提高运作效率,2023 年 12 月 29 日,
水木天蓬与美敦力签署了《<独家经销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美敦力的经
销区域缩小至部分终端客户,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为过渡期,
②直销模式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直销收入占比较低。直销模式下,水木天蓬直接与终端
客户签订销售或服务合同,并向客户收取款项。
(2)境外销售
水木天蓬境外销售主要采用经销模式。报告期内,水木天蓬通过与关联公司
Implanet 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借助其现有的销售渠营销网络,拓展海外市场,此
外,水木天蓬还通过展会、行业内企业推荐及网络信息推广等方式与海外其他经
销商建立联系,同时也通过境外经销商开展境外客户群体开发维护及产品推广工
作。目前境外销售的主要国家和地区有美国、法国、英国、希腊、西班牙等。
水木天蓬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水木天蓬专注于超
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超声骨动力设备及刀头、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设备及刀头等。水木天蓬主要通过上述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
其配套刀头的销售实现收入和利润。
报告期内,对于美敦力、部分直销客户和关联方客户,水木天蓬给予一定的
信用期;对于其他客户,水木天蓬均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水木天蓬与客户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主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货款。
水木天蓬是一家专注于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
术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
在业务创新方面,水木天蓬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
中的“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领域,符合新兴产业发展方向。
在技术创新方面,水木天蓬深耕超声骨动力设备行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生
产、研发经验,掌握了超声切割、生物组织识别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取得了多
项创新性成果。水木天蓬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及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系
唯一企业单位参与完成国家行业标准《YY/T1601-2018 超声骨组织手术设备》
《YY/T 1853-2022 超声骨组织手术设备刀具》和《YY/T 1750-2020 超声软组织
切割止血手术设备》的制定工作,与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合作完成“综
合征性脊柱侧凸诊疗体系的建立及推广应用”项目获评 2023 年度北京市科技进
步二等奖。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水木天蓬在境内共持有专利技术 81 项,其
中发明专利 13 项,在境外共持有专利技术 218 项,其中发明专利 50 项。
水木天蓬始终坚持以服务临床为宗旨,采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解决临床痛
点为目的的研发模式,研发人员高度重视技术的积累与创新,一直秉承自主研发、
锐意创新的理念进行产品的研发。研发部门建立有成熟的项目管理制度,以项目
管理产品,定期对研发进度进行评审和跟踪,同时积极与临床医生进行沟通交流
并准确获取临床需求,与市场和生产部门紧密配合完善已有产品,提高产品质量,
以期更好地满足临床需求,解决临床痛点,保持持续创新能力。
(五)报告期内主要生产和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产品小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超声骨动 主机 388.86 18.15% 3,347.13 36.26% 3,988.05 54.01%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产品类别 产品小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力设备 刀头 1,491.15 69.59% 4,276.78 46.33% 2,039.40 27.62%
手柄部件 214.81 10.02% 1,345.13 14.57% 1,172.70 15.88%
其他配件 48.01 2.24% 249.06 2.70% 160.56 2.17%
小计 2,142.84 100.00% 9,218.11 99.86% 7,360.72 99.69%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
- - 13.08 0.14% 22.73 0.31%
设备
合计 2,142.84 100.00% 9,231.18 100.00% 7,383.45 100.00%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超声骨动力设备,收入占比分
别为 99.69%、99.86%和 100.00%,其中,超声骨动力设备刀头的收入增幅较快,
收入占比由 2022 年度的 27.62%上升至 2023 年度的 46.33%,系水木天蓬销售收
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要产品为超声骨动力设备,其主机和刀头产能及产销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台、件
年度 类别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销量
主机 300 285 95.00% 136
刀头 52,500 35,027 66.72% 23,530
主机 200 168 84.00% 152
刀头 52,500 11,635 22.16% 10,100
注 1:主机的产能关键工序为装配及调试,产能根据装配员工人数及主要产品平均装配
工时进行测算;刀头的机加工环节可以通过外协方式完成,产能根据清洗环节的单台设备年
开工时间、单件产品清洗时间进行测算。
注 2:上述销量未包括展示用机在报告期内的销售。
年度水木天蓬刀头销量较低导致产量较少所致。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要产品超声骨动力设备主机和刀头的产量、销量和库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台、件
类型 期初库存 产量 研发及其他领用 销量 期末库存
主机 11 168 3 152 24
刀头 1,759 11,635 418 10,100 2,876
类型 期初库存 产量 研发及其他领用 销量 期末库存
主机 24 285 3 136 170
刀头 2,876 35,027 848 23,530 13,525
类型 期初库存 产量 研发及其他领用 销量 期末库存
主机 170 88 8 32 218
刀头 13,525 10,702 176 8,795 15,256
注:上述销量未包括展示用机在报告期内的销售。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要产品为超声骨动力设备,其主要系由主机、手柄部
件及刀头组成,各类产品平均价格变动主要系受产品定价策略、市场竞争环境、
规格型号差异等多重因素影响,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的销售模式以经销模式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销模式 2,077.04 96.93% 8,866.79 96.05% 7,223.61 97.84%
直销模式 65.79 3.07% 364.39 3.95% 159.84 2.16%
合计 2,142.84 100.00% 9,231.18 100.00% 7,383.45 100.00%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占营业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比例
主机、刀头、手柄部件及
配件
主机、刀头、手柄部件及
配件
合计 1,189.56 55.50%
主机、刀头、手柄部件及
配件
北京聚远谊桥医疗用品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企业
主机、刀头、手柄部件及
配件
主机、刀头、手柄部件及
配件
主机、刀头、手柄部件及
配件
合计 5,766.01 62.21%
主机、刀头、手柄部件及
配件
北京聚远谊桥医疗用品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企业
主机、刀头、手柄部件及
配件
主机、刀头、手柄部件及
配件
主机、刀头、手柄部件及
配件
合计 4,174.76 56.54%
注 1:Implanet 公司包含 Implanet SA 及其全资子公司 Implanet America, Inc。
注 2:北京聚远谊桥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包含北京谊康贝利医用设备有限公
司。
注 3:国药集团下属企业包括国药集团广东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国药器械骨科医疗技
术(武汉)有限公司、国药集团秦皇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的比例超过营业收入 50%或严重
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2022 年 5 月,水木天蓬与美敦力达成合作,美敦力成为
水木天蓬在中国地区(港澳台、部分医院除外)主要型号产品的独家经销商,导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致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水木天蓬对美敦力的收入占比较高。2024 年 1-4 月,随
着美敦力独家经销协议即将到期,双方逐步减少业务合作规模,导致对美敦力的
收入占比下降。
Implanet 公司为水木天蓬控股股东三友医疗控股子公司,其下游客户为境外
的医疗器械经销商和医院等医疗机构,截至 2024 年 4 月末,Implanet 公司向水
木天蓬采购的产品销售情况良好。
春风化雨为水木天蓬控股股东三友医疗的联营企业,主要产品是骨科手术机
器人,采购水木天蓬的产品用于研发自用。
除上述情况外,水木天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主
要关联方、持有水木天蓬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报告期内主要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金属零部件、外壳及芯片等。报
告期内,采购金额和占原材料采购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属零部件 108.66 42.15% 448.85 30.40% 99.48 16.95%
外壳 10.04 3.90% 144.96 9.82% 50.54 8.61%
芯片 8.77 3.40% 90.41 6.12% 35.91 6.12%
合计 127.48 49.45% 684.21 46.34% 185.94 31.68%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原材料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项目 计量单位
单价 变化幅度 单价 变化幅度 单价
件/元 85.60 127.32% 37.66 97.07% 19.11
金属零部件 米/元 - - 788.34 - -
千克/元 178.56 -60.87% 456.28 5.42% 432.82
外壳 件/元 110.60 -52.31% 231.93 -10.66% 259.60
芯片 个/元 7.25 -57.43% 17.03 -9.29% 18.77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水木天蓬采购的主要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且价格透明。水木天蓬已与多家供应
商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保证材料的稳定供应,报告期内未发生采
购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金属零部件、外壳及芯片采购单价波动较大,主要系受
原材料细分类别、规格及型号差异影响所致,水木天蓬采购的上述原材料细分类
别、规格及型号较多且多为定制化产品,不同细分类别、规格及型号产品采购单
价差异较大。报告期内,水木天蓬采购同类别、规格及型号原材料的单价变化幅
度较小。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生产所用主要能源为电力,电力采购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主要生产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能源
采购数量(千瓦时) 64,011 203,760 166,200
采购金额(万元) 7.00 21.65 16.71
电力
采购单价(元/度) 1.09 1.06 1.01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3.65% 2.74% 2.69%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电力采购单价逐年提高,主要系子公司北京水木电价较
高,其产量上升导致用电量占比上升所致。2024 年 1-4 月,水木天蓬电力采购金
额占营业成本比重增加,主要原因系水木天蓬的清洗车间电力用量及费用较为稳
定,同期受销量影响,营业成本发生额相对减少。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北京华卫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合计 360.93 43.24%
北京华卫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
合计 1,194.01 34.17%
北京华卫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
合计 638.43 36.31%
注:北京华卫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含其子公司华卫天和(北京)医药
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北京华卫天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的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或严
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拓腾苏州为水木天蓬控股股东三友医疗控制的企业,
除此以外,水木天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主要关联方、
持有水木天蓬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境外地域分析及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水木天蓬在境外的资产主要系子公司瑞士水木的银行存款。
在瑞士市场的销售推广及售后维护。基于未来发展考虑,水木天蓬拟解散瑞士水
木并进行清算。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相关解散清算手续尚未完成。
(八)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水木天蓬所属行业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水木天蓬主要的安
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均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水木天蓬在产品的设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计、研发、生产制造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对产品生产过程的
人员、设备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最近三年内未因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问题受到
政府相关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九)质量控制情况
水木天蓬已经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以及《GB/T42061-2022/ISO13485:2016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
等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了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取得了
ISO 13485:2016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水木天蓬的员工能力符合设定的岗
位职责要求,生产和检验设备齐全,所有生产物料具有相应的质量标准并经过严
格检验后使用,确保了所生产产品的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要求。
最近三年,水木天蓬的产品质量和品质得到了客户认可,不存在因质量方面
的问题而导致重大纠纷及因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核心技术情况
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水木天蓬在超声外科手术设备领域积累了
多项核心技术,具体包括:
序 核心技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 应用 所处
核心技术相关的专利 技术来源
号 术名称 征 产品 阶段
超声刀头设计为由内
向外的操作方式,包括
钩形刀头,匙形刀头
由内向 等。操作中医生的力量
中国:
外的超 由内向外进行切割,背 超声骨
CN201930043562.8、 大批量
CN201930043880.4、 生产
设计技 操作失误误伤患者组 备刀头
CN201720232070.9
术 织,同时也适用于对于
厚度未知的骨组织,具
有非常高的操作安全
性。
超声刀头前端采用全 中国:
V 形设计,能够协助医 201711118873.2;
生在截骨时开 V 形槽, 国外:US:
开V形
在颈椎单开门手术中, US11,779,366B2;JP: 超声骨
槽超声 大批量
刀头设 生产
更容易达到两边的骨 MX:4899;KR: 备刀头
计技术
组织贴合,不会形成空 20-0496015;DE:
洞,从而具有更好的愈 212018000340;AU:
合效果。 2020100622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序 核心技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 应用 所处
核心技术相关的专利 技术来源
号 术名称 征 产品 阶段
超声刀头采用横弯/纵 中国:
弯的刀头设计,能够在 201930043555.8、
横弯/
狭小的操作空间中完 201620643862.0、
纵弯形
成横向及竖直方向截 201620554844.5; 超声骨
截骨超 大批量
声刀头 生产
压,矫形椎体切除术等 3221853 号、TR: 备刀头
设计技
手术上具有非常明显 TR201819521Y、MX:
术
的操作优势,提高手术 4398、JP:登録第
的效率和安全性。 3224960 号
超声手术系统电路控
超声手 制软件通过对电路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号
超声骨
术系统 反馈和控制,使得整个 2014SR076869,证书 大批量
电路控 系统工作在最佳状态, 号:软著登字第 生产
备
制软件 从而达到高效和安全 0746113 号
的手术效果。
(十一)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研发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职工薪酬 393.09 1,074.17 823.75
检验注册费 179.32 328.87 276.86
材料费 106.62 261.24 225.56
折旧及摊销 71.13 189.61 145.26
股份支付 723.85 - 76.64
其他 52.83 114.06 143.47
合计 1,526.85 1,967.95 1,691.54
(十二)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水木天蓬员工总人数 98 人,技术研发人员 25 人,
占总员工人数的 25.51%。水木天蓬核心技术人员包括曹群等 4 人,具体情况如
下:
序 对水木天蓬贡献/与水木天蓬
姓名 学历背景 主要工作经历和研发领域
号 业务的关系
清华大学 木天蓬总经理,现任水木天蓬董 行业标准《YY/T1601-2018 超
专业博士 委员会医用超声设备分技术委 《YY/T1750-2020 超声软组织
员会委员。 切割止血手术设备》和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序 对水木天蓬贡献/与水木天蓬
姓名 学历背景 主要工作经历和研发领域
号 业务的关系
《YY/T1853-2022 超声骨组织
手术设备刀具》。
曾任安捷伦(北京)科技有限公
司工程师、北京芯动神州科技有 最早期加入水木天蓬的研发员
北京邮电
限公司研发总监。2011 年加入水 工之一,主管水木天蓬研发工
大学通信
工程专业
监、副总经理,现任水木天蓬常 册工作,管理水木天蓬研发团
博士
务副总经理。研究方向为产品总 队。
体设计,电路和系统设计。
负责水木天蓬各种主要产品的
曾任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软件工
北京理工 系统设计,软件开发和产品注
程师。2010 年加入水木天蓬,曾
大学生物 册工作,从产品的初始设计到
医学工程 最终获得注册证上市,对水木
天蓬研发部总监、监事。研究方
专业硕士 天蓬产品的研发起到重要作
向为软件开发,产品设计。
用。
曾任河北南风汽车设备集团-北
京研发中心软件工程师、北京芯 负责水木天蓬各种主要产品的
河北大学 动神州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 系统设计,软件开发和验证工
业学士 木天蓬研发工程师,现任水木天 临床应用需求,对产品的发展
蓬研发部副总监。研究方向为软 起到重要作用。
件开发,产品设计
上述核心技术人员均与水木天蓬签署了《保密及不竞争协议》,曹群为水木
天蓬创始人股东,战松涛、戴志凌和岳志永均为水木天蓬的股权激励对象。
(十三)水木天蓬主要经营资质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已取得的业务资质及许可的具
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附件二: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的主要业务资质、许可”。
疗器械注册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从事其主营业务所必需的
境内资质及许可。上海还瞻除持有水木天蓬 11.0769%股权外,无其他业务或对
外投资,不涉及业务资质情况。
八、主要财务数据
(一)水木天蓬主要财务数据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133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水木天蓬审计报告》
号),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4.30 2023.12.31 2022.12.31
资产总计 18,605.43 19,412.58 15,374.17
负债合计 1,132.93 2,250.19 2,385.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472.49 17,162.39 12,988.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048.35 16,759.20 12,625.16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2,143.28 9,268.77 7,383.87
营业成本 224.66 741.58 573.17
利润总额 -396.61 4,670.89 3,173.74
净利润 -405.98 4,161.36 2,785.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6.94 4,121.80 2,744.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5.02 7.96 6.17
速动比率(倍) 12.89 6.95 5.67
资产负债率(%) 6.09% 11.59% 15.52%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34 0.53 0.5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97 4.52 5.33
存货周转率(次/年) 0.29 0.44 0.56
毛利率(%) 89.52% 92.00% 92.24%
注 1:上表中 2024 年 1-4 月的周转率财务指标进行了年化处理。
注 2: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④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余额
⑥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余额
⑦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二)上海还瞻主要财务数据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134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上海还瞻审计报告》
号),报告期内,上海还瞻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4.30 2023.12.31 2022.12.31
资产总计 9,559.76 9,559.79 7,969.73
负债合计 1.69 1.69 6.69
合伙人权益合计 9,558.07 9,558.10 7,963.04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成本 - - -
利润总额 -0.03 1,595.06 354.45
净利润 -0.03 1,595.06 354.45
九、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及作价依据情况
(一)水木天蓬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及作价依据情况
最近三年,水木天蓬发生过 1 次股权转让,具体如下:
对应出 单价(元
变动 转让总价 股权转让
转让方 受让方
资额(万 /注册资 作价依据
时间 (万元) 原因
元) 本)
丁文军、 上市公司 根据立信评估《上
启明融 产业并购、 海三友医疗器械股
创、红山 拓展业务 份有限公司拟现金
三友医疗 675.4167 34,265.4469
优选、建 范围;水木 购买股权所涉及的
发投资、 天蓬部分 北京水木天蓬医疗
海鼎投资 股东退出 技术有限公司的股
年7 50.73
东全部权益价值资
月 上市公司
产评估报告》(信
实控人共
资 评 报 字 2021 第
曹群 徐农 94.8000 4,809.4227 同参与投
资、共担风
值为基础,经交易
险
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原因为上市公司通过产业并购拓展业务范围,同时水木
天蓬部分原股东寻求退出;同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共同参与投资、共担风
险。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购买股权所涉
及的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
评报字2021第 06026 号),以 2021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得
出水木天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8,700 万元,较水木天蓬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口
径账面净资产 8,075.61 万元,增值 60,624.39 万元,增值率 750.71%。2021 年 5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月,水木天蓬召开 2021 年第 1 次股东会,同意曹群向徐农转让注册资本 94.80
万元,丁文军、启明融创、红山优选、建发投资、海鼎投资向三友医疗转让注册
资本合计 675.4167 万元。2021 年 6 月,经三友医疗董事会审议通过,前述各方
签署《关于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水木天蓬股权转
让的价格均为 50.73 元/出资额,折合整体估值约 6.87 亿元,系以立信评估的评
估结论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估值同时也参考了水木天
蓬 2017-2018 年融资引入红山优选、建发投资、海鼎投资时的投后估值 5.20 亿元。
此次股权转让中,水木天蓬产品的销售较 2017-2018 年已明显取得进展,因此估
值较前述投后估值有所提升。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定价
具有合理性。
(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0 号),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水木天蓬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86,300.00
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作价折算对应水木天蓬
元差异率为 25.57%,主要原因系 2021 年以来水木天蓬持续经营,收入水平及资
产规模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本次交易估值以立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
载评估值为基础,与前次股权转让作价对应的估值有所差异,具有合理性。
(二)上海还瞻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及作价依据情况
最近三年,上海还瞻共发生过 3 次合伙份额转让,具体如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对应出 单价(元
变动 转让总价 股权转让
转让方 受让方 资额(万 /出资 作价依据
时间 (万元) 原因
元) 额)
合伙人因
年 11 胡艳玲 李春媛 3.9076 170.1663 43.55 还瞻核心资产为水
离职退出
月 木天蓬股权,本次转
让价格折合水木天
上市公司 蓬的整体估值为约
实控人承 6.87 亿元,与 2021
年 12 李春媛 徐农 3.9076 170.1663 43.55
接标的合 年上市公司收购水
月
伙份额 木天蓬控制权时的
估值一致。
战松涛 21.8438 51.0000
年4 李春媛 胡效纲 21.8438 51.0000 2.33 股权激励 权激励计划约定的
月 价格确定
戴志凌 13.8223 32.2717
经协商其退出员工持股平台。
原合伙人胡艳玲所持 3.9076 万元上海还瞻出资份额为 2017 年水木天蓬实施
股 权 激 励 时 获 得 。 2023 年 , 胡 艳 玲 将 其持 有 的 全 部 上 海 还瞻出 资 份 额 以
上海还瞻核心资产为水木天蓬股权,本次转让价格折合水木天蓬的整体估值为约
值一致。本次出资份额的转让价格与水木天蓬最近一次股权转让估值为基础,经
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具有合理性。
由于李春媛并无进一步增持上海还瞻出资份额的计划,经友好协商,由水木
天蓬控股股东三友医疗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农承接该部分出资份额。2023 年 12
月,李春媛将上海还瞻 3.9076 出资份额转让给徐农,转让价格为 170.166 万元,
与 2023 年 11 月胡艳玲转让价格一致。
效纲、战松涛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合计获得水木天蓬 3%股权(每人 1.5%)的期权,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工作满四年后可全部满足行权条件,行权时购买 1.5%股权的对价为 51 万元。
鉴于战松涛、胡效纲在水木天蓬工作时间已达到前述期权激励的要求,2024
年 4 月,胡效纲、战松涛与李春媛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分别受让李春媛持有
的上海还瞻 21.8438 万元、21.8438 万元合伙份额,转让价格分别为 51 万元、51
万元,与 2017 年 9 月战松涛、胡效纲高管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购买价格一致。
同时,考虑到戴志凌作为核心技术人员亦在水木天蓬工作多年,并为水木天
蓬经营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24 年 4 月,戴志凌与李春媛签署合伙份额转让
协议,受让李春媛持有的上海还瞻 13.8223 万元合伙份额,转让价格为 32.27 万
元,与战松涛、胡效纲高管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购买价格一致。
此次出资份额转让折合上海还瞻整体估值约 0.04 亿元,折合水木天蓬的整
体估值为约 0.37 亿元。
本次交易评估值与 2024 年 4 月转让估值存在差异,主要系由于 2024 年 4 月
转让价格系根据 2017 年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中约定的价格确定,转让价格较低以
体现股权激励价值,差额已做股份支付处理。
十、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
批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及上海还瞻 100%出资份额,不
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一、许可他人使用资产或者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的情况,
亦不存在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十二、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的法人主体,所涉的所有债权、债务仍
由标的公司按相关约定继续享有和承担,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问题。
十三、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水木天蓬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
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水木天蓬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
义务。水木天蓬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水木天蓬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
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水木天蓬根据合
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
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水木天蓬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
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水木天
蓬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
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水木天蓬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水木天蓬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
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水木天蓬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水木天蓬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水木天蓬在整个
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水木天蓬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
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水木天蓬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
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
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水木天蓬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水木天蓬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水木天蓬考虑下
列迹象:
①水木天蓬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
现时付款义务。
②水木天蓬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
定所有权。
③水木天蓬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水木天蓬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
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水木天蓬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
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水木天蓬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水木天蓬在向
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水木天蓬为主要责任人,按照
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水木天蓬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
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水木天蓬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义务。水木天蓬主要销售模
式包括:经销模式及直销模式。
各个主要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政策和时间标准如下:
①经销模式:
内销:水木天蓬将货物发至客户后,在取得客户签收确认的凭据时确认收入。
外销:水木天蓬以 EXW 模式为主,水木天蓬将货物在工厂(或仓库)交付
给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并获取承运人的签收确认的凭据时确认收入。
②直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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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水木天蓬将产品发至客户后,在取得客户签收确认的凭据时确认收入。
上海还瞻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
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上海还瞻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
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上海还瞻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②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上海还瞻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债务工具):
①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上海还瞻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
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外,上海还瞻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上海
还瞻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
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
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上海还瞻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
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
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
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
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
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
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
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
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上海还瞻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转入方;
③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上海还瞻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上海还瞻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
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
上海还瞻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
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
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部分;上海还瞻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上海还瞻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
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
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上海还瞻采用在
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
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
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
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上海还瞻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
减值会计处理。
上海还瞻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
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
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
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上海还瞻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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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
上海还瞻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和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
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
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除外),企业也可以选择采用一般金融资产的减值方
法,即按照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已显著增加分别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
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一)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二和阶段三)计
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上海还瞻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上海还瞻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
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
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
上海还瞻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上海还瞻即认为该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上海还瞻按照相当于
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上海还瞻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
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
账面价值。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上海还瞻在单项基
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上海还瞻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
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上海还瞻对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相同账龄应收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征,账龄计算方法为:应收账款账龄按先
进先出法进行计算。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项目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上海还瞻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
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标的公司利润的
影响
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等资料,标的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对标的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
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水木天蓬及全部
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水木天蓬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水木天蓬与子
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
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
水木天蓬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水木天蓬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
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
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报告期内纳入水木天蓬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
江苏水木天蓬科
张家港 应用软件产品,技术服务、技术 95.0617 - 投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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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纳入上海还瞻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不存在纳入上海还瞻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3)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并未发生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
①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解释第 15 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
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
明确规定。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执行
该规定未对水木天蓬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
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
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提示: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
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执
行该规定未对水木天蓬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 15 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
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
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 2022 年 1 月 1 日
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
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
水木天蓬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
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
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
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
(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
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蓬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
解释第 16 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
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
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
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
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
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
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
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水木天蓬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
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
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
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 2022 年度提前执行。对于在
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
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
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
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
整。
水木天蓬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和原因 合并 母公司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6,120.81 106,185.54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6,120.81 106,185.54
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A、合并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12.31/2022 年度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6,481.88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6,481.88
B、母公司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12.31/2022 年度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1,073.92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12.31/2022 年度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1,073.92
会计处理
上海还瞻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上海还瞻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 17 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
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
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执行该规定未对水木天蓬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及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标的公司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第五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具
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曹群、徐农、战松涛、李春媛、胡
效纲、王晓玲、冯振、戴志凌、刘庆明、岳志永、邵化江、吕秦瑛共 12 人。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17.20 13.77
前 60 个交易日 15.84 12.68
前 120 个交易日 18.05 14.44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3.1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经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以 2024 年 6 月 7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78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
格相应调整为 13.10 元/股。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交易对方取得的股份对价÷对价股份每股发行价格。每
一发行对象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发行股份总数量=向每一交易对
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本次交易中,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33,091.51 万元,上海
还瞻 100%出资份额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8,476.06 万元。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
对方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交易对价(万元) 股份发行数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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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交易对价(万元) 股份发行数量(股)
合计 21,482.69 16,398,994
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
整。
(五)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
(六)锁定期
个月内不得转让。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三友医疗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则徐农
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三友医疗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在遵
守前述锁定期安排的前提下,徐农同时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
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其完成《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
诺且未触发减值补偿之日(以审计机构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报告结果为准,
如完成,则完成之日为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或者《盈利预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补偿协议》项下其利润补偿义务、减值补偿义务(如有)履行完毕之日(以孰晚
为准)期间内不得转让。
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截至该等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任何交易对方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
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该交易对方拥有权益未满 12 个月部分的标的
资产对应的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
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
的规则办理。
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七)过渡期损益及滚存利润安排
各方同意,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对水木天蓬在本次转让过渡期实现的
损益情况(合并口径)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交易对
方承担。如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则由交易对方于《专项审计报告》出
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足额补足,每一交易对方应承担
的补足金额按照上市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向其收购的标的资产比例确定,前述亏损
不包括过渡期内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的股份支付对标的资产净利润影响(如有)。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
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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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
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具
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证券
监管部门认可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数量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经上交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1,4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方式购
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30%。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
况进行相应调整。
(五)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
(六)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
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
构费用、税费等费用,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的比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
用、税费等费用
合计 21,400.00 100.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
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
以置换。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集的情形,资金缺口将由
公司自筹解决。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
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的中
介机构费用、税费等费用,有利于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缓解上市公司资金
支付压力,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整合效应,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
该制度对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
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
息披露程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按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用账户并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1 月 8 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333,5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
币 20.96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75,950,16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97,892,778.7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78,057,381.28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508 号”
验资报告。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4 月
号),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1,463.31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7,805.7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463.31
各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24 年 1-4 月 385.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2021 年 17,734.5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使用状态日期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
骨科植入物扩 骨科植入物扩 2020 年 12 月(已
产项目 产项目 结项)
骨科产品研发 骨科产品研发 2021 年 12 月(已
中心建设项目 中心建设项目 结项)
营销网络建设 营销网络建设
项目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项目
医用高强缝合 医用高强缝合
线及相关的骨 线及相关的骨
重建医疗器械 重建医疗器械
项目 项目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
合
计
注: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提供部分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结项的“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节余的部分募集资金 4,50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的募投项目“医
用高强缝合线及相关的骨科软组织修复重建医疗器械项目”,其中,公司将以 2,000.00 万募集资金投入实施新项目,以不超过 2,5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
以提供借款的方式提供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拓腾苏州实施新项目。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11,654.03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专户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净额 97,805.74 万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11.92%,剩余资
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
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自行调整募集配
套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若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不足,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
和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第六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一)评估概况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0 号、
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1 号),本次评估以 2024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水木天蓬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取收益
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海还瞻的合伙人份额价值进行评
估并作为评估结论。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4)第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值 评估增值额 评估增值率
标的公司
A B C=B-A D=C/A
水木天蓬 100%股权 17,048.35 86,300.00 69,251.65 406.21%
上海还瞻全体合伙人份额价值 9,558.07 9,558.07 - -
本次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公司评估结
果为基础确定,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的交易
对价为 33,091.51 万元,上海还瞻全部出资份额的交易对价为 8,476.06 万元。由
于上海还瞻为水木天蓬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水木天蓬 11.0769%股权外无其他
业务或对外投资,本次交易的实质为直接及间接购买水木天蓬剩余 48.1846%股
权,按交易对价合计 41,567.57 万元折算对应水木天蓬 100.00%股东权益作价为
(二)评估方法
依据相关准则,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
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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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
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能够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基本前提条件是
评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
以获得。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一
种评估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任何一个理智的购买者在购买一项资产时所愿
意支付的货币额不会高于所购置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回报。运用收益法评估
资产价值的前提条件是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预期收
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是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被评估企业所有
可辨认的资产和负债逐一按其公允价值评估后代数累加求得总值,并认为累加得
出的总值就是企业整体的市场价值。正确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关键在
于对每一可辨认的资产和负债以其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贡献给出合理的评估值。
三种基本方法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衡量资产的价值,它们的独立存在说明不同
的方法之间存在着差异。三种方法所评估的对象内涵并不完全相同,三种方法所
得到的结果也不会相同。某项资产选用何种或哪些方法进行评估取决于评估目的、
评估对象、市场条件、掌握的数据情况等等诸多因素,并且还受制于人们的价值
观。
(1)水木天蓬具体评估方法
水木天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为企业整体价值评估,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
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适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是存在一个
发育成熟、公平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充分,在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
交易案例。目前与水木天蓬所处行业、产品类型、业务结构、经营模式相类似的
上市公司数量较多,因此本次评估适用市场法。
水木天蓬是一个具有较高获利能力的企业或未来经济效益可持续增长的企
业,预期收益可以量化、预期收益年限可以预测、与折现密切相关的预期收益所
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因此本次评估适用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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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天蓬为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的技术及研发团队优势、客户资源、业务网
络、服务能力、管理优势等众多无形资源难以逐一识别和量化反映价值的特征,
故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不能全面合理地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因此本次评
估不适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根据上述适应性分析以及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水木天蓬的具体情况,
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分别对水木天蓬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人员对形成的各种初
步价值结论进行分析,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
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最终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2)上海还瞻具体评估方法
上海还瞻合伙人份额价值评估为合伙企业整体价值评估,由于目前国内类似
企业股权交易案例较少,或虽有案例但相关交易背景信息、可比因素信息等难以
收集,可比因素对于企业价值的影响难以量化;同时在资本市场上也难以找到与
被评估单位在资产规模及结构、经营范围与盈利能力等方面相类似的可比公司信
息,因此本项评估不适用市场法。
上海还瞻是一家员工持股平台,其主要资产是对水木天蓬的参股投资,上海
还瞻不实质参与水木天蓬的未来经营,无法对水木天蓬的未来收益进行预测,故
不适用收益法。
当企业的每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被识别并单独评估时,可以考虑使用资产基
础法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基于评估基准日财务审计的基础,被评估资产及负债范
围明确,可通过相关财务资料、现场勘查等方式加以识别,且能够根据各项资产、
负债的特点,评估方法实施的前提条件等因素确定可以单独评估,因此本次评估
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根据上述适应性分析以及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被评估资产的具体情况,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海还瞻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上
海还瞻合伙人份额价值的评估结论。
(1)水木天蓬不同评估方法下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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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对于水木天蓬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了评估,并选择收益法的评
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收益法评估结果 市场法评估结果 评估结论选用的评估方法
水木天蓬 100%股权 86,300.00 92,300.00 收益法
如上表所示,水木天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收益法和市场法下的评估结果相
差 6,000.00 万元,差异率 6.95%,差异较小。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如下:
①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
(获利能力)的大小。水木天蓬有较强的生产组织能力、技术应对能力,组建了
较完善的销售网络,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有着较高的知名度,综合获利能力较
强。
②市场法评估是通过分析对比公司的各项指标,以对比公司股权或企业整体
价值与其某一收益性指标、资产类指标或其他特性指标的比率,并以此比率倍数
推断被评估单位应该拥有的比率倍数,进而得出被评估单位股东权益的价值。
(2)上海还瞻不同评估方法下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
鉴于上海还瞻是水木天蓬的员工持股平台,其主要资产是对水木天蓬的股权
投资,因此本次评估对上海还瞻不再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当企业的每
项资产和负债都可以被识别并单独评估时,可以考虑使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基于评估基准日财务审计的基础,上海还瞻提供的被评估资产及负债范
围明确,且能够根据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评估方法实施的前提条件等因素确
定可以单独评估,因此本次对上海还瞻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不存在不同评
估方法下的评估结果差异。
(1)水木天蓬评估结论选取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水木天蓬的具体情况,经综合分析,评估人员确定以收
益法评估结果 86,300.00 万元作为水木天蓬的评估结果更为合理。理由如下:
市场法是以资本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价值,由于资本市场波动
较大,影响资本市场价格的因素较多,并且每个公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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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和资产配置不尽相同,所以客观上对上述差异的很难做到精确量化。考虑到
本次收益法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优于市场法,故优选收益法结果。
考虑到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值较为接近,且收益法能够更好的反映水木天蓬
的真正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的结果。
(2)上海还瞻评估结论选取
上海还瞻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三)评估假设
(1)持续经营假设
即假定被评估的资产在评估目的实现后,仍将按照原来的使用目的、使用方
式,持续地使用下去,继续生产原有产品或类似产品;企业的供销模式、与关联
企业的利益分配等运营状况均保持不变。
(2)公开市场假设
即假定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一定市场
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
公开市场是指一个有众多买者和卖者的充分竞争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
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
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3)交易假设
任何资产的价值来源均离不开交易,不论被评估资产在与评估目的相关的经
济行为中是否涉及交易,我们均假定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
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1)企业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
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2)不考虑通货膨胀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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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现行的有关贷款利率、汇率、税赋基准及税率,以及政策性收费
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1)被评估企业与合作伙伴关系及其相互利益无重大变化;
(2)被评估企业现有和未来经营者是负责的,且企业管理能稳步推进企业
的发展计划,尽力实现预计的经营态势;
(3)被评估企业能保持现有的管理、技术团队的相对稳定,并假定变化后
的管理、技术团队对公司拟定的重大决策无重大影响;
(4)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已签署的合同及协议能够按约履行;
(5)被评估企业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不会出现影响企业发展和收益
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6)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预测时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核算方法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7)被评估企业每年收入和支出现金流均匀流入和流出;
(8)被评估企业所租赁的生产经营场地和设备在租赁期满后可正常续租、
持续经营;
(9)被评估企业能够根据经营需要筹措到所需资金,不会因融资事宜影响
企业经营;
(10)被评估企业相关经营许可证到期后能够正常延续;
(11)被评估企业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水木天蓬医
疗设备有限公司于 2021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来盈利预测相关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要求,因此预计未来仍然持续获得,
故本次评估假设水木天蓬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可正常延续,以后年度企业所得
税率为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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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来源于同花顺资讯的上市公司相关数据真实可靠;
(13)可比上市公司所在的证券交易市场均为有效市场,其股票交易价格公
允有效;
(14)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
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5)由于目前 A 股市场上投资者的投资偏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无法有
效预计,因投资偏好导致的因素无法在修正指标中予以体现,故本次评估未考虑
投资行为及偏好对评估导致的影响。
二、水木天蓬评估情况
(一)收益法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收益口
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FCFF),相应的折现率采用 WACC 模型。基本公式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价值
其中:经营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n
Fi
P??
i ?1 (1 ? r ) i
式中:P:经营性资产价值;
r:折现率;
i:预测年度;
Fi:第 i 年净现金流量;
n:收益期。
付息债务: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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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包括溢余现金、收益法评估未包括的资产等。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不产生效益的资产和负债净额。
企业的收益期限可分为无限期和有限期两种。理论上说,收益期限的差异只
是计算方式的不同,所得到的评估结果应该是相同的。由于企业收益并非等额年
金以及资产余值估计数的影响,用有限期计算或无限期计算的结果会略有差异。
水木天蓬成立于 2010 年 6 月,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为
自 2010 年 06 月 28 日至 2030 年 06 月 27 日。本次收益期按照无限期计算。当进
行无限年期预测时,期末剩余资产价值可忽略不计。
一般地,将预测的时间分为两个阶段,详细的预测期和后续期。本次评估的
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根据水木天蓬的经营情况及本次评估目的,对
的经营业绩将基本稳定在预测期 2029 年的水平。
本次评估采用的收益类型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指的是归
属于股东和付息债务的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现金流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
-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1)营业收入预测
水木天蓬是一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从事创新型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
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主要产品线为超声骨动力设备及耗材、超声止血刀设备
及耗材等;在开发的生产线为超声吸引刀设备及耗材。
①超声骨动力设备主机
骨科常规手术器械主要包括骨钳、线锯、气动及电动磨钻等。其中手动工具
在切骨时震动大,切骨创面出血多;而动力工具的原理为高速旋转,使用时可能
出现弹跳、卷刮等意外,严重影响安全性,术后愈合时间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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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骨动力设备是近年来在国内刚刚开始的新技术,可用于骨科、神经外科
等手术中的切骨和磨骨。在精确地切割骨组织时,不会卷刮到临近的硬膜、神经
和血管等软组织,极大地提升了手术的安全性。是新一代更安全的骨动力系统。
尤其是以往很难完成的脊柱侧弯、脊柱畸形、强直性脊柱炎、黄韧带骨化等高风
险、高难度的手术,由于新技术的产生及应用,从而大大降低了手术风险及手术
难度。
我国医疗器械消费与发达国家比,人均医疗器械消费支出尚处于较低水平,
未来提升空间巨大。随着我国经济的继续发展、人民社会水平的提高、社会老龄
化趋势等因素,社会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将持续增长,我国超声骨动力设备市场将
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
②超声骨动力设备耗材(刀头)
老龄人群是骨科市场最大的来源。我国 60 岁以上老人预计 2025 年超过 3 亿、
占比近 20%。骨科疾病年龄层比例,60 岁以上占比 44.1%,占比接近一半;居
民两周患病率 65 岁以上甚至达 62.2%;50 岁以上人群骨质疏松患病率高达 19.2%,
我国 50 岁以上人群低骨量比例为 46.4%,而低骨量是导致骨折很重要的因素;
是关节,均是很显著的老年疾病。
水木天蓬的超声骨动力设备提供多种注册认证的一次性使用刀头工具,其中
包含多种切割,磨削和钻孔的刀头工具,也包含用于内镜通道的微创刀头工具和
开放刀头工具。刀头多样性有助于医师在操作中有更多手法的选择,如在椎板上
直接开槽开窗、显露脊髓等。有助于医师改良现有的手术术式和疗法,同时建立
超声骨刀工具下特有的术士和疗法。
③超声骨动力设备-手柄部件
超声骨动力设备其他包括手柄部件、导管、刀头扳手等配套的部件或低值易
耗品。由于导管、刀头扳手等销售收入较小,故不纳入预测范围,本次仅预测手
柄部件的销售收入。
④其他超声外科手术设备
其他超声外科手术设备为超声止血刀设备及配套耗材和超声吸引刀设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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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耗材。
通过上述分析,本次评估认为企业提供的收入预测,增长率符合市场增量及
规律,预测数据合理,可实现度较高,采信了管理层提供的预测,收入具体预测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超声骨动力设备
及配套刀头、手柄 9,232.38 13,196.46 15,620.18 18,319.91 22,118.58 26,181.86
部件
其他超声外科手
术设备
营业收入合计 9,963.36 14,101.11 16,781.46 19,771.93 23,985.28 28,221.03
(2)营业成本预测
上述产品的成本参照标准成本及历史成本以及结合未来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结合收入情况分析,本次评估认为企业提供的成本预测较为合理,毛利率水
平在合理区间,采信了管理层提供的预测,主营业务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12 月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超声骨动力设备
及配套刀头、手 885.90 1,397.03 1,804.46 2,308.01 3,047.88 3,889.66
柄部件
其他超声外科手
术设备
营业成本合计 1,119.53 1,701.74 2,207.99 2,883.84 3,835.48 4,821.30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5%)等。水木天蓬及其
子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 13%。本次评估按照收入一定比例
进行预测。
综上分析,合并口径税金及附加的预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12 月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税金及附加 159.41 225.62 268.50 316.35 383.76 4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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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费用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相关的职工薪酬、市场推广及差旅费、办公费及
其他等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职工薪酬:主要是销售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历年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销售人员薪资水平一定程度上与业绩对应性较强。2024
年 5 月及以后按职工薪酬占主营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市场推广及差旅费用:主要是市场推广费及销售人员差旅费用、公共交通费、
出租车费等,其中市场推广费按每年增长一定比例进行预测,差旅费用按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办公费:主要是销售人员购买办公用品、分摊水电等的费用。该项费用按每
年增长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其他费用:该项费用按每年增长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综上分析,合并口径销售费用的预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12 月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职工薪酬 1,413.14 2,115.17 2,517.22 2,768.07 3,118.09 3,386.52
市场推广及差
旅费用
办公费 82.16 155.73 185.50 215.33 255.49 306.53
其他费用 21.95 29.41 30.88 32.43 34.05 35.75
销售费用 2,074.49 3,167.27 3,768.93 4,245.05 4,796.07 5,289.49
(5)管理费用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相关的职工薪酬、办公费、咨询费以及其他费用
等。
职工薪酬:主要是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采取按每年增长
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办公费:主要是办公室的交通费、通讯费等杂项费。该项费用按每年增长一
定比例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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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主要是审计费等咨询费用。该项费用按每年增长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翻译费、保险费、差旅费等杂项费。该项费用按每年增
长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综上分析,合并口径管理费用的预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12 月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职工薪酬 427.86 704.75 845.70 997.93 1,147.61 1,262.38
办公费用 22.83 41.83 46.01 50.62 53.15 55.80
咨询费用 64.46 92.37 110.84 133.01 159.61 191.54
其他费用 70.83 111.56 117.13 122.99 129.14 135.60
管理费用 585.97 950.51 1,119.69 1,304.54 1,489.51 1,645.31
(6)研发费用预测
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相关的职工薪酬、检验注册费、材料费、折旧及
摊销以及其他费用。
职工薪酬:主要是研发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考虑到业务拓展
主要依托于产品的技术的先进性、稳定性,且研发的人力资源紧缺,该项费用按
每年增长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检验注册费:系检验注册相关费用。该项费用按每年增长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材料费:该项费用按每年增长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折旧及摊销:折旧费主要由企业人员日常使用的各类办公设备的折旧产生,
根据企业预测,未来年度暂无购买办公设备的计划。该费用按资产折旧计划预测。
其他费用:系会务费、办公用品费等杂项费。该项费用每年按一定额度进行
预测。其中一项水木天蓬委托外部机构研发新产品的项目,2024 年签订正式合
同并实施。本次按管理层预计的合同付款额和支付进度进行预测。
本次按管理层预计的合同付款额和支付进度进行预测。综上分析,合并口径
研发费用的预测如下所示: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12 月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职工薪酬 1,057.04 1,885.17 2,262.20 2,669.40 3,069.80 3,376.78
检验注册费 248.22 513.04 564.35 620.78 651.82 684.41
材料费 233.00 407.54 448.29 493.12 542.43 596.67
折旧及摊销 52.61 73.59 71.98 59.44 61.18 34.49
其他费用 210.17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研发费用 1,801.02 2,929.33 3,396.82 3,892.74 4,375.24 4,742.37
(7)财务费用预测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和汇兑损益等。
存款利息收入同银行手续费之间基本抵消;其他财务费用较少;汇兑损益具
有偶然性因素,故上述收入及费用以后年度均不予预测。
(8)其他支出的预测
其他支出包括资产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
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等。
其他收益包括政府各项产业投资补贴和个人所得税返还两类。评估人员核实
了补贴的发放政策,确定相关收益并非持续补贴类,具有不确定性。对此类收入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不予进行预测。
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计提坏账准备所形成,结合水木天蓬历史应收款项的回
收情况,形成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本次评估不对其进行预测。
营业外收入主要是废料收入,营业外支出主要是资产报废处置净损益和捐赠
支出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次评估不对其进行预测。
(9)所得税费用预测
水木天蓬、北京水木目前适用的所得税率为 15%,江苏水木目前适用的所得
税率为 25%。
水木天蓬、北京水木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
所得税优惠税率 15%,期限为 3 年。预计到期后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两家单体子公司均为制造业企业,所得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 100%扣除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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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水木尚未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无法获得税收优惠,适用税率仍
为 25%。但属制造业公司,所得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 100%扣除的优惠。
由于历史年度累计可弥补亏损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已作非经营性资产
加回,所得税的预测不再考虑以前年度累计可弥补亏损的影响。本次评估对各单
体子公司分别进行所得税预测,加总获得合并口径的所得税费用预测。
综上分析,合并口径所得税费用的预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12 月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所得税费用 469.42 316.50 452.52 535.69 640.75 936.02
(10)少数股东损益预测
江苏水木存在 4.9383%的少数股权。本次评估测算江苏水木近三年归属于少
数股东净利润份额的平均值,以确定少数股东权益。
综上,合并口径少数股东权益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12 月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少数股东损益 39.84 36.77 49.01 57.42 67.84 85.99
(11)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需增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长期资产发生的支出。资本性支出包括存量资产的更新支出和新增资产的资本支
出。
假设存量资产的更新支出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经济寿命
年限内均衡发生,则按经济寿命年限测算年均支出,在理论上等于存量资产的年
折旧和摊销额。
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短期内没有新增资本支出的计划,
仅有存量资产的更新性质的资本支出。
综上分析,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如下所示: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12 月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资本性支出 118.38 177.57 177.57 177.57 177.57 177.57
(12)折旧与摊销预测
折旧和摊销金额是根据企业在评估基准日的存量固定资产以及预测期的资
本性支出计算。
评估人员根据企业在评估基准日的存量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和以后年度新增资本性支出预测以后年度折旧与摊销。综上分析,折旧与摊销的
预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12 月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折旧与摊销 149.09 223.79 232.88 210.75 208.16 118.52
(13)营运资金预测、营运资金增加额的分析预测
营运资本是指企业经营性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反映企业在未来经营
活动中是否需要追加额外的现金。如果经营性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则企业需
要额外补充现金,在现金流量预测中表现为现金流出,反之为现金流入。
一般而言,随着企业经营活动范围或规模的扩大,企业向客户提供的正常商
业信用会相应增加,为扩大销售所需增加的存货储备也会占用更多的资金,同时
为满足企业日常经营性支付所需保持的现金余额也要增加,从而需要占用更多的
流动资金,但企业同时通过从供应商处获得正常的商业信用,减少资金的即时支
付,相应节省了部分流动资金。
一般情况下,流动资金的追加需考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经营性现
金、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因素的影响。
本次对营运资本的变化预测思路如下:首先分别对未来经营性营运资产、营
运负债进行预测,得出营运资本,然后将营运资本与上一年度的营运资本进行比
较。如果大于则表现为现金流出,反之为现金流入。
本次评估我们参考水木天蓬历史情况对各个科目的未来发生情况进行了分
析预测,综上分析,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如下所示: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5-12 月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运资金增加额 560.21 804.70 1,616.43 2,105.19 2,942.99 3,051.70
(14)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本次评估采用的收益类型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指的是归
属于股东和付息债务的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现金流量,是扣除用于维持现
有生产和建立将来增长所需的新资产的资本支出和营运资金变动后剩余的现金
流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
-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稳定的时期,故评估师假定 2030 年及以后年度水木天蓬经营规模以 2029 年为准,
不考虑生产经营规模的变化,并且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全部用于原有
固定资产的维护和更新,并假定此种措施足以并恰好保持企业的经营能力维持不
变,因此未来各年度企业合并口径净现金流量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以后年度
一、营业收入 9,963.36 14,101.11 16,781.46 19,771.93 23,985.28 28,221.03 28,221.03
减:营业成本 1,119.53 1,701.74 2,207.99 2,883.84 3,835.48 4,821.30 4,821.30
税金及附加 159.41 225.62 268.50 316.35 383.76 451.54 451.54
销售费用 2,074.49 3,167.27 3,768.93 4,245.05 4,796.07 5,289.49 5,289.49
管理费用 585.97 950.51 1,119.69 1,304.54 1,489.51 1,645.31 1,645.31
研发费用 1,801.02 2,929.33 3,396.82 3,892.74 4,375.24 4,742.37 4,742.37
二、营业利润 4,222.94 5,126.64 6,019.53 7,129.41 9,105.22 11,271.02 11,271.02
三、利润总额 4,222.94 5,126.64 6,019.53 7,129.41 9,105.22 11,271.02 11,271.02
减:所得税费用 469.42 316.50 452.52 535.69 640.75 936.02 936.02
四、净利润 3,753.52 4,810.14 5,567.01 6,593.72 8,464.47 10,335.00 10,335.00
减:少数股东损
益
归属于母公司
的所有者的净 3,713.68 4,773.37 5,518.00 6,536.30 8,396.63 10,249.01 10,249.01
利润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以后年度
加:折旧和摊销 149.09 223.79 232.88 210.75 208.16 118.52 118.52
减:资本性支出 118.38 177.57 177.57 177.57 177.57 177.57 118.52
减:营运资金追
加
五、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
本次折现率的确定是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方法计算得出,计算
模型如下:
E D
WACC=R e × +R d ×(1-T)×
D+E D+E
其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Re:股权期望报酬率
Rd:债权期望报酬率
E:股权价值
D:债权价值
T:所得税税率
其中,股权期望报酬率R e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公式如下:
R e =R f +β×(R m -R f )+ε
其中:Rf:无风险利率
β:股权系统性风险调整系数
Rm:市场收益率
(Rm-Rf):市场风险溢价
:特定风险报酬率
(1)Re 股权期望报酬率的确定
①Rf 无风险利率的确定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无风险利率是对资金时间价值的补偿。本次评估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年期的中国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按月更新。数据来源为中评协网上
发布的、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中国国债收益率(到期)曲
线,选取评估基准日当月公告的 10 年期到期收益率均值计算,即在评估基准日
中国市场无风险利率 Rf 为 2.28%。
②(Rm-Rf)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
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场
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
考虑到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业务在中国境内,故我们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
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计算。
目前中国沪、深两市有许多指数,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
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的指引,选用中国证券市场具有代表性的沪
深 300 指数为中国市场收益率指标。本次评估借助同花顺资讯金融终端,以沪深
到当年年均收盘点位的算术平均收益率或者几何平均收益率确定当年的市场收
益率 Rm,再与当年无风险收益率比较,得到中国证券市场各年的市场风险溢价。
考虑到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的反映中国证券市场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
用几何平均收益率估算的最近 10 年的各年市场风险溢价,经数据处理分析后的
均值作为本次评估的市场风险溢价(Rm-Rf)。
通过上述测算,本次评估市场风险溢价(Rm-Rf)取值为 6.31%。
③β 股权系统性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股权系统性风险调整系数是衡量被评估企业相对于资本市场整体回报的风
险溢价程度,也用来衡量个别股票受包括股市价格变动在内的整个经济环境影响
程度的指标。样本公司的选择,通常来说选择与被评估公司在同一行业或受同一
经济因素影响的上市公司作为参考公司,且尽量选择与被评估公司在同一国家或
地区的企业作为参考公司。评估师选取了类似行业的 3 家上市公司,通过同花顺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资讯金融终端查询了其调整后 β 值,将参考公司有财务杠杆β系数换算为无财务
杠杆β系数。
其计算公式:
剔除杠杆调整 β=调整后 β/1+(1-T)×D/E
具体计算如下:
付息债务 D/所有 剔除杠杆调 剔除财务
企业简称 所得税率 T 调整后 β
者权益 E 整系数 杠杆的β
南微医学 0.07% 15.00% 1.0006 1.2773 1.2766
西山科技 0.06% 15.00% 1.0005 1.0588 1.0582
开立医疗 1.48% 10.00% 1.0133 0.8943 0.8825
平均值 0.54% 13.30% 1.0048 1.0768 1.0724
参考公司的平均财务杠杆(D/E)为 0.54%,剔除杠杆调整 β 均值 1.0724,
按照平均财务杠杆系数换算为被评估单位目标财务杠杆 β 为 1. 0773。
注:本次可比上市公司 β 值计算,标的指数选取上证指数/沪深 300,计算周
期按照周,观察值点数为 44。
④ 特定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公司特定风险报酬率,是公司股东对所承担的与其它公司不同风险因而对投
资回报率额外要求的期望。
特定风险报酬率:超声骨刀行业是资产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目前该行业处于
快速发展阶段,其客户的质量对该公司发展至关重要,具有一定的经营风险;水
木天蓬相比于上市公司而言规模较小,存在一定的规模风险;公司需要投入一定
的资金进行新技术的研发,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因此,综合上述因素确定公司
特定风险报酬率为 2.00%。
综上,股权期望报酬率
Re=2.28%+6.31%×1.0773+2.00%=11.08%(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评估采用的股权期望报酬率 Re 取 11.08%。
(2)Rd 债权期望报酬率的确定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
本次评估按照五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95%作为被评估单位 Rd 债权
期望报酬率。
(3)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确定
结合企业未来盈利情况、管理层未来的筹资策略,确定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
构为企业目标资本结构比率,经换算后的 D/(D+E)和 E/(D+E)如下表:
目标 D/E D/(D+E) E/(D+E)=1-D/(D+E)
则:
WACC=Re×E/(D+E)+Rd×(1-T)×D/(D+E)
=11.04%(保留一位小数)
本次评估采用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 11.04%,即折现率为 11.04%。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主要
包括溢余现金、收益法评估未包括的资产等。非经营性资和负债产是指与企业收
益无直接关系、不产生效益的资产和负债。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视具
体情况采用成本法、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
溢余资产及非经营资产和负债的处理与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密切相关。本次
评估通过分析被评估企业的资产结构确定溢余资产的价值。
(1)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非经营性资产主要为递延所得税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主要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因新租赁准则影响、资产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
利润、可抵扣亏损等原因而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为因新租赁准则影响税
会差异原因而形成的。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减负债的净额共计
(2)溢余资产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经清查,账面货币资金账户存款余额 12,786.81 万元。经评估人员向财务人
员了解,企业正常资金周转需要的完全现金保有量为 3 个月的付现成本费用,除
此之外约有 10,888.45 万元货币资金为溢余性资产。
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无付息债务。
综上所述,水木天蓬收益法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企业自由现金流 3,184.18 4,014.89 3,956.88 4,464.29 5,484.23 7,138.26 10,249.01
折现率 11.04% 11.04% 11.04% 11.04% 11.04% 11.04% 11.04%
折现年限 0.3333 1.1667 2.1667 3.1667 4.1667 5.1667
折现系数 0.9657 0.8850 0.7970 0.7178 0.6464 0.5821 5.2729
折现值 3,074.96 3,553.18 3,153.63 3,204.47 3,545.01 4,155.18 54,042.00
企业自由现金流
折现值
加:溢余资产 10,888.45
加:非经营性资
产
减:非经营性负
债
加:合并范围内
其他非经资产
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
收益法评估值
(取整)
(二)市场法评估情况
本次市场法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选用市盈率(PE)估值模型与上市
公司对应比率进行比较,调整影响指标因素的差异,来得到评估对象的市盈率
(PE),据此计算目标公司股权价值。公式如下:
目标公司权益价值=目标公司经营性权益价值×(1-缺乏市场流动性折扣)+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目标公司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价值
其中:目标公司经营性权益价值=目标公司 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目
标公司 PE
目标公司 PE=修正后可比公司 PE 的加权平均值
=∑可比公司 PE×可比公司 PE 修正系数×可比公司所占比重
可比公司 PE=可比公司经营性权益价值/公司 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可比公司 PE 修正系数=∏影响因素 Ai 的调整系数
影响因素 Ai 的调整系数=目标公司系数/可比公司系数
确定可比公司的原则包括:
(1)A 股上市公司;
(2)可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和目标公司相同或相似,本次评
估选取的可比公司均属于专用设备制造行业;
(3)可比公司经营规模/市值和目标公司接近或具有可比性。
经查询,本次评估选取南微医学、西山科技和开立医疗三家上市公司作为可
比公司。
(1)价值比率的选择和定义
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一般是根据估值对象所处市场的情况,选取某些公共
指标如市净率(PB)、市盈率(PE)、市销率(PS)、企业价值比率(EV/EBITDA)
等与可比公司进行比较,通过对估值对象和可比公司各指标相关因素的比较,调
整影响指标因素的差异,来得到估值对象的市净率(PB)、市盈率(PE)、市
销率(PS)、企业价值比率(EV/EBITDA),据此计算目标公司股权价值。
根据评估对象所处行业特点,且考虑到被评估单位业务的开展情况,因此采
用市盈率(PE)估值模型对该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上市公司比较法—市盈率(PE)估值模型评估公式如下:
目标公司权益价值=目标公司经营性权益价值×(1-缺乏市场流动性折扣)+
目标公司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价值
(2)市值、总股本
根据同花顺资讯,三家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 4 月末的市值和总股本如下:
项目 南微医学 西山科技 开立医疗
市值(万元) 1,364,899.37 377,476.44 1,778,596.00
总股本(万股) 18,784.74 5,300.15 43,065.28
(3)PE 的确定
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调整后 PE 如下:
项目 南微医学 西山科技 开立医疗
调整后 PE 28.09 32.17 39.14
分析比较因素主要包括交易时间因素、市场因素、营业规模、盈利能力、发
展能力和其他因素等方面指标。
(1)交易时间因素的比较
被评估单位和可比公司的交易时间的比较如下:
项目 内容 被评估单位 南微医学 西山科技 开立医疗
交易时间因素 交易时间差异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市场因素的比较
被评估单位和可比公司的市场因素的比较如下:
项目 内容 被评估单位 南微医学 西山科技 开立医疗
市场因素 市场差异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和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被评估单位为与其不存在国别市场差异。
(3)营业规模比较
被评估单位和可比公司的营业规模的比较如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单位:万元
项目 内容 被评估单位 南微医学 西山科技 开立医疗
总资产 18,605.43 437,742.8 224,162.47 404,365.43
营业规模 资产负债率 6.09% 13.57% 5.08% 19.47%
营业收入 9,268.77 241,146.84 36,068.92 212,025.16
注:上述被评估单位总资产和资产负债率数据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营业收入为 2023
年度。
和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被评估单位规模较小,资产负债率比较低。
(4)盈利能力比较
被评估单位和可比公司 2024 年 1-4 月的盈利能力的比较如下:
项目 内容 被评估单位 南微医学 西山科技 开立医疗
最近一年调整后销售净利率 44.90% 20.51% 32.53% 21.43%
盈利能力 最近一年销售毛利率 92.00% 64.50% 69.69% 69.41%
调整后净资产收益率 -2.32% 3.90% 1.22% 3.08%
和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被评估单位的销售净利率及销售毛利率较高。
(5)发展能力的比较
被评估单位和可比公司的发展能力的比较如下:
项目 内容 被评估单位 南微医学 西山科技 开立医疗
账面营业收入两年几何平均
增长率
调整后净利润两年几何平均
发展能力 64.57% 22.56% 38.21% 35.57%
增长率
调整后净资产两年几何平均
增长率
和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被评估单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营业收入增长较快,
利润增长较快。
(6)其他因素比较
被评估单位和可比公司的其他因素的比较如下:
项目 内容 被评估单位 南微医学 西山科技 开立医疗
业务范围 一般 较高 较高 较高
其他因素
品牌知名度 一般 较高 较高 较高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内容 被评估单位 南微医学 西山科技 开立医疗
业务种类 一般 更广 更广 更广
其他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1)修正因素的确定
根据上述对目标公司和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综合指标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内容 被评估单位 南微医学 西山科技 开立医疗
交易时
交易时间差异 基准日 基准日 基准日 基准日
间因素
市场
市场差异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因素
营业
规模
最近一年调整后销售净利率 44.90% 20.51% 32.53% 21.43%
盈利
最近一年销售毛利率 92.00% 64.50% 69.69% 69.41%
能力
调整后净资产收益率 -2.32% 3.90% 1.22% 3.08%
账面营业收入两年几何平均增
长率
发展 调整后净利润两年几何平均增
能力 长率
调整后净资产两年几何平均增
长率
(2)修正系数的确定
目标公司被评估单位作为比较基础和调整目标,因此将目标公司即被评估单
位各指标系数均设为 100,可比公司各指标系数与目标公司比较后确定,低于目
标公司指标系数的则调整系数小于 100,高于目标公司指标系数的则修正系数大
于 100。
根据上述对调整因素的描述及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各影响因素修正系数如
下:
项目 内容 被评估单位 南微医学 西山科技 开立医疗
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差异 100 100 100 100
因素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内容 被评估单位 南微医学 西山科技 开立医疗
市场
市场差异 100 100 100 100
因素
营业 2024 年 04 月 30 日资产负
规模 债率
最近一年调整后销售净利
率
盈利
能力 最近一年销售毛利率 30 27 28 28
调整后净资产收益率 30 31 31 31
账面营业收入两年几何平
均增长率
调整后净利润两年几何平
发展能力 40 32 35 34
均增长率
调整后净资产两年几何平
均增长率
业务范围 25 30 26 30
其他 品牌知名度 25 30 26 30
因素 业务种类 25 30 26 30
其他 25 30 26 30
根据已确定的调整系数,则市盈率 PE 的系数调整表如下:
内容 被评估单位 南微医学 西山科技 开立医疗
交易时间因素修正系数 100 100 100 100
市场因素修正系数 100 100 100 100
营业规模修正系数 100 119 105 115
盈利能力修正系数 100 96 98 97
发展能力修正系数 100 88 113 92
其他因素修正系数 100 120 104 120
目标公司市盈率(PE)计算如下:
内容 被评估单位 南微医学 西山科技 开立医疗
可比公司调整后乘数 - 28.09 32.17 39.14
交易时间因素修正系数 100 100/100 100/100 100/100
市场因素修正系数 100 100/100 100/100 100/100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内容 被评估单位 南微医学 西山科技 开立医疗
营业规模修正系数 100 100/119 100/105 100/115
盈利能力修正系数 100 100/96 100/98 100/97
发展能力修正系数 100 100/88 100/113 100/92
其他因素修正系数 100 100/120 100/104 100/120
修正后乘数 - 23.28 26.60 31.78
权重 - 1/3 1/3 1/3
加权后修正乘数 27.22
流动性(marketability)是指一项资产在公开市场上易手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完全不允许流通的资产因与投资性资产的定义相悖,其投资价值近于零。如果资
产具有流通方面的限制,其价值会大打折扣。
缺乏市场流动性是指企业非控股股权的所有者缺乏把他的投资在一个合理
和可以预见的低成本下很快地转换为现金的能力。
评估师通过分析可比上市公司所处板块的波动率,使用期权方法得到缺乏市
场流动性折扣率。通过采用下述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来计算看跌期权的
价值,从而估算缺少流通性折扣。
P ? X ? e ? rT ? N (?d 2 ) ? S ? N (?d1 )
式中:P:卖期权价值
X:为期权执行价,也就是限制期满后的可以卖出的价格;
S:现实股权价格;
r:连续复利计算的无风险收益率(采用年复利收益率);
T:期权限制时间(采用按年计算);
N() :标准正态密度函数;
d1,d2:Black-Scholes 模型的两个参数;
其中:
S ?2
ln( ) ? (r ? ) ? T
d1 ? X 2
?? T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d2 =d1-σ× T
σ:股票波动率(采用按日计算)。
(1)期权限制时间
本次评估按一般股票首发上市发起人股票锁定期 3 年确定期权限制时间,限
制流通期 T 为 3 年。
(2)无风险收益率
与期权限制时间相对应,本次评估选取中债网公布的评估基准日中债国债收
益率曲线三年收益率 1.98%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3)期权执行价
本次评估设定期权执行价为 X,也就是限制期满后的可以卖出的价格。
(4)波动率
通过同花顺 iFind 数据库查询可比上市公司所处板块的三年年化波动率。
(5)计算 d1,d2
将上述数据代入 d1、d2 的计算公式可计算得出 B-S 模型中的两个参数。
(6)计算卖期权价值 P
将以上数据代入 B-S 模型计算得出卖期权价值:
P = X ? ? ??? ? N(?d2 ) ? S ? N(?d1 )=0.28x
(7)计算缺少流通折扣率 ξ
ξ=28%
计算出缺少流通折扣率为 28%。
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评估,被评估单位股权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值=经营性权益价值×(1-缺乏市场流动性折扣)+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价值
=目标公司 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目标公司 PE×(1-缺乏市场流动
性折扣)+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价值
= 92,300.00 万元(取整)
即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被评估单位股权价值评估值为 92,300.00 万元。
三、上海还瞻评估情况
上海还瞻为水木天蓬的员工持股平台,其除持有水木天蓬 11.0769%股权外
无其他业务或对外投资。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海还瞻进行评估。上海还
瞻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减额 增减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0.40 0.40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9,559.36 9,559.36 0.00 0.00
其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9,559.36 9,559.36 0.00 0.00
资产总计 9,559.76 9,559.76 0.00 0.00
流动负债 1.69 1.69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1.69 1.69 0.00 0.00
所有者权益 9,558.07 9,558.07 0.00 0.00
如上表所示,上海还瞻的主要资产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即其对水木天蓬
的股权投资。根据上海立信出具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水木天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86,300.00 万元,上海
还瞻持有其 11.0769%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9,559.36 万元。
四、评估或估值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
估或估值结果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对交易作价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五、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对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相关性的意
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评
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分析,认为:
公司聘请的立信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
评估机构具有法定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之间除
正常业务往来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
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
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标
的资产的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收益法、市场法两种方法对水
木天蓬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最终确定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水木天蓬的最终
评估结论;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海还瞻进行了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的
评估结果作为上海还瞻的最终评估结论。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
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实施了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
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
值公允、准确。本次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好的相关性,
所采用计算模型、选取的重要评估参数及重要评估依据均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具有合理性,评估结论合理。
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差异化定价未导致交易总对价高于评估值,标的资产定价
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二)评估或估值依据的合理性
水木天蓬业务模式较为成熟,在延续现有的业务内容和范围的情况下,未来
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企业具备持续经营条件,因此水木天蓬未来的收入情况可较
为合理地评估。本次资产评估使用到的评估方法、评估参数、评估数据等均来自
法律法规、评估准则、评估证据及合法合规的参考资料等,评估依据具有合理性。
上海还瞻为水木天蓬的持股平台,除持有水木天蓬 11.0769%股权外无其他
业务或对外投资。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海还瞻进行评估,上海还瞻的主
要资产为对水木天蓬的投资,评估机构已按照同一标准、同一基准日对水木天蓬
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0
号)。以上述评估报告为依据,按照水木天蓬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价值乘以上海还
瞻的持股权比例确认上海还瞻对水木天蓬投资的价值。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依据具有合理性。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
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经营中所需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
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
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行业存续发展的
情况不会产生较大变化,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后持续经营,不会对评估值造
成影响。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相关政策、宏观环
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预计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四)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对关键指标的敏感性分析
上海还瞻为水木天蓬的持股平台,除持有水木天蓬 11.0769%股权外无其他
业务或对外投资。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海还瞻进行评估,上海还瞻的主
要资产为对水木天蓬的投资,评估师按照水木天蓬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价值乘以上
海还瞻的持股权比例确认上海还瞻对水木天蓬投资的价值。综上所述,上海还瞻
的评估值主要取决于水木天蓬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关于水木天蓬评估结果对关键
指标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综合考虑水木天蓬的业务模式和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变动的影响程度,对主营
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折现率等指标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测算分析如下:
指标 变动率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额 评估值变动率
主营业务收入 0 86,300.00 - -
-5% 80,470.00 -5,830.00 -6.76%
-10% 74,610.00 -11,690.00 -13.55%
主营业务成本 0 86,300.00 - -
-5% 88,400.00 2,100.00 2.43%
-10% 90,460.00 4,160.00 4.82%
折现率 0 86,300.00 - -
-1% 95,100.00 8,800.00 10.20%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及其对未来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水木天蓬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与水木天蓬同属医
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
式合计持有水木天蓬 100%股权,上市公司与水木天蓬将形成产品、终端客户、
渠道资源、研发等方面明显的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
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及协同效应”。
(六)水木天蓬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暂无与水木天蓬业务相同的 A 股上市公司。西山科
技(688576.SH)、南微医学(688029.SH)、开立医疗(300633.SZ)等 3 家 A
股上市公司与水木天蓬在业务具有一定相似性的。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市销率
平均值 33.13 3.73 8.17
中位数 32.17 3.78 8.39
水木天蓬 18.09 5.06 9.31
注 1:市盈率 PE=相关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收盘价市值÷2023 年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 2:市净率 PB=相关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收盘价市值÷2023 年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
注 3:市销率 PS=相关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收盘价市值÷2023 年主营业务收
入;
注 4:水木天蓬年均业绩承诺市盈率=水木天蓬 100%股权作价÷2024 年至 2026 年平均
承诺净利润;
注 5:水木天蓬市净率=水木天蓬 100%股权作价÷评估基准日净资产;
注 6:水木天蓬市销率=水木天蓬 100%股权作价÷水木天蓬 2023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本次交易实质为直接或间接购买水木天蓬剩余 48.1846%股权,本次交易总
对价为 41,567.57 万元,对应水木天蓬 100%股东权益作价为 86,267.31 万元,水
木天蓬年均业绩承诺市盈率为 18.09 倍,远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的 33.13
倍。水木天蓬市净率为 5.06 倍,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 3.73 倍,但处于
可比公司范围内。水木天蓬市销率为 9.31 倍,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 8.17
倍,但处于可比公司范围内。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价格与可比公司估值水平不存
在较大差异。
(七)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情况
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未发生对估值及交易作价有影响
的重要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值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交易实质为直接或间接购买水木天蓬剩余 48.1846%股权,按本次交易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对价合计 41,567.57 万元折算对应水木天蓬 100.00%股东权益作价为 86,267.31 万
元,与水木天蓬的评估值不存在较大差异,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4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评估报告。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
交易的评估工作。评估机构具有法定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之间除正常业务往来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
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
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标
的资产的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收益法、市场法两种方法对水
木天蓬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最终确定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水木天蓬的最终
评估结论;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海还瞻进行了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的
评估结果作为上海还瞻的最终评估结论。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
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实施了
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
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
值公允、准确。本次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好的相关性,
所采用计算模型、选取的重要评估参数及重要评估依据均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具有合理性,评估结论合理。
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差异化定价未导致交易总对价高于评估值,标的资产定价
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
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一、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买资产协议》。2024 年 5 月 5 日,上市公司、拓腾苏州与上海还瞻全体合伙人
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2024 年 8 月 13 日,上市公司、拓腾苏州与上海还瞻
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交易方案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作为对价支付方式向曹群购买其拥有的水
木天蓬 30.1071%股权,以发行股份作为对价支付方式向徐农购买其拥有的水木
天蓬 7.0006%股权。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作为对价支付方式向上海还瞻全体有限
合伙人购买其拥有的上海还瞻 98.9986%合伙份额,拓腾苏州以现金作为对价支
付方式收购天蓬投资持有的上海还瞻 1.0014%合伙份额。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0 号),
截至收购基准日,水木天蓬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86,300.00 万元。基于上述
评估值,经各方协商一致,曹群所持水木天蓬 30.107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1 号),
截至收购基准日,上海还瞻的合伙人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9,558.07 万元。基于上述
评估值,经各方协商一致,上海还瞻全体合伙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转让对价具
体情况如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持有的上海还瞻出资额 转让对价金额
序号 交易对方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合计 174.7500 100% 8,476.06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曹群、徐农、战松涛、李春媛、胡效纲、王晓玲、冯
振、戴志凌、刘庆明、岳志永、邵化江、吕秦瑛。
(1)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三友医疗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首次董事会(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
易日三友医疗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三友医疗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三友医疗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
易日三友医疗股票交易总量),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为 13.18 元/股。
鉴于三友医疗已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 2024 年 6 月 11 日作为除权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息)日,向截至 2024 年 6 月 7 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8
元(含税);根据协议约定的发行价格及其调整公式,各方确认,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由 13.18 元/股调整为 13.10 元/股。
(2)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三友医疗如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
式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
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每一交易对方计算结果不
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发行股份总数量=向每一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各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计算公式计算,三友医疗就收购水木天蓬 37.1077%
股权而需向曹群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5,904,304 股,向徐农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各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计算公式计算,三友医疗就收购上海还瞻 100.00%
出资份额而需向上海还瞻全体有限合伙人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6,405,476 股,
具体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转让对价金额(万元) 获得的对价股份数量(股)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序号 交易对方 转让对价金额(万元) 获得的对价股份数量(股)
合计 8,476.06 6,405,476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三友医疗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作出相
应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发行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
经三友医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
行数量为准。
(1)曹群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三友医疗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2)徐农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三友医疗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则徐
农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三友医疗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在
遵守前述锁定期安排的前提下,徐农同时承诺,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
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其完成《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
承诺且未触发减值补偿之日(以审计机构专项审核意见、减值测试报告结果为准,
如完成,则完成之日为专项审核意见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或者《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项下其利润补偿义务、减值补偿义务(如有)履行完毕之日(以孰晚
为准)期间内不得转让。
(3)上海还瞻全体有限合伙人(徐农除外)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三友医疗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截至该等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任何交易对方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
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该交易对方拥有权益未满 12 个月部分的标的
资产对应的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发行完成后,曹群、徐农、上海还瞻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本次发
行取得的三友医疗股份,由于三友医疗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原因增加的,所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在上述股份锁定
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5)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各
方同意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
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期间损益归属
各方同意,由三友医疗聘请的审计机构对水木天蓬在本次转让过渡期实现的
损益情况(合并口径)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交易对
方承担。如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则由交易对方于《专项审计报告》出
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足额补足,每一交易对方应承担
的补足金额按照上市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向其收购的标的资产比例确定,前述亏损
不包括过渡期内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的股份支付对标的资产净利润影响(如有)。
(五)资产交割
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曹群、徐农、上海还瞻全体合伙人应
配合三友医疗、拓腾苏州签署根据标的公司的组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办理标的资产过户至三友医疗/拓腾苏州名下所需的股权转让协议/合
伙份额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合伙人会议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说明等全部文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件,协助标的公司向其注册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本次转让的股权变更登记
文件,并在协议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三友医疗/拓腾苏州名下。
三友医疗应在标的资产过户至三友医疗名下之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发
行的相关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在上交所及股份登记机构办理股份发行、登记、上
市手续等,将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在曹群、徐农、上海还瞻全体有限合伙人名下;
曹群、徐农、上海还瞻全体有限合伙人应就此向三友医疗提供必要的配合。
上市公司应支付给曹群的现金对价,按照如下方式分期支付:
交割日起 6 个月内,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募
集资金未能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或虽通过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但特定对象款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到账以及其他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到位
的情形),则上市公司应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向曹群支付前述应付现金对价。
拓腾苏州应于交割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天蓬投资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各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资产的权利和风险自交割日起发生转移。上市公司自
交割日起即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合伙人,享有该等股权完整的股东权利/合伙人权
利,标的资产的风险自交割日起由上市公司承担。
(六)任职期限及竞业限制
曹群承诺,自交割日起 5 年内,不主动自水木天蓬或其子公司离职,且应当
持续专职任职并履行相应的勤勉尽责义务,全职及全力从事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
经营业务并尽最大努力发展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业务,维护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
利益。
上海还瞻全体有限合伙人(除徐农、天蓬投资外)承诺,自交割日起 3 年内,
不主动自水木天蓬或其子公司离职,且应当持续专职任职并履行相应的勤勉尽责
义务,全职及全力从事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并尽最大努力发展水木天蓬
及其子公司业务,维护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利益。
曹群承诺自交割日起 5 年内、上海还瞻全体有限合伙人(除徐农、天蓬投资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外)承诺自交割日起 3 年内,不得且应促使其每一关联方不得自行或共同或代表
任何个人、企业或公司,直接或间接地:
蓬或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实体,开展、从事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参与任何与水
木天蓬或其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
易商、分销商、客户或已习惯同水木天蓬或其子公司交易的任何人士、合伙商或
企业离开水木天蓬或其子公司,或减少与水木天蓬或其子公司的交易,或招揽、
诱使任何水木天蓬或其子公司正在与其谈判的顾客、供应商、代理商、贸易商、
分销商、客户离开水木天蓬或其子公司;
研发、技术、生产、产品、营销或管理工作的任何人士离开水木天蓬或其子公司,
或向该等人士提供雇佣机会或雇佣该等人士,或向该等人士提供或与其签署任何
服务合同。
若曹群、上海还瞻全体有限合伙人(除徐农外)违反上述任职期限及勤勉尽
责专职履职要求或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赔偿上市公司及水木天蓬因此遭受的全
部损失,此外,其违反上述竞业限制义务所得收入应全部归水木天蓬所有。
(七)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债权、
债务继续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水木天蓬人员现有劳动关系的变
更,不涉及水木天蓬人员安置问题;水木天蓬的现有人员继续保留在水木天蓬,
原签署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八)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
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购买资产协议。
违约方应依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和中国法律的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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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及由此
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追索费用)。
如因受中国法律的限制,或因三友医疗股东大会或证券监管部门未能通过本
次重组,导致本次重组方案全部或部分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九)税费
除非在购买资产协议中另有相反的约定,因签订和履行购买资产协议而发生
的法定税费,由各方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对于没有相
关规定的费用支出,则由导致该等费用发生的一方承担。
任何一方聘请专业机构所产生的费用由该聘请方自行承担。
(十)协议的生效、变更、补充和终止
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在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成就或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次重组经三友医疗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2)上交所审核通过本次重组且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组作出予以注册的决
定。
协议应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有约定的,以
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原协议为准。
(1)购买资产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可在生效前终止。
(2)本次重组由于不可抗力或者任一生效条件未能成就或被满足而不能实
施,购买资产协议终止。
(十一)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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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效性或继续履行。
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十二)其他
上海还瞻全体合伙人作为标的企业的合伙人,就其将所持标的资产转让给三
友医疗、拓腾苏州的转让安排,同意相互放弃优先购买权。
上海还瞻全体合伙人承诺并保证,其通过水木天蓬股权激励计划取得的上海
还瞻合伙份额(如有)已全部解锁,不存在任何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等权利限制
或权利负担情形。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利预测补偿协议》。
议》,删除《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第九条 不可抗力”条款。
议(二)》,修改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变更、补
充和终止”相关条款。
(二)业绩承诺期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连续三个会计
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当年度)。若本次交易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
当日)前实施完毕,则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度。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顺延。
(三)承诺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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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承诺净利润指业绩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承诺的水木天蓬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会
计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双方确认并同意,承诺净利润以《资产评估报告》中对水木天蓬
未来收益的预测为基础确定。业绩承诺人承诺,水木天蓬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
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 4,013.46 万元(2024 年度)、4,773.37 万元(2025 年度)、
蓬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 4,773.37 万元(2025 年度)、
(四)实际净利润的确定
实际净利润指水木天蓬在业绩承诺期各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经审计的合并
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非经常性损益
的具体范围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
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内容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的
股份支付费用)。双方同意,三友医疗应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格审计机构”)对水
木天蓬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双方同意,水木天蓬的业绩承诺是否实现将根据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
机构出具的上述专项审核意见确定。
三友医疗将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水木天蓬的实际净
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
(五)业绩承诺补偿
(1)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果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
年至业绩承诺期任一会计年度期末,水木天蓬累积实际净利润合计小于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总和,则触发利润补偿程序,业绩承诺人应按照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利润补偿。
(2)双方同意,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利润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业绩
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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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业绩承诺人取得的转让
对价金额-累积已补偿金额。转让对价金额为业绩承诺人通过作为水木天蓬直接
或间接股东所取得的全部转让对价,下同。
(3)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补偿金额逐年计算,如果某一年度按前述公式
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1)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三友医疗应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业绩承诺人所
对应的标的资产(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
告。若出现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内累积补偿金额(包括业绩
承诺人以股份进行补偿的金额和以现金进行补偿的金额,下同)的情况,业绩承
诺人应另行向三友医疗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为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价格减去业绩承诺期届满
日业绩承诺资产的期末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
以及利润分配对业绩承诺资产的影响。
(2)双方同意,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减值测试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业绩承诺人因减值应补偿金额=业绩补偿期届满时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业
绩承诺期累积已补偿金额。
(1)如业绩承诺人触发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的利润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
应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三友医疗股份向三友医疗作出补偿,不足部分应
以现金作为补充补偿方式。
(2)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格。双方同意,经计算得出的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若
不是整数的则向上进位至整数。如业绩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足以补
偿的,差额部分应以现金补偿。
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则上述公式中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应参照《发行股份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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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调整。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如上市
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分红派息,业绩承诺人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当期应补
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股利应返还给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
配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为免疑义,返还金额不
作为已补偿金额。
份补偿及现金补偿总额合计不超过其获得的转让对价;且业绩承诺人以股份形式
进行的补偿应以其在本次重组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上限。
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如质押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对
价股份,业绩承诺人需事先征得上市公司书面同意,在确保《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项下业绩补偿措施不受该等股份质押影响的前提下进行;业绩承诺人将书面告知
质权人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
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六)补偿措施的实施
务的,三友医疗应在其聘请的合格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或减值测试报告后
绩承诺人应在三友医疗通知送达之日起 5 日内通知三友医疗其可供补偿的股份
数量。
三友医疗应及时制定具体补偿方案并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三友医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等原因无法实施的,三
友医疗有权要求业绩承诺人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三友医疗其他股东。具体如下:
(1)若三友医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三友医疗将按照
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三
友医疗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0 日内通知业绩承诺人,业绩承诺人应在接到
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协助三友医疗办理完成补偿股份的回购及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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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2)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三友医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等
原因无法实施的,则三友医疗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导致回购注销方案无法实
施的其他情形发生后 10 日内通知业绩承诺人,业绩承诺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在符合相关证券监管法规、规则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将应补
偿股份无偿赠送给三友医疗除业绩承诺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在三友
医疗的持股比例获赠股份。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或股份赠送方案届时由三友医疗
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补偿的,业绩承诺人应在接到三友医疗书面通知后 10 日内将应补偿现金支付至
三友医疗指定银行账户。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
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违约方应
依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和中国法律的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
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及由此产生
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追索费用)。
如因受中国法律的限制,或因三友医疗股东大会或证券监管部门未能通过本
次重组,导致本次重组方案全部或部分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如业绩承诺人未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包括股份补偿
与现金补偿),则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未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上市公司支付
违约金。
(八)协议的生效、变更、补充和终止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在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成就或满足
之日起生效:
(1)本次重组经三友医疗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2)上交所审核通过本次重组且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组作出予以注册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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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定。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解除或终止外,不得进行变更、解除或终止。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律解释。
诉求或争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
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三友医疗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继续履行。
独立存在的本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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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
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水木天蓬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控制的子公司。根据国家统
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水木天蓬归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之“C358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之“C3581 医疗诊断、
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水木天蓬归属于“4 生物产业”之“4.2 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之“4.2.1 先进医疗
设备”。因此,水木天蓬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
暂行规定(2024 年 4 月修订)》第五条规定的“生物医药领域”之“高端医疗
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服务”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水木天蓬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对外投
资等方面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通过发行股份的
方式购买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规划等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未涉及
外商投资及对外投资事项。
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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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达到若干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
不得实施集中。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不涉
及相关反垄断申报标准,因此无需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本次交易符合反垄
断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
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公司总股本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
上述社会公众股东不包括:(1)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按照交易作价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仍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要求的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0 号),
本次交易对水木天蓬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
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水木天蓬所有者权益评估
值 86,300.00 万元。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1 号),
本次交易对上海还瞻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海还瞻合伙人权益评估值 9,558.07 万元。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水木天蓬 37.1077%
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 33,091.51 万元,上海还瞻 100%出资份额的最终交易价格
为 8,476.06 万元,上市公司支付对价总额对应的水木天蓬 100.00%股权作价不超
过水木天蓬 100.00%股权评估值。
立信评估为符合《证券法》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除为本次重组提供资产评
估的业务关系外,立信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重组相关方之间不存在正常业
务往来关系以外的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
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经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合法、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中涉及关联交易的处理已依照公司章程履行合法程序,以充分保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董事会已依法召开会议审议了本次
交易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就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合理,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具体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
况”之“(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因此,本次交易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并履行合法程序,交易定价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合法、公允,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将不存在法律障碍,相
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为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及上海还瞻 100%
出资份额。水木天蓬及上海还瞻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合伙份额均为实际合
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以信托、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等方式持有
标的资产的情形,不存在托管、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留置等担保权或其他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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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权利或签署其他限制转让的条款或约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未被行政
或司法机关查封、冻结,亦不存在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标的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相关股权的过户不存
在法律障碍。此外,本次交易仅涉及股权/合伙份额转让事宜,标的公司对外的
债权债务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宜。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事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
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
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和通过上海还瞻间接持有水木天蓬 100%
股权,进一步加强对水木天蓬的控制和资源整合,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水平将进一步增加。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与水木天蓬在产品布局、终
端客户、经销商和推广渠道、研发团队及研发成果等方面形成积极的互补关系,
共同探索无源类高值耗材和有源类手术设备在疗法上的有机结合,向患者及医生
提供更安全、更高效、更便捷的一体化手术解决方案,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核心
竞争力。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且独立运营
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
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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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经营机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综上,本次交易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持
续监管办法》第二十条和《上交所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
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
购买资产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板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
上下游,且与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
升级和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一)水木天蓬符合科创板定位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水木天蓬及上海还瞻,其中上海还瞻为水木天蓬员工
持股平台,除持有水木天蓬股权外未开展其它业务。上市公司收购上海还瞻 100%
出资份额的目的系为了间接取得其持有的水木天蓬股权。
水木天蓬是高新技术企业及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注于超声外科
手术设备及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是超声骨刀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并作为唯
《YY/T
一企业单位参与完成国家行业标准《YY/T1601-2018 超声骨组织手术设备》
血手术设备》的制定工作,与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合作完成“综合征性
脊柱侧凸诊疗体系的建立及推广应用”项目获评 2023 年度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
奖。水木天蓬生产的超声骨组织手术设备已进入中国、欧洲和美国市场,并获得
了众多临床医生的认可。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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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水木
天蓬归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之“C358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之“C3581
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
类(2018)》,水木天蓬归属于“4 生物产业”之“4.2 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之
诊断、治疗仪器及设备”。
因此,水木天蓬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
规定(2024 年 4 月修订)》第五条规定的“生物医药领域”之“高端医疗设备
与器械及相关服务”行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科创板定
位。
(二)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具有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与水木天蓬均从事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市公司所
从事的主要业务系医用骨科植入物及耗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经营产品为
脊柱类和创伤类植入物、椎体成形类耗材等。2021 年公司收购水木天蓬控制权
后,主营业务进一步拓展到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领域,主要产品范围增加超
声骨刀等产品。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医用骨科植入物及耗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经营
产品为脊柱类和创伤类植入物、椎体成形类耗材等,为应用于脊柱椎体切除手术、
病理性、创伤性骨折修复或矫形等外科治疗、椎体成形术(PVP)和椎体后凸成
形术(PKP)等椎体塌陷或缺损微创疗法中的骨科植入物及椎体成形耗材。另一
方面,上市公司通过控股水木天蓬涉足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领域,主要产品
范围增加超声骨刀等产品。
上市公司骨科植入物产品应用于骨科手术,水木天蓬超声骨刀又是骨科手术
中先进的切骨设备和工具,使用上市公司骨科植入耗材的骨科医生许多都有使用
水木天蓬超声骨刀的经验,使用骨科植入耗材的许多患者也是通过超声骨刀进行
切骨手术,因此上市公司与水木天蓬的终端客户上具有明显的重合性。超声骨刀
业务可以使上市公司围绕骨科手术进行业务延伸,从专注于骨科植入物解决方案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的研发到整个手术解决方案的提供,实现产品线的协同互补。上市公司收购水木
天蓬控制权后,骨科植入物团队与水木天蓬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团队协同形成特色
疗法,并获得了市场的一定认可。
上市公司收购水木天蓬控制权后,通过渠道资源协同,完善了上市公司与水
木天蓬全国范围内经销商渠道设置和推广体系,使得整体经销商数量增加,销售
覆盖区域得到拓宽,形成完善的基于学术的市场推广体系,推动水木天蓬超声骨
数量获得进一步提升。在海外市场,上市公司一方面依托子公司 Implanet 公司的
境外培训教育平台和销售网络,将骨科植入物产品、超声骨刀产品及两者协同的
创新疗法进行海外推广;另一方面,水木天蓬在国际市场表现良好,超声骨刀产
品凭借安全、高效的技术优势,获得了医生及经销商的良好反馈,本次交易完成
后将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欧美高端骨科市场。通过渠道资源协同,双方整
体市场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市场推广效率有所提升。
骨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临床应用涉及医学、生理学、材料学、物理学、
工程学、化学等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医疗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对核心技
术人才的要求很高。上市公司在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 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
岩)博士的领导下,以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格的
拓腾实验室(研发中心)为基础,形成了一个以博士、硕士研究生及资深设计工
程师为核心和骨干,梯队层次健全,整体实力雄厚的研发团队,在骨科脊柱类产
品领域具有领先优势。水木天蓬在创始人、董事长曹群博士的带领下,培养了一
支人才梯度健全、经验丰富的超声能量平台研发团队,在超声骨刀和超声止血刀
等方面有着深厚的研发积累和核心技术。
双方的研发团队汇聚了高学历、高质量的研发人才,并围绕骨科手术的不同
工具器械拥有长期研发经验和深厚技术积累。双方团队可以紧密合作,共同探索
无源类高值耗材和有源类手术设备在疗法上的有机结合,拓展临床解决方案的实
现边界,向患者及医生提供更安全、更高效、更便捷的一体化手术解决方案。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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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过研发协同,可以提高双方研发效率及研发成果产业化落地。
因此,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具有协同效应。本次交易有利于促
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整合升级,提高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持
续监管办法》第二十条和《上交所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
形
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均为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和 David Fan(范湘龙),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
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能力
本次交易前,水木天蓬 2022 年和 2023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分别为 2,744.77 万元和 4,121.80 万元,本次交易中,根据上市公司与徐农签
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业绩承诺人承诺水
木天蓬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
当年度)各会计年度(2024 年度至 202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 4,013.46 万元、4,773.37 万元和 5,518.00 万元。如交
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至 2025 年,则水木天蓬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2025
年度至 2027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 4,773.37 万元、5,518.00 万元和 6,536.30
万元。本次交易后水木天蓬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在前述业绩承诺顺利
实现的情形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进一步
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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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提升公司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在本次交易业绩
承诺得以顺利实现的情形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
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
续经营能力。
(1)关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持有水木天蓬 51.8154%股权,为水木天蓬控股股
东;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直接及通过上海还瞻间接持有水木天蓬 100%股权。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不会形成新的关联交易。
(2)关于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与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因此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新增同业竞争。
(3)关于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且独立运营
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
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
同时,为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355 号”《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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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
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为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及上海还瞻 100%
出资份额。水木天蓬及上海还瞻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合伙份额均为实际合
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以信托、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等方式持有
标的资产的情形,不存在托管、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留置等担保权或其他第
三方权利或签署其他限制转让的条款或约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未被行政
或司法机关查封、冻结,亦不存在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
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及上海还瞻 100%出资份额,其
中上海还瞻为水木天蓬员工持股平台、无其他业务或对外投资,核心资产为持有
的水木天蓬 11.0769%股权。水木天蓬是一家专注于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研
发、生产和销售的医疗器械企业,属于经营性资产范畴。
本次交易各方在已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中对资产过户和交割作出了明确安排,在各方严格履行协议的情况下,交易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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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详见本报告
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及协同效应”之“(三)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符合科创板定位及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以及《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
价格 100%的,一并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注册程序;超过 100%的,
一并适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融资(以下简称“再融资”)的审核、注册程序。
“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
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
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但上市公司董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前该等
现金增资部分已设定明确、合理资金用途的除外。
(二)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
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
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收购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及上海还瞻 100%出资份额,
整体交易价格为 41,567.57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的交易价格为
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交易不涉及交易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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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的情形。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以询价方式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税费等费用,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
述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规定
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要求。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
一。”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13.1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调整。
经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以 2024 年 6 月 7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78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
格相应调整为 13.10 元/股。
综上所述,上述股份发行的定价方式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
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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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三
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
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
本次交易的各交易对方已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做出了股
份锁定承诺,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
排”之“(六)股份锁定安排”。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
六条的规定。
八、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额,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本次交
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就本次交易中尚
待履行的报批事项,上市公司已在本报告书中进行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
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第
(一)项的规定。
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拥有的标的公司
股权/合伙份额权属清晰,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
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第(二)
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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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在对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不
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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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为。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
构费用、税费等费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为持有财
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次交
易完成后,不会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本
次募集资金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发行对
象应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且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上市公
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
格应当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前款所称
“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 80%,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
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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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五)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不超过 35 名,不存在提前确定发行对象的情形。
认购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
让,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十、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要求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适用意见: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且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因
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
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要求。
十一、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发表的明确
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相关中
介机构的意见”之“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和“三、法律顾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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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三友医疗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及 2024 年 1-9
月的合并财务报表,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3,977.08 19.23% 65,435.26 28.93% 34,043.01 15.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928.25 5.22% 1,963.20 0.87% 19,310.22 8.81%
应收账款 7,110.50 3.11% 6,152.51 2.72% 27,536.91 12.57%
预付款项 1,752.42 0.77% 448.63 0.20% 892.84 0.41%
其他应收款 258.25 0.11% 82.37 0.04% 124.12 0.06%
存货 22,909.59 10.02% 17,666.34 7.81% 15,508.46 7.08%
其他流动资产 693.08 0.30% 2,881.87 1.27% 2,025.90 0.92%
流动资产合计 88,629.17 38.75% 94,630.19 41.84% 99,441.46 45.38%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7,738.86 16.50% 31,851.40 14.08% 23,287.68 10.63%
长期股权投资 1,384.31 0.61% 2,504.44 1.11% 3,202.10 1.46%
固定资产 32,869.68 14.37% 33,161.42 14.66% 33,352.81 15.22%
在建工程 589.48 0.26% 652.97 0.29% 462.09 0.21%
使用权资产 691.39 0.30% 594.79 0.26% 726.76 0.33%
无形资产 10,148.30 4.44% 8,558.70 3.78% 4,098.14 1.87%
商誉 34,447.66 15.06% 31,530.20 13.94% 31,523.00 14.39%
长期待摊费用 3,291.50 1.44% 4,558.44 2.02% 2,616.54 1.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74.38 0.95% 2,269.45 1.00% 3,364.94 1.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727.31 7.31% 15,837.61 7.00% 17,061.09 7.7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0,062.87 61.25% 131,519.43 58.16% 119,695.13 54.62%
资产总计 228,692.04 100.00% 226,149.61 100.00% 219,136.6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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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注:上市公司 2024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积极地进行产业投资与并购,公司资产总额整体有所增长。
从资产结构来看,2022 年末至 2024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分别
为 45.38%、41.84%和 38.75%,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54.62%、58.16%和 61.25%,
流动资产占比逐年下降,相应的非流动资产占比逐年上升,主要原因系上市公司
对外进行产业投资与股权收购导致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无形资产和商誉金
额逐年增加。整体上看,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整体较为稳定。
(1)流动资产
元、94,630.19 万元和 88,629.17 万元,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受公司货款回
收速度加快影响应收账款金额逐年下降所致。流动资产主要系由货币资金、交易
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上述四项流动资产的合计金额分别 为
末增加 2,157.88 万元,主要系子公司水木天蓬综合原材料采购价格、市场环境及
销售预期等因素,当期增加了原材料采购量及库存商品备货增加所致;应收账款
金额较 2022 年末减少 21,384.40 万元,主要系当期应收账款回款加快所致;交易
性金融资产金额较 2022 年末减少 17,347.02 万元,主要系当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所致。
主要原因为:①当期构建固定资产、购买理财及对外投资等导致投资活动现金净
流出 18,516.23 万元,②当期分配股利及偿还债务等导致筹资性活动现金净流出
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存货金额较 2023 年末增加 5,243.25 万元,主要系当期
Implanet 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存货金额相对较高所致;其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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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产金额较 2023 年末减少 2,188.79 万元,主要系增值税留抵扣及未认证进项
税减少所致。
(2)非流动资产
万元、131,519.43 万元和 140,062.87 万元,呈现逐年增长趋势,非流动资产主要
系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商誉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上述四项非
流动资产的合计金额分别为 105,224.58 万元、112,380.63 万元和 121,783.51 万元,
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7.91%、85.45%和 86.95%。
末的 23,287.68 万元增加至 2024 年 9 月末的 37,738.86 万元,主要系上市公司积
极参与产业投资与股权并购所致;无形资产金额由 2022 年末的 4,098.14 万元增
加至 2024 年 9 月末的 10,148.30 万元,主要原因系拓腾华宝(苏州)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上海友和济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Implanet 公司等公司陆续被纳入上市
公司合并范围,其无形资产金额相对较大所致;商誉金额由 2022 年末的 31,523.00
万元增加至 2024 年 9 月末的 34,447.66 万元,主要系收购 Implanet 公司所形成的
商誉。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8,922.03 37.18% 10,070.83 46.03% 14,480.06 52.02%
合同负债 258.89 1.08% 474.34 2.17% 973.37 3.50%
应付职工薪酬 2,416.49 10.07% 2,286.46 10.45% 2,089.70 7.51%
应交税费 841.27 3.51% 548.46 2.51% 2,051.55 7.37%
其他应付款 5,837.52 24.32% 5,588.06 25.54% 4,475.77 16.08%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0.03 0.17% 61.66 0.28% 125.96 0.45%
流动负债合计 20,112.57 83.81% 19,444.93 88.87% 24,504.70 88.04%
非流动负债: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长期借款 771.76 3.22% - - - -
租赁负债 236.52 0.99% 83.45 0.38% 230.31 0.83%
预计负债 43.62 0.18% 71.94 0.33% 1,255.76 4.5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84.15 9.10% 1,610.50 7.36% 1,059.69 3.81%
递延收益 649.95 2.71% 668.77 3.06% 784.52 2.82%
非流动负债合计 3,885.99 16.19% 2,434.66 11.13% 3,330.28 11.96%
负债总计 23,998.57 100.00% 21,879.60 100.00% 27,834.98 100.00%
市公司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24,504.70 万元、19,444.93 万元和 20,112.57 万元,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8.04%、88.87%和 83.81%,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
分别为 3,330.28 万元、2,434.66 万元和 3,885.99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末有所下降、相应的非流动负债占比较 2023 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 2024 年 1-9
月上市公司新增长期借款以及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评估增值等引起的递延所得
税负债增加综合导致非流动负债增幅相对较大所致。
年末减少 5,955.38 万元,主要原因为:(1)当期营业收入有所下滑,当期采购
的商务服务相应减少,期末应付商务服务费下降,应付账款金额减少 4,409.23 万
元;(2)当期营业收入及毛利下降导致期末应交税费减少 1,503.09 万元;(3)
受公司销售模式变更的影响,当期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 -销售退回金额减少
元,主要系当期新增银行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末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金额合计增加 2,152.98 万元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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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资产负债率(%) 10.49 9.67 12.70
流动比率(倍) 4.41 4.87 4.06
速动比率(倍) 3.27 3.96 3.43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注 3: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合计/期末资产总计。
低水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处于较高水平,对外借款较少,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91 2.54 2.34
存货周转率(次) 0.55 0.47 0.39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0 0.21 0.31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注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注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计期初期末平均值;
注 4:2024 年 1-9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经年化(*4/3)处理
公司营运能力及运营效率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受
销售规模下降所致,但整体处于合理状态。
(二)经营成果分析
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33,273.36 46,039.21 64,915.23
营业成本 10,089.28 9,230.30 6,376.87
营业利润 1,526.20 12,042.61 22,909.46
利润总额 1,640.75 13,486.90 23,954.12
净利润 819.03 11,363.94 20,355.57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7.06 9,558.29 19,081.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同比下降 29.08%,主要原因为,受骨科脊柱类高值耗材及创伤类医用耗
材带量采购在全国各省市逐步落地实施的影响,上市公司脊柱类植入耗材及创伤
类植入耗材产品的销售单价均出现大幅下降,尽管上市公司相关产品的销量持续
增长,仍导致上市公司脊柱类及创伤类植入物耗材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
降。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指标分析如下: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综合毛利率(%) 68.13 79.95 90.18
销售净利率(%) 0.55 24.68 31.36
注 1:综合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注 2: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1)综合毛利率分析
量采购政策的影响,上市公司脊柱类植入耗材和创伤类植入耗材的销售单价均出
现大幅下降,2024 年 1-9 月,随着该期间大部分产品均受到带量采购政策影响,
上市公司的该类产品毛利率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综合毛利率较 2023 年度下降
(2)销售净利率分析
度,上市公司销售净利率较 2022 年度下降 6.68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①综合
毛利率下降 10.23 个百分点,②受带量采购政策的影响,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商
务活动减少,导致销售费用下降 13,546.51 万元,从而使得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销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售净利率下降幅度小于综合毛利率下降幅度;2024 年 1-9 月,上市公司的销售净
利润较 2023 年度下降 22.22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①综合毛利率下降 10.27 个
百分点,②本期完成对 Implanet 公司的收购,因该公司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发生
额较高,导致管理费用率及研发费用率整体有所上升。
二、水木天蓬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概况
水木天蓬是一家专注于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医疗器
械企业,其主要产品包括超声骨动力设备及刀头、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设备及刀
头等。
超声骨动力设备又名超声骨刀,是指使用超声波进行切骨术与骨整形手术的
一种创新性的骨外科手术设备。超声骨刀的工作原理是利用压电陶瓷的逆压电效
应,通过手柄作为换能器,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使刀头以极高的速度前后纵向
振动,从而将手术中需要切割的骨组织彻底破坏。相比传统截骨工具,超声骨刀
的优势如下:
(1)对软组织伤害较小
在超声骨刀正常工作范围的频率及振幅下,脊髓、神经、血管等软组织与超
声骨刀刀头弹性接触,会发生轻微振动及位移,借助组织振动分散了超声能量,
因此超声骨刀可最大限度的避免对神经、脊髓、血管等软组织的损伤,从而降低
了操作风险和难度。
(2)手术温度较低
超声骨刀在切割时产生的热量,通过同步喷洒在手术区域的水雾进行冷却,
保证接触组织温度在 38℃以下,水雾冲洗创口使手术进行中创口清晰,术区视
野良好,便于操作。创面和切口无升温,保证了手术区域的细胞的存活,减少了
热损伤,加快术后伤口愈合。
(3)精准性较高
超声骨刀工作时,其刀头尖端的振动幅度极小,同时超声骨刀的切骨槽宽度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也远小于传统工具的骨槽宽度,使得手术具备良好的可控性,切骨过程中切缘整
齐,产生的骨碎片和骨破坏均较小,保证了切骨的精准,大大减少不必要的骨损
失。
(4)切割时受到限制较少
超声骨刀带有多种用途、多种形状、角度和弯度的手术刀头,适用于不同解
剖生理手术部位的需要。相对传统手术器械,超声骨刀可以进行更复杂的切割并
且能够在狭窄、难到达的角度术区直接施术。
目前,超声骨刀在部分外科手术领域正在初步替代传统截骨工具,适用多个
科室临床需求,例如于骨科、神经外科等,主要应用于脊柱手术、开颅手术、骨
折修复术、颌骨囊肿等。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临床应用的广泛推广,超声
骨刀在骨科、神经外科等领域的优势日益凸显,使得其销售额持续增长。2019
年至 2023 年,全球超声骨刀市场规模从 23.61 亿元增长至 27.86 亿元人民币。
总体销售额(亿元)
数据来源:新思界
最近数年,随着中国超声骨刀保有量的持续增加,耗材的需求量持续增长。
同时,超声骨刀设备销量的增长进一步带动了超声骨刀总体销售额的增长。2019
年至 2023 年,中国超声骨刀设备及耗材销售额由 1.72 亿元增长至 2.46 亿元,年
均复合增长率为 9.36%。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总体销售额(亿元)
数据来源:新思界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骨科、神经外科等需要超声骨刀参与的手术需
求在不断增加;同时,医疗技术的进步也推动了医疗服务的普及,使得更多患者
有机会接受手术治疗,从而推动了我国超声骨刀需求的逐年增长。此外,近年来,
随着中国医疗改革的深入和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多的患者能够享受到优质的
医疗服务,这也进一步增加了我国超声骨刀等先进医疗器械的需求。未来伴随外
科手术渗透率增加等趋势,超声骨刀的需求量将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将呈现持续
扩张态势。预计 2028 年中国超声骨刀总体市场规模(含设备和耗材)将达到 8.01
亿元。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总体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新思界
超声骨刀的发明最早出现于 20 世纪 80 年代的西方国家,利用超声波的机械
效应来实现微米级的骨切割。20 世纪 90 年代,超声骨刀开始在口腔科广泛应用。
此后,美国的 Stryker 等众多医疗巨头企业对超声骨刀进行了多次的优化升级,
致使超声骨刀的应用范围更加广阔。目前,北美地区在全球超声骨刀市场中占据
了重要地位,其中,Bioventus、Stryker 等均为全球领先的超声骨刀生产企业。
受技术壁垒、资质壁垒、项目经验壁垒等行业进入门槛的阻碍,中国超声骨
刀行业企业的数量较少。目前,我国超声骨刀生产企业主要有水木天蓬、北京速
迈、西山科技等。行业内主要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北京速迈成立于 2007 年 7 月,前身为清华大学超声医疗仪器研究中心,
从事高能超声刀医疗设备的研发和推广,是中国最早研制超声骨刀的公
声磨钻、超声骨刀微创系统、超声吸引刀、超声清创刀和超声止血刀等
功能模块进行组合,可实现一机多用,满足多个科室多种临床手术需求。
Bioventus 为美国上市公司,创立于 2011 年 12 月,专注于开发和商业化
用于治疗骨科疾病的高效、微创的治疗方法。2021 年 Bioventus 收购
线涵盖了骨科领域的多个方面,包括骨愈合、植骨和骨关节炎等。2023
年,Bioventus 营业收入为 5.12 亿美元。
Stryker 为美国上市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骨科及医疗科技公司之一,产品
覆盖外科各个部门,产品涉及创伤骨科、微型植入、整形外科、生物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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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序号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料、内窥镜及医用床等方面。2023 年,Stryker 营业收入为 205 亿美元。
西山科技(688576)是一家专注于外科手术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销
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微创手术工具整体方案提供
者”为战略定位,主要产品包括手术动力装置、内窥镜系统、能量手术
设备等。2023 年,西山科技营业收入为 3.61 亿元。
信息来源:公司官网、年报
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平均利润率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国内越来越多
公司进入这一市场,行业内愈发激励的竞争及更加透明化的定价将整体利润水平
向下拉动;但另一方面,终端客户对超声外科手术设备的认可度不断提高,也为
行业利润的增加带来新的机会。
长期来看,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将带来对超声外科手
术设备的大量需求,有助于稳定行业利润。同时,在政策支持下,将有更多公司
进入市场,单个公司的产品技术水平、产品性价比、售后响应速度、客户资源等
方面因素,将决定公司是否能够在行业内保持较强的竞争力,部分竞争力较弱的
公司利润水平将进一步降低。
(二)行业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
水木天蓬所在的医疗器械行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得到了国家的重
点发展和大力支持。为了促进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特别是国产医疗器械快速、健康
发展,国家颁布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在技术
创新、国产替代、融资政策等方面提供了扶持和保障。
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升标准科技支撑能力,推动标准化工作与科技创新体系
深度融合,注重科研与标准的有效衔接,加强标准科研支撑能力,促进医疗器械
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紧密结合。
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出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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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备水平。建设高水准、国际化、开放性的药物、医疗器械装备疫苗等临床科研转
化平台和创新技术孵化基地。
到构建面向患者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新型医疗装备创新和技术转化体系已成为
全球医疗科技创新热点,“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快速调整优化;优化创新
医疗装备注册评审流程,支持拥有发明专利,技术属于国内首创且国际领先,具
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医疗装备进入特别审批通道,优先审批。
我国已成为全球医疗器械的主要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在国家政策大力扶持
的背景下,医疗器械行业将迎来更大的成长空间和市场容量,从而进一步刺激医
疗器械企业的发展和扩张。
(2)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增加了医疗健康服务的消费能力
近年来,国民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家可支配收入不断
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 年至 2023 年,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由 23,821
元增长至 39,218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38%。此外,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数据,
截至 2023 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 133,386.9 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
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长和医疗保险基本全面覆盖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居
民对于医疗健康服务的消费能力,进一步推动了行业的稳定发展。
(3)老龄化趋势、外科手术群体增加
中国已经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2023 年年末全国人口 140,967 万人,比上年
末减少 208 万人。其中,65 岁及以上人口 21,676 万人,占全国人口的 15.4%。
未来,中国 65 岁以上人口将继续增长,中国人口老龄化将日益加剧。随着全球
范围内人口老龄化现象的日益凸显,老年人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在这
一背景下,超声外科治疗手术设备作为先进的治疗工具,在各类疾病的诊断和监
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此外,外科手术群体的增加也进一步推动了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随着医疗
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患者选择通过手术来治疗疾病。
这不仅提高了对手术设备和工具的需求,也促进了相关诊断和治疗设备的研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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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创新。因此,中国老龄化趋势与外科手术群体的增加将带来更多医疗服务需求,
超声骨刀等医疗器械行业也将因此受益。
(1)人才缺乏
我国超声外科治疗手术设备自主研发的历史并不长,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
仅有少量领先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相关研究,专业人才较少,技术开
发能力较为欠缺,较发达国家水平有一定差距。
(2)价格水平下降和营运成本上升所带来的经营压力
在价格端,随着政府一系列调价控费政策落地实施,医疗器械整体价格水平
呈下行趋势;在成本端,我国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
本上升,加上医疗器械行业对高端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未来企业的营运成本仍
会继续上升。
(三)行业壁垒
超声外科治疗手术设备作为高科技医疗设备,其研发和生产需要高度的技术
水平和专业知识,包括超声波技术、材料科学、精密制造等多个领域的技术积累
和创新。由于技术门槛高,只有少数企业能够掌握核心技术,并成功开发出具有
竞争力的超声骨刀产品。同时,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超声外科治疗手术设
备也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改进,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这要求企业具
备强大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能够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技术,保持其在行
业中的领先地位。
由于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属于医疗器械,与使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
我国按照风险程度对医疗器械实施分类管理,其中风险较高的第Ⅱ类、第Ⅲ类产
品需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产品注册证。相关产品在进入市场前需要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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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相关监管机构的注册和审批流程,包括提交详细的产品信息、技术规格、临床试
验数据等,以证明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例如,我国医疗
器械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必须取得经营许可证,出口产品一
般需欧盟 CE 认证或美国 FDA 许可。上述审批流程通常耗时较长,需要企业投
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市场新进入者面临相关监管认证的行业准入壁垒。
超声外科治疗手术设备行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产品对研发设计人员和生
产人员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技能有较高要求,一款成熟的产品开发往往需要医学、
材料学、电子学、生物力学、机械制造等多学科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协同工作。
人才团队的专业素质将直接影响到产品能否获得良好的市场认可。因此,对于新
进入企业而言,难以在短期内招聘、培养起有竞争力的人才梯队,行业存在一定
的人才壁垒。
(四)行业技术水平、特点及发展趋势
超声外科手术设备的技术研究与应用主要围绕安全性和有效性展开。安全性
是指超声外科手术设备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安全;有效性是指超声外科手术
设备能高效地进行手术处理,具体表现为产品的功能配置等性能参数。
(1)技术创新与优化
未来的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可能会采用更先进的材料和制造工艺,提高设备的
耐用性和可靠性。同时,通过改进换能器、超声波发生器以及刀头等核心部件,
可以实现更高效的能量转化效率、更精确的切割效果和更优越的凝闭效果和速度。
另外,设备的小型化和功率调节等技术优化将使得超声外科手术设备更加易于操
作和控制,能够适应更多类型的手术需求。
(2)智能化与自动化
未来的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将更加智能化和自动化。通过集成先进的传感器和
控制系统,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可以实现更精确的手术操作,降低手术风险,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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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利用智能系统集成使得超声外科手术设备更加精准,甚至可能结合其他手术辅助
技术(如导航系统和机器人辅助手术)来进一步提升手术精准度和安全性。此外,
智能化的超声外科手术设备还可以根据手术需求自动调整工作参数,提高手术效
率。
(3)安全性与舒适性
未来的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将更加注重对手术周围组织的保护,减少对血管、
神经等软组织的损伤。同时,通过改进设备设计和制造工艺,提高设备的舒适性
和易用性,使医生能够更加方便地进行手术操作。
(五)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医疗器械行业与人类生命健康密切相关,需求刚性较强,受宏观经济形势影
响较小,水木天蓬所处细分行业的周期性特征不明显。由于行业终端客户为医疗
机构,通常采取预算管理制度和产品集中采购制度,受用户采购时间和流程的影
响,企业收入也会因此呈现季节性波动特征。此外,相对而言我国发达地区医院
数量较多,水木天蓬所处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
(六)水木天蓬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超声外科手术设备上游行业为医疗器械原材料供应商、加工厂商以及自动化
设备制造商等,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子制造、机械制造、材料等。原材料主要涉及
金属零件、电子元器件等零部件领域,原材料的质量和加工水平直接决定了手术
动力装置的稳定性和使用效果。加工厂商能够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
效率,而自动化设备能提升工艺技术水平,促进行业整体发展。如未来因行业政
策、外部市场环境等发生显著变化导致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发生大幅波动,行业的
盈利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
超声外科手术设备下游产业链包括医疗器械经销商、各类医疗机构等。医疗
器械经销商需要具备对超声外科手术设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客户提供全
面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终端客户通常对超声外科手
术设备的操作性、可靠性等方面都有较高要求。
(七)水木天蓬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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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1)技术领先优势
水木天蓬在超声骨刀产品上拥有深厚的研发积累和核心技术,是超声骨刀领
域的领军企业之一。水木天蓬坚持以服务于临床为宗旨,研究了一系列适合不同
场景的安全高效切骨方式并研制出与之适合的产品:
①水木天蓬首次实现了由内向外的切骨方式,操作中医生的力量由内向外进
行切割,背离患者,有效防止医生操作失误误伤患者组织,同时也适用于对于厚
度未知的骨组织,具有非常高的操作安全性。
②水木天蓬研发了首创全 V 形刀头和横弯\纵弯超声刀头,对于颈椎单开门
手术,胸椎环形减压,矫形椎体切除术等手术上具有非常明显的操作优势,提高
了手术的效率和安全性。
③水木天蓬创新了关节用超声骨动力设备,设计出多种关节用超声骨刀刀头,
为关节手术中进行精细操作提供了可行的工具,提高了关节手术及翻修手术的效
率和手术的安全性。
④水木天蓬利用超声切骨技术与手术机器人的协同创新技术,创新设计出与
手术机器人配合的超声骨动力设备模块及整套配合方案,推进了骨科手术智能化
的发展。
水木天蓬超声骨刀系列产品的功率、振幅等各项关键技术指标表现优异,因
其在手术操作中安全性高、操作便捷,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临床医生接受和使用,
逐渐成为临床医生在手术中的重要辅助工具。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水木天蓬拥有国内外专利 299 项,凭借领先的技术
和可靠的产品,水木天蓬作为唯一企业单位,参与完成国家行业标准
《YY/T1601-2018 超声骨组织手术设备》《YY/T 1853-2022 超声骨组织手术设
备刀具》和《YY/T 1750-2020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手术设备》的制定工作。
(2)研发管理体系优势
水木天蓬坚持以服务于临床为宗旨,研究了一系列适合不同场景的安全高效
超声手术方式并研制出与之适合的产品,例如:首次实现了由内向外的超声切骨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方式、首创全 V 形刀头和横弯\纵弯刀头设计、创新关节翻修用超声骨动力设备
等,提高了手术效率和安全性。水木天蓬建立了成熟的项目评估和研发体系,研
发部门与市场销售部门及生产工艺部门协同配合,积极了解临床医生的临床需求
和临床手术痛点,定期对正在研发的创新技术进行评估,共同推进研发项目的开
展,开发满足临床需求的创新性产品。成熟、制度化的研发管理体系是水木天蓬
研发优势可以持续的源泉之一。
(3)研发团队优势
水木天蓬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经过十余年的创新和探索,建立了成熟的项目
评估和研发体系,形成了一支人才梯度健全、经验丰富的有源医疗设备研发团队。
董事长曹群为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专业博士,在超声外科产品研发上拥有 20 多年
的经验和学术积累;常务副总经理战松涛博士在超声外科手术器械领域拥有先进
的研发和管理经验。经验丰富的研发领头人与成熟、专业的研发团队是水木天蓬
保障技术领先和产品创新的重要基石。
(4)销售与品牌优势
凭借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水木天蓬已经在超声骨刀领域建立起优秀的市场
声誉与品牌形象,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领先。水木天蓬超声骨组织手术设备已进
入欧洲和美国市场,并获得了众多临床医生的认可。
水木天蓬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的研发、制造和销
售。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经验积累,水木天蓬已成长为超声骨刀行业内
技术先进、规模较大的制造企业,在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品牌及客户服务等方
面具有竞争优势,已经在超声骨刀行业中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根据千里马招
标网信息,2022 年至 2023 年,我国超声骨刀市场中标数量分布如下:
公司名称
中标数量 占有率 中标数量 占有率
水木天蓬 79 46.20% 118 51.08%
北京速迈 70 40.94% 92 39.83%
Bioventus 9 5.26% 12 5.19%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公司名称
中标数量 占有率 中标数量 占有率
Stryker 8 4.68% 9 3.90%
西山科技 2 1.17% 0 -
其他 3 1.75% 0 -
总计 171 100% 231 100%
数据来源:千里马招标网
三、水木天蓬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的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786.81 68.73% 13,729.18 70.72% 9,746.79 63.40%
应收账款 485.83 2.61% 1,267.97 6.53% 2,627.46 17.09%
预付款项 858.12 4.61% 302.68 1.56% 263.72 1.72%
其他应收款 51.74 0.28% 35.28 0.18% 41.30 0.27%
存货 2,379.43 12.79% 2,235.08 11.51% 1,139.81 7.41%
其他流动资产 172.42 0.93% 39.19 0.20% - -
流动资产合计 16,734.35 89.94% 17,609.38 90.71% 13,819.07 89.89%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738.92 3.97% 189.60 0.98% 263.21 1.71%
在建工程 - - 533.15 2.75% - -
使用权资产 154.61 0.83% 230.47 1.19% 316.80 2.06%
长期待摊费用 236.99 1.27% 257.74 1.33% 158.02 1.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7.86 3.97% 592.24 3.05% 794.07 5.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0 0.01% - - 23.00 0.1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71.08 10.06% 1,803.20 9.29% 1,555.10 10.11%
资产总计 18,605.43 100.00% 19,412.58 100.00% 15,374.1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15,374.17 万元、19,412.58 万元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和 18,605.43 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2023 年末,水木天蓬资产总额较 2022 年
末增加 4,038.41 万元,增幅 26.27%,主要原因系受销售规模增加的影响,银行
存款余额及存货余额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 3,982.39 万元和 1,095.27 万元;2024
年 4 月末,资产总额较 2023 年末变化幅度不大。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资产构成以流动资产为主,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
为 89.89%、90.71%和 89.94%,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存货,合计占比分别达到 89.62%、90.33%和 88.74%。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4.30 2023.12.31 2022.12.31
银行存款 12,690.64 13,729.18 9,746.79
其他货币资金 96.18 - -
合计 12,786.81 13,729.18 9,746.79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货币资金分别为 9,746.79 万元、13,729.18 万元和
且销售回款情况良好,当期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大幅增加所致。
金支付在 2023 年末计提的尚未支付的员工奖金、税费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所致。
(2)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原值 511.40 1,334.71 2,765.75
营业收入 2,143.28 9,268.77 7,383.87
应收账款原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3.86% 14.40% 37.46%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报告期内,除对美敦力、部分直销客户和关联方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外,
水木天蓬对于其他客户均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应收账款规模总体较小。
信用期里的货款,相应款项均已在期后及时收回。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的应收账款账龄均为一年以内,尚未回款的客户为
大型跨国医疗器械企业、关联方客户以及医院客户,整体上来看,回款风险较低。
②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4.30 2023.12.31 2022.12.31
小计 511.40 1,334.71 2,765.75
减:坏账准备 25.57 66.74 138.29
计提比例 5% 5% 5%
合计 485.83 1,267.97 2,627.46
③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分析
水木天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
下:
账龄 水木天蓬 西山科技 南微医学 开立医疗
注:以上数据取自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应收账款账龄均为一年以内,账龄结构良好。水木
天蓬一年以内应收账款按照 5%计提坏账准备,水木天蓬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政
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坏账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④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第八医学中心
合计 511.40 100.00% 25.57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第八医学中心
合计 1,334.71 100.00% 66.74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合计 2,765.75 100.00% 138.29
注:Implanet 公司包含 Implanet SA 及其全资子公司 Implanet America, Inc。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要客户信用情况及回款情况良好,未发生大额的坏账
损失。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858.12 100.00% 302.68 100.00% 263.7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 263.72 万元、302.68 万
元和 858.12 万元,主要系预付材料采购款及委托研发费用款。
期与第三方公司签署委托研发合同,委托其开展新产品的部分研发工作,按照合
同约定向其支付预付款金额较大所致。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1.30 万元、35.28 万
元和 51.74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27%、0.18%和 0.28%,金额较小,
主要系保证金及押金、出口退税、代扣员工住房公积金。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存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 跌价 账面 账面 跌价 账面 账面 跌价 账面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余额 准备 价值
原材料 1,089.46 - 1,089.46 1,314.14 - 1,314.14 772.35 - 772.35
在产品 64.70 - 64.70 32.50 - 32.50 122.00 - 122.00
库存商品 873.95 - 873.95 716.99 - 716.99 195.34 - 195.34
委托加工
物资
半成品 187.84 - 187.84 123.67 - 123.67 48.43 - 48.43
发出商品 2.45 - 2.45 - - - 1.69 - 1.69
合计 2,379.43 - 2,379.43 2,235.08 - 2,235.08 1,139.81 - 1,139.81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39.81 万元、2,235.08 万元
和 2,379.43 万元,随着销售及生产规模的增长,存货账面价值逐年增加。存货主
要系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半成品构成。前述存货类别合计占存货余额比重分别
为 89.15%、96.41%和 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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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幅较大,主要系原材料及库存商品金额大幅增加所致,具体原因为:
①基于未来的销售、生产预期以及整体宏观环境考虑,水木天蓬对部分原材
料如金属零件、塑料外壳进行相应备货,同时对部分原材料如芯片等电子元器件
进行了一定的战略备货;
②部分原材料如金属零部件、电源、电源线及导线等的供货方为海外供应商,
采购周期长且批量采购具有价格优势,因此,水木天蓬基于原材料采购周期及批
量采购价格优势考虑,进行了相应的备货;
③随着陆续推出新型号产品,水木天蓬为了满足新型号产品的生产需求,对
其生产用专用部件进行了一定的备货;
④当期水木天蓬开始发力拓展海外市场,受运输周期、终端入院进度不确定
性等因素影响,为了及时的满足海外客户对水木天蓬产品的需求,对外销机型进
行了相应的备货,导致期末库存商品金额较高。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已制定并实施存货管理制度,把控库存产品的状态,库
龄保持合理状态。水木天蓬各类主要产成品销售毛利率较高,不存在导致产成品、
半成品以及对应的原材料、在产品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情形,存货整体
跌价风险较低。
(6)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0 万元、39.19 万元
和 172.42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0.00%、0.20%和 0.93%,金额相对较小。
万元、以抵消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增加 30.40 万元所致。
(7)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专用设备 1,564.05 899.34 - 664.71
通用设备 152.87 78.66 - 74.21
合计 1,716.92 978.00 - 738.92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专用设备 999.92 888.43 - 111.49
通用设备 150.92 72.81 - 78.10
合计 1,150.84 961.24 - 189.60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专用设备 1,008.50 834.76 - 173.74
通用设备 160.27 70.81 - 89.46
合计 1,168.77 905.56 - 263.21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63.21 万元、189.60
万元和 738.9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1%、0.98%和 3.97%。报告期
内,水木天蓬生产、办公、研发等经营所用厂房及办公场所均系租赁所得,固定
资产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的办公、生产及研发用设备等,2024 年 4 月末,固定
资产原值较 2023 年末增加 566.08 万元,主要系水木天蓬购买的数控机床及五轴
立式加工中心当期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专用设备按照 5-10 年计提折旧、通用设备按照 3-5 年
计提折旧,与上市公司三友医疗的折旧计提政策保持一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
存在显著差异。
(8)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0 万元、533.15 万元和 0
万元。2022 年水木天蓬签署合同购建数控机床及五轴立式加工中心,以提升研
发生产能力,2023 年陆续到货安装并列示于在建工程科目,2024 年设备安装调
试并验收完成后转入固定资产。
(9)使用权资产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16.80 万元、230.47
万元和 154.6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06%、1.19%和 0.83%,主要系
办公及生产用途租赁的房屋建筑物。水木天蓬使用权资产正常使用,不存在使用
权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形。
(10)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 158.02 万元、257.74
万元和 236.9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3%、1.33%和 1.27%,均为租
入房屋建筑物的改良支出。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794.07 万元、
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抵扣亏损、新租赁准则税会差异
导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3.00 万元、0.00
万元和 2.7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15%、0.00%和 0.01%,主要系预
付的长期资产采购款。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336.81 29.73% 416.39 18.50% 21.46 0.90%
合同负债 93.56 8.26% 153.87 6.84% 474.30 19.88%
应付职工薪酬 430.72 38.02% 817.34 36.32% 673.87 28.25%
应交税费 66.87 5.90% 479.98 21.33% 795.06 33.33%
其他应付款 41.95 3.70% 95.67 4.25% 45.82 1.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31.93 11.64% 229.92 10.22% 165.81 6.95%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2.16 1.07% 20.00 0.89% 61.66 2.58%
流动负债合计 1,114.01 98.33% 2,213.18 98.36% 2,237.98 93.82%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 - - - 95.91 4.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92 1.67% 37.01 1.64% 51.49 2.1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92 1.67% 37.01 1.64% 147.40 6.18%
负债合计 1,132.93 100.00% 2,250.19 100.00% 2,385.3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及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95.20%、94.77%和 95.14%。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4.30 2023.12.31 2022.12.31
应付材料款 180.35 159.96 1.43
应付工程设备款 146.89 230.54 6.70
其他款项 9.58 25.89 13.34
合计 336.81 416.39 21.46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21.46 万元、416.39 万元和
收入规模增长带动原材料备货增加及设备采购增加所致。
(2)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4.30 2023.12.31 2022.12.31
预收货款 93.56 153.87 474.30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2024.4.30 2023.12.31 2022.12.31
合计 93.56 153.87 474.30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合同负债均为预收客户货款,水木天蓬对大部分客户采
用先收款后发货的信用政策。2022 年末,预收货款金额较大,主要系部分客户
在年末订购产品预付货款但尚未及时交货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4.30 2023.12.31 2022.12.31
短期薪酬 411.12 799.20 661.74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9.60 18.14 12.13
辞退福利 - - -
合计 430.72 817.34 673.87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673.87 万元、817.34 万元及
升,应付员工绩效奖金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应交税费主要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4.30 2023.12.31 2022.12.31
增值税 53.14 319.42 574.18
企业所得税 - 109.08 148.49
个人所得税 7.48 13.15 16.46
城市维护建设税 3.64 22.36 32.62
教育费附加 1.56 9.58 13.98
地方教育费附加 1.04 6.39 9.32
合计 66.87 479.98 795.06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795.06 万元、479.98 万元和
税费余额有所波动,主要系受各期销售规模及税收缴款进度影响。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45.82 万元、95.67 万元和
金及押金、应付报销款等。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165.81 万元、
均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7)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61.66 万元、20.00 万元
和 12.16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58%、0.89%和 1.07%,均为待转销项
税。
(8)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 95.91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02%、0.00%和 0.00%,系办公及生产用途房
屋建筑物租赁形成。
(9)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 51.49 万元、37.01 万
元和 18.9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16%、1.64%和 1.67%,主要系新租
赁准则税会差异所致。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资产负债率 6.09% 11.59% 15.52%
流动比率(倍) 15.02 7.96 6.17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速动比率(倍) 12.89 6.95 5.6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80.81 5,137.22 3,506.69
利息保障倍数(倍) -162.73 312.46 224.65
注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注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注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业绩增长较快、客户回款良好,持续的经营利润带来稳
定的现金流,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及资产总额逐年增加,水木天蓬资产负债率逐
步降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稳步提升,
偿债能力较强。2024 年 1-4 月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为负的主要原
因系当期确认股权激励费用使得当期利润总额为负所致。
(2)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与前述可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流动 速动 资产负 流动 速动 资产负 流动 速动 资产负
比率 比率 债率 比率 比率 债率 比率 比率 债率
西山科技 15.23 14.64 5.08% 11.41 11.01 6.79% 3.75 3.18 22.11%
南微医学 6.19 5.19 13.57% 5.07 4.26 16.45% 5.34 4.33 15.91%
开立医疗 3.93 3.08 19.47% 4.62 3.68 16.58% 3.36 2.67 22.70%
行业平均值 8.45 7.64 12.71% 7.03 6.32 13.27% 4.15 3.39 20.24%
行业中位数 6.19 5.19 13.57% 5.07 4.26 16.45% 3.75 3.18 22.11%
水木天蓬 15.02 12.89 6.09% 7.96 6.95 11.59% 6.17 5.67 15.52%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或年度报告。因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
披露 2024.4.30 财务数据,因此使用 2024 年一季度数据计算相关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及中位数,
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及中位数。总体而言,水木天蓬
经营稳健、货币资金充足、偿债能力强。
(1)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34 0.53 0.5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97 4.52 5.33
存货周转率(次/年) 0.29 0.44 0.56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余额;
注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余额;
注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注 4:2024 年 1-4 月营运能力指标为年化后指标。
水木天蓬的总资产周转率相对较低,主要系受春节假期、终端医院的采购预算及
招投标进度的影响,2024 年 1-4 月销售收入相对全年占比偏低,按照年化计算的
总资产周转率较同期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33 次、4.52 次和 6.97 次。报
告期内,除美敦力、部分直销客户和关联方客户外,水木天蓬均对于其他客户采
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应收账款规模总体较小。2023 年,水木天蓬应收账款
周转率较 2022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2 年水木天蓬与美敦力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美敦力成为水木天蓬产品的经销商,基于美敦力整体实力及合作关系,水木天蓬
给予其一定的信用期,导致 2022 年末及 2023 年末水木天蓬应收账款较 2022 年
初增幅较大,应收账款周转率降低。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0.56 次、0.44 次和 0.29 次,存货周
转率逐年下降,主要原因系为了满足销售及生产需求,水木天蓬基于实际经营情
况,对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进行了一定备货,报告期内,水木天蓬已制定并实施存
货管理制度,库龄保持合理状态。水木天蓬各类主要产成品销售毛利率较高,不
存在导致产成品、半成品以及对应的原材料、在产品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
的情形,存货整体跌价风险较低。
(2)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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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项目 应收 应收 应收
总资产 存货周 总资产 存货周 总资产 存货周
账款周 账款周 账款周
周转率 转率 周转率 转率 周转率 转率
转率 转率 转率
西山科技 0.13 / / 0.25 12.17 1.76 0.57 513.55 1.45
南微医学 0.57 / / 0.58 6.77 1.51 0.53 6.05 1.57
开立医疗 0.49 / / 0.58 7.52 1.03 0.54 6.15 1.02
行业平均值 0.40 / / 0.47 8.82 1.43 0.54 175.25 1.35
行业中位数 0.49 / / 0.58 7.52 1.51 0.54 6.15 1.45
水木天蓬 0.34 6.97 0.29 0.53 4.52 0.44 0.54 5.33 0.56
注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或年度报告。因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未披露 2024.4.30 财务数据,因此使用 2024 年一季度数据计算相关指标,且进行年化处理;
注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4 年一季度报告未披露存货余额、应收账款余额数据,
因此未计算相应指标。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总资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
值,主要原因系 2022 年水木天蓬与美敦力达成合作协议后给予其一定信用期,
随着双方交易额的增加,2022 年末及 2023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占当期营业
收入比重较高,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主要原因系水木天蓬营收规模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对较小,为及时满足客户
需求,水木天蓬为应对销售增长对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进行备货的规模相对较大。
(二)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143.28 9,268.77 7,383.87
减:营业成本 224.66 741.58 573.17
税金及附加 33.44 108.97 77.31
销售费用 647.04 1,910.93 1,627.46
管理费用 195.91 581.59 532.96
研发费用 1,526.85 1,967.95 1,691.54
财务费用 -51.13 -193.41 -152.83
加:其他收益 3.85 462.16 2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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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9.04 68.59 -139.62
二、营业利润 -390.61 4,681.91 3,176.84
加:营业外收入 0.00 0.9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6.00 11.92 3.10
三、利润总额 -396.61 4,670.89 3,173.74
减:所得税费用 9.37 509.53 388.29
四、净利润 -405.98 4,161.36 2,785.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6.94 4,121.80 2,744.77
少数所有者损益 20.96 39.56 40.68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142.84 99.98% 9,231.18 99.59% 7,383.45 99.99%
其他业务收入 0.44 0.02% 37.59 0.41% 0.42 0.01%
合计 2,143.28 100.00% 9,268.77 100.00% 7,383.87 100.00%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营业收入分别为 7,383.87 万元、9,268.77 万元和 2,143.28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99.99%、99.59%和 99.98%,主营业务突出,营业
收入结构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产品维修及服务收入,销售金额
较小,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营业务收入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原因为:
①市场需求增加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临床应用的广泛推广,水木天蓬核心产品超声骨
动力设备广泛应用于脊柱手术、开颅手术、骨折修复术等,在骨科、神经外科等
领域的优势日益凸显。伴随着我国人口社会老龄化进程加速、医疗体系的逐步完
善以及宏观环境的改善等因素,外科手术量逐年增加,带动相应设备耗材需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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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续办理,带动耗材类产品的销量持续增长。
②研发技术优势及良好的临床使用效果
水木天蓬在超声骨刀领域拥有深厚的研发积累和核心技术,是超声骨刀领域
的领军企业之一。水木天蓬坚持以服务于临床为宗旨,研究了一系列适合不同场
景的安全高效超声手术方式并研制出与之适合的产品,例如:首次实现了由内向
外的超声切骨方式、首创全 V 形刀头和横弯\纵弯刀头设计、创新关节翻修用超
声骨动力设备等,超声骨刀系列产品的功率、振幅等各项关键技术指标表现优异,
提高了手术效率和安全性,因其在手术操作中安全性高、操作便捷,已经被越来
越多的临床医生接受和使用。领先的产品技术、良好的临床使用效果及品牌知名
度促使水木天蓬产品销量持续增长。
③不断的渠道优化及市场推广
水木天蓬重视销售渠道建设,不断深耕和优化销售渠道,一方面,在各地区
与当地市场经验丰富的经销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鉴于其产品具有
国际领先的技术优势,与国际知名跨国全球领先的医疗科技公司如美敦力、
Implant 公司进行合作,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促进销量的持续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
①水木天蓬产品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超声设备产品主要系由主机、手柄部件及刀头组成,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产品小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机 388.86 18.15% 3,347.13 36.26% 3,988.05 54.01%
刀头 1,491.15 69.59% 4,276.78 46.33% 2,039.40 27.62%
超声骨动
手柄部件 214.81 10.02% 1,345.13 14.57% 1,172.70 15.88%
力设备
其他配件 48.01 2.24% 249.06 2.70% 160.56 2.17%
小计 2,142.84 100.00% 9,218.11 99.86% 7,360.72 99.69%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 - - 13.08 0.14% 22.73 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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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产品类别 产品小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设备
合计 2,142.84 100.00% 9,231.18 100.00% 7,383.45 100.00%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超声骨动力设备,超声骨动力
设备收入占比分别为 99.69%、99.86%和 100.00%。其中,超声骨动力设备刀头
的收入增幅较快,收入占比由 2022 年度的 27.62%上升至 2023 年度的 46.33%,
陆续办理,带动水木天蓬耗材刀头的持续放量。
②水木天蓬超声骨动力设备主机、手柄部件和刀头的单位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超声骨动力设备主机和刀头的销售价格具体变动情况如
下: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主机(万元/台) 10.51 23.91 26.24
主机单价同比变动率 -56.04% -8.88% -
手柄部件(万元/件) 2.41 4.61 4.69
手柄部件单价同比变动率 -47.61% -1.79%
刀头(元/件) 1,695.46 1,817.59 2,019.21
刀头单价同比变动率 -6.72% -9.99% -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超声骨动力设备主机和手柄部件通常搭配进行成套销售,
因此主机与手柄部件定价策略基本一致,水木天蓬超声骨动力设备主机和手柄部
件单位价格呈现下降趋势,符合水木天蓬的销售策略调整和销售模式的变化。其
中,2024 年 1-4 月,超声骨动力设备主机和手柄部件的单位销售价格较 2023 年
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产品、客户结构及销售策略影响所致,具体原因为:
A、当期销售的主机产品以售价较低的外销机型为主,外销主机的销量占比
由 2023 年的 8.57%上升至 2024 年 1-4 月的 56.76%,外销手柄部件销量占比由
步打开,为适应海外市场由经销商向医院免费或低价提供设备的业务推广模式需
要,水木天蓬进一步下调了对海外经销商的主机和手柄部件产品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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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B、当期内销主机产品以销售价格相对较低的普通机型为主,同时集中低价
销售了部分老旧机型,导致内销超声骨动力设备主机以及手柄部件整体销售价格
有所下降。若不考虑当期老旧机型销售的影响,2024 年 1-4 月,主机内销单价为
较小。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超声骨动力设备刀头单位价格小幅度下降,主要原因为:
系当期水木天蓬与美敦力开展合作,美敦力成为水木天蓬在中国地区(港澳台、
部分医院除外)主要型号产品的独家经销商,水木天蓬给予其售价相对较低,导
致刀头平均单位价格有所下降。
要原因为:A、单价较低的外销产品销量占比由 2023 年的 4.31%上升至 2024 年
海外经销商刀头的售价。
(3)主营业务收入地域构成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类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805.06 84.24% 8,800.41 95.33% 7,316.40 99.09%
境外 337.77 15.76% 430.77 4.67% 67.05 0.91%
合计 2,142.84 100.00% 9,231.18 100.00% 7,383.45 100.00%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以境内销售为主,随着水木天蓬持续加快海外市场的开
拓步伐,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水木天蓬的境外销售占比由 2022 年的 0.91%上升
至 2024 年 1-4 月的 15.76%。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季度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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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单位:万元
季节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1,391.02 64.91% 1,068.03 11.57% 637.86 8.64%
第二季度 751.82 35.09% 2,612.13 28.30% 1,207.92 16.36%
第三季度 - - 1,762.75 19.10% 1,385.60 18.77%
第四季度 - - 3,788.27 41.04% 4,152.06 56.23%
合计 2,142.84 100.00% 9,231.18 100.00% 7,383.45 100.00%
注:2024 年第二季度数据为 2024 年 4 月数据。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营业务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季度占比相对
较低,四季度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①水木天蓬产品下游终端客户主要为各级
医疗机构,受年度预算开支和年末结算、节假日等因素影响,部分医疗机构通常
集中在下半年开展招投标购置医疗设备;②水木天蓬主要经销模式,经销商一般
在年底增加备货量,以应对下一年度年初节假日较多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5)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销模式 2,077.04 96.93% 8,866.79 96.05% 7,223.61 97.84%
直销模式 65.79 3.07% 364.39 3.95% 159.84 2.16%
合计 2,142.84 100.00% 9,231.18 100.00% 7,383.45 100.00%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经销模式,且为经销模式下的买断式
经销。此外,水木天蓬还存在少量直销模式收入,占比较低。
(1)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224.60 99.97% 740.64 99.87% 573.11 99.99%
其他业务成本 0.06 0.03% 0.94 0.13% 0.05 0.01%
合计 224.66 100.00% 741.58 100.00% 573.17 100.00%
报告期内,受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的影响,主营业务成本占水木天蓬营业
成本的比例亦相应较高,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 99.99%、99.87%
和 99.97%。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产品小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机 50.68 22.56% 306.11 41.33% 284.98 49.72%
刀头 126.53 56.34% 266.39 35.97% 123.41 21.53%
超声骨动
手柄部件 30.35 13.51% 108.81 14.69% 122.93 21.45%
力设备
其他配件 17.03 7.58% 48.17 6.50% 32.23 5.62%
小计 224.60 100.00% 729.48 98.49% 563.55 98.33%
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
- - 11.16 1.51% 9.56 1.67%
设备
合计 224.60 100.00% 740.64 100.00% 573.11 100.00%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超声骨动力设备主机、刀头及手柄
部件的成本构成,合计占比 92.71%、91.99%和 92.42%。
(1)水木天蓬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产品的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产品类别 收入 收入 收入
小类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超声骨动 主机 18.15% 338.18 86.97% 36.26% 3,041.03 90.85% 54.01% 3,703.08 92.85%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产品
产品类别 收入 收入 收入
小类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力设备 刀头 69.59% 1,364.62 91.51% 46.33% 4,010.39 93.77% 27.62% 1,915.99 93.95%
手柄
部件
其他
配件
小计 100.00% 1,918.23 89.52% 99.86% 8,488.62 92.09% 99.69% 6,797.17 92.34%
超声软组织切割
- - - 0.14% 1.92 14.66% 0.31% 13.17 57.92%
止血设备
合计 100.00% 1,918.23 89.52% 100.00% 8,490.54 91.98% 100.00% 6,810.33 92.24%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92.24%、91.98%和 89.52%,受
产品销售结构、销售价格、客户结构、商业政策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各产品毛
利率有所波动,但整体处于稳定状态。
要原因为:①受当期销售政策的调整以及单位售价较低的外销机型收入占比上升
的影响,主机和手柄部件合计毛利率贡献率减少 21.95 个百分点;②毛利率较高
的刀头收入占比由 2023 的 46.33%上升至 2024 年 1-4 月的 69.59%导致刀头毛利
率贡献率增加 20.24 个百分点。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简称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西山科技 70.72% 69.69% 68.56%
南微医学 68.31% 64.50% 60.95%
开立医疗 69.40% 69.41% 66.87%
行业平均值 69.48% 67.87% 65.46%
行业中位数 69.40% 69.41% 66.87%
水木天蓬 89.52% 92.00% 92.24%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或年度报告。因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
披露 2024.4.30 财务数据,因此使用 2024 年一季度数据计算相关指标,毛利率为其综合毛利
率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因系水木天蓬与可比公司细分产品不同,毛利率存在差异。水木天蓬的超声骨刀
产品在国内市场份额位列第一,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在行业里具有一定的定价优
势,因此产品销售单价高,毛利率高。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期间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重 入比重 入比重
销售费用 647.04 30.19% 1,910.93 20.62% 1,627.46 22.04%
管理费用 195.91 9.14% 581.59 6.27% 532.96 7.22%
研发费用 1,526.85 71.24% 1,967.95 21.23% 1,691.54 22.91%
财务费用 -51.13 -2.39% -193.41 -2.09% -152.83 -2.07%
期间费用合计 2,318.67 108.18% 4,267.06 46.04% 3,699.12 50.10%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期间费用分别为 3,699.12 万元、4,267.06 万元和 2,318.67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50.10%、46.04%和 108.18%。2024 年 1-4 月,因
对研发总监戴志凌的股权激励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计入研发费用导致期间费用
率较 2023 年大幅提高。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的销售费用明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402.85 62.26% 1,189.87 62.27% 1,130.66 69.47%
差旅费用 77.60 11.99% 301.77 15.79% 184.61 11.34%
市场推广费 100.44 15.52% 249.53 13.06% 174.10 10.70%
办公费用 45.93 7.10% 101.78 5.33% 89.85 5.52%
折旧及摊销 14.16 2.19% 42.51 2.22% 35.83 2.20%
其他 6.06 0.94% 25.46 1.33% 12.41 0.76%
合计 647.04 100.00% 1,910.93 100.00% 1,627.46 100.00%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销售费用分别为 1,627.46 万元、1,910.93 万元和 647.04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万元,销售费用主要系由职工薪酬、差旅费及市场推广费构成,其中,市场推广
费主要为宣传用品费和会议费。2023 年,水木天蓬销售费用较 2022 年增加 283.47
万元,主要系随着销售规模的增加,所发生的差旅费及市场推广费合计金额增加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的管理费用明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135.94 69.39% 402.71 69.24% 383.44 71.95%
办公费用 12.03 6.14% 29.05 4.99% 25.42 4.77%
咨询费 12.52 6.39% 64.15 11.03% 85.35 16.01%
其他 35.41 18.08% 85.68 14.73% 38.75 7.27%
合计 195.91 100.00% 581.59 100.00% 532.96 100.00%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管理费用基本保持稳定,主要系由职工薪酬构成。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的研发费用明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393.09 25.75% 1,074.17 54.58% 823.75 48.70%
检验注册费 179.32 11.74% 328.87 16.71% 276.86 16.37%
材料费 106.62 6.98% 261.24 13.27% 225.56 13.33%
折旧及摊销 71.13 4.66% 189.61 9.63% 145.26 8.59%
股份支付 723.85 47.41% - 0.00% 76.64 4.53%
其他 52.83 3.46% 114.06 5.80% 143.47 8.48%
合计 1,526.85 100.00% 1,967.95 100.00% 1,691.54 100.00%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检验注册费、材料费等构成,
加导致职工薪酬金额增加 250.42 万元所致;2024 年 1-4 月,研发费用中股份支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付费用金额为 723.85 万元系研发总监戴志凌获得股权激励相应确认费用。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的财务费用明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利息费用 2.42 15.00 14.19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2.42 15.00 14.19
减:利息收入 66.62 195.12 154.00
汇兑损益 12.12 -16.09 -16.53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0.96 2.81 3.50
合计 -51.13 -193.41 -152.83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账面货币资金充足,无银行借款,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
收入。
(5)同行业上市公司期间费用情况
项目 销售费用率 管理费用率 研发费用率 财务费用率 期间费用率
西山科技 24.34% 7.06% 12.89% -4.56% 39.73%
南微医学 21.68% 13.30% 4.99% -0.48% 39.49%
开立医疗 25.64% 7.21% 21.20% -3.36% 50.69%
行业平均值 23.89% 9.19% 13.03% -2.80% 43.30%
行业中位数 24.34% 7.21% 12.89% -3.36% 39.73%
水木天蓬 30.19% 9.14% 71.24% -2.39% 108.18%
项目 销售费用率 管理费用率 研发费用率 财务费用率 期间费用率
西山科技 24.99% 6.81% 12.89% -2.10% 42.59%
南微医学 23.74% 13.63% 6.25% -3.23% 40.40%
开立医疗 24.73% 6.05% 18.12% -2.11% 46.80%
行业平均值 24.49% 8.83% 12.42% -2.48% 43.26%
行业中位数 24.73% 6.81% 12.89% -2.11% 42.59%
水木天蓬 20.62% 6.27% 21.23% -2.09% 46.04%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销售费用率 管理费用率 研发费用率 财务费用率 期间费用率
西山科技 23.55% 8.76% 11.42% -0.93% 42.80%
南微医学 21.88% 15.61% 8.35% -3.06% 42.77%
开立医疗 24.01% 5.56% 18.66% -1.70% 46.53%
行业平均值 23.15% 9.98% 12.81% -1.90% 44.03%
行业中位数 23.55% 8.76% 11.42% -1.70% 42.80%
水木天蓬 22.04% 7.22% 22.91% -2.07% 50.10%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招股说明书或年度报告。因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
披露 2024.4.30 财务数据,因此使用 2024 年一季度数据计算相关指标。
年 1-4 月水木天蓬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当期营业收
入规模较小所致。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管理费用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水木天
蓬管理架构相对简单,较之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及发生的管理成本更低。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始终注重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研发费用持续增长,受
整体销售规模相对较小的影响,研发费用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税金及附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16.36 57.25 42.46
教育费附加 7.01 24.54 18.20
地方教育费附加 4.67 16.36 12.13
印花税 5.40 10.80 4.47
其他 - 0.02 0.05
合计 33.44 108.97 77.31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税金及附加主要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
教育费附加构成,且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税金及附加金额也相应呈增长趋势。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其他收益明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政府补助 - 458.36 278.82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3.85 3.80 3.37
合计 3.85 462.16 282.19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其他收益主要系政府补助。
(3)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1.17 71.55 -138.1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13 -2.96 -1.47
合计 39.04 68.59 -139.62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信用减值损失系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及转回。
(4)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28 元、0.90 万元和 0.01 元,金额
较小。
(5)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3.10 万元、11.92 万元和 6.00 万元,
主要系对外捐赠、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6)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388.29 万元、509.53 万元和 9.37 万
元,主要系当期所得税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费用。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7.63 4,755.14 1,247.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38 -617.01 -195.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1 -184.06 -260.7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9.94 28.33 24.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42.36 3,982.39 816.39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53.46 11,377.70 5,747.7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19 705.36 452.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28.65 12,083.06 6,200.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58.83 1,311.78 655.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56.45 2,797.40 2,478.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848.74 1,662.55 542.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2.26 1,556.20 1,276.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16.27 7,327.92 4,952.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7.63 4,755.14 1,247.77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47.77 万元、
原因系水木天蓬销售收入存在一定季节性波动,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占全年的比重
低,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少;与此同时,2023 年度奖金及税费支付以及日
常经营费用的支出,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大,最终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为负。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11.37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4.38 628.38 195.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38 -617.01 -195.43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5.43 万元、
-617.01 万元和-134.38 万元,主要系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现金流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41 184.06 260.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41 184.06 260.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1 -184.06 -260.75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0.75 万元、
-184.06 万元和-100.41 万元,主要系租赁支付的现金流出。
(四)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 458.36 278.34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0 -11.02 -3.1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20.01 3.80 3.85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726.01 451.14 279.10
所得税影响额 0.31 -68.23 -44.8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2 -3.09 -0.9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26.72 379.82 233.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26.94 4,121.80 2,744.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233.28 万元、379.82 万元
和-726.72 万元,占当期归母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8.50%、9.21%和 170.22%。2024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年 1-4 月,水木天蓬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当期归母净利润比重较高,主要系当期
给予研发总监戴志凌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金额 723.85 万元所致。报告
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水木天蓬的经营稳定性及未来持续盈利不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
四、上海还瞻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分析
上海还瞻系为持有水木天蓬股权而专门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除了持有水木
天蓬股权外,未持有其它公司股权,未对外开展其它业务。报告期内,上海还瞻
无营业收入,仅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少量财务费用。
(一)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0.40 0.00% 0.43 0.00% 5.44 0.07%
流动资产合计 0.40 0.00% 0.43 0.00% 5.44 0.07%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9,559.36 100.00% 9,559.36 100.00% 7,964.29 99.93%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59.36 100.00% 9,559.36 100.00% 7,964.29 99.93%
资产总计 9,559.76 100.00% 9,559.79 100.00% 7,969.73 100.00%
报告期内,上海还瞻主要资产系其持有的水木天蓬股权,计入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在财务报表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列
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 1.69 100.00% 1.69 100.00% 6.69 1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69 100.00% 1.69 100.00% 6.69 100.00%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负债合计 1.69 100.00% 1.69 100.00% 6.69 100.00%
(二)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 - -
减:营业成本 - - -
税金及附加 - -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 - -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0.03 0.01 0.01
其中:利息费用 - - -
利息收入 - 0.02 0.0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1,595.07 354.46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0.03 1,595.06 354.45
加: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0.03 1,595.06 354.4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0.03 1,595.06 354.45
报告期内,上海还瞻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未产生营业收入,仅因持有的水
木天蓬股权公允价值变动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另有少量的财务费用发生。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上海还瞻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3 -5.01 -0.01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0.03 -5.01 -0.01
报告期内,上海还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0.01 万元、-5.01
万元和-0.03 万元,金额较小。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对水木天蓬的整合方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和通过上海还瞻间接持有水木天蓬 100%
股权。自 2021 年收购水木天蓬控制权以来,上市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的要
求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未来上市公司将继续发挥公司整体统筹管理优势,进一步
实现水木天蓬与上市公司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水木天蓬在产品、技术、研发等
方面的优势,通过与上市公司其他业务协同发展,共同实现良好经济效益。上市
公司拟采取的整合计划具体如下:
(一)业务与技术整合
上市公司将延续自 2021 年收购水木天蓬后实施的整体业务发展战略,在产
品种类、客户渠道、研发方向等方面进一步与水木天蓬互相结合,实现渠道、资
源、技术等多方面的共享和互补。公司将水木天蓬超声外科手术设备与上市公司
医用骨科植入物业务进行统一规划发展,产品协同形成特色疗法,围绕骨科手术
将公司业务延伸至手术整体解决方案;进一步整合并完善上市公司与水木天蓬在
国内的经销商渠道设置和推广体系,并借助超声骨刀在国际市场的良好反馈进一
步拓展欧美高端骨科市场;共同发挥双方基于临床需求进行原始创新的研发模式,
共同探索无源类高值耗材和有源类手术设备在疗法上的有机结合,拓展临床解决
方案的覆盖边界,向患者及医生提供更安全、更高效、更便捷的一体化手术解决
方案。
(二)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水木天蓬作为上市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仍为独立的法人企
业,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其资产的独立性,确保水木天蓬拥有与其业务经营有关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的资产、资质和配套设施。水木天蓬资产的购买和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
事项的管理仍将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完善并履行相应程序。同时,
上市公司依托自身管理水平及资本运作能力,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
经营情况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率,增强上市公司和水木天蓬的综
合竞争力。
(三)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水木天蓬将进一步强化遵循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接
受上市公司在财务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上市公司将在合并报表层面统一对财务风
险进行整体把控的基础上,由水木天蓬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并充
分发挥各自优势,降低资金成本。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按照自身财务制度规范水木
天蓬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财务运作,实现内部资源的统一管理及优化,提高公司整
体的资金运用效率。
(四)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向水木天蓬委派 3 名董事、达到水木天蓬董事人数
半数以上,并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徐农担任水木天蓬总经
理,实现了对水木天蓬的有效管控。本次交易完成后,水木天蓬作为独立法人的
法律主体资格不会发生变化,仍继续履行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上市公司将维持
水木天蓬现有核心团队、组织架构、业务模式的稳定,进一步与水木天蓬实现管
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的有机整合。同时,上市公司将不断完善人才激励与培养机制,
充分调动水木天蓬核心团队积极性,发挥其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提高团队凝聚
力,保持经营活力并提升整合绩效,促进水木天蓬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水木天蓬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控制的子公司,将在持续
保持机构的独立性的前提下纳入上市公司的统一管理体系。水木天蓬的日常运营
和治理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相关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体系的规定执行。同时,上市公司将结合水
木天蓬本身经营和管理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对于水木天蓬的机构管理和协调,实
现双方业务的良性互补,促进上市公司更为全面、有效的机构整合。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公司是国内脊柱类植入物细分领域规模领先、技术领先、具有较强市场竞争
力的企业之一,超声外科手术设备等有源类手术设备是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
战略方向之一。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能够进一步提高对核心业务板块的控制
力,强化上市公司与水木天蓬的战略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
实施,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同时,本次交易能够实现水木天蓬核心团队
在上市公司层面的持股与激励,核心团队与上市公司建立更为稳定的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机制,增强核心团队与上市公司战略利益的深度绑定,提高团队凝聚力
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
受益于水木天蓬在超声骨刀等领域深厚的研发积累和核心技术,近年来水木
天蓬营业收入、净利润稳步增长,2022 年度、2023 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383.87
万元、9,268.7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44.77 万元、4,121.8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
能力。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水木天蓬技术领先优势、
研发管理体系优势、研发团队优势、销售与品牌优势,具体内容详见“第九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水木天蓬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七)
水木天蓬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需与水木天蓬在业务、技术、销售渠道、客户资
源等方面实现协同发展,若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未能与战略规划发展相匹配,
将可能降低上市公司的运作效率,一定程度上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报告
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之“(三)本次交
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四)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以上市公司和水木天蓬的《审计报告》为基础,参考《企业会计准
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处理原则进行编制。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
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本次交易后商誉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前,水木天蓬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水木天蓬剩余股权,因此不存在新增商誉的情况。
购少数股东股权不会对上市公司商誉金额产生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保持业务规范性并提
升盈利水平,力争通过发挥协同效应,保持并提高水木天蓬的竞争力,同时对商
誉价值进行持续跟踪评价,防范商誉减值风险。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科研创新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骨科脊柱类植入耗材、创伤类植入耗材及
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等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超声外科手
术设备及耗材业务由控股子公司水木天蓬经营。水木天蓬是超声骨刀领域的领军
企业之一,产品的频率等关键参数、安全性、稳定性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技术积累
及科研创新优势。
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需要集合医学、生理学、材料学、物理学、工程
学、化学等多学科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协同工作,并需将产品技术研发与骨科
手术术式的开展进行紧密结合。经过十余年的创新和探索,水木天蓬已经形成了
一支人才梯度健全、经验丰富的有源医疗设备研发团队,并与市场销售部门协同
配合,积极了解临床医生的临床需求和临床手术痛点,开发满足临床需求的创新
性产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能够与水木天蓬研发团队相互配合,协同
开发骨科手术整体解决方案,有效提升公司的科研创新能力。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七、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计划
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探索无源类高值耗材和有源类手术治疗设备在疗
法上的有机结合,发挥有源类产品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性,从专注于骨科植入
物等产品的研发到关注整个手术解决方案的提供,拓展临床解决方案的实现边界,
共同推动骨科临床手术治疗方案的革新与创新。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结合自身的自主研发及疗法创新能力优势,
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与水木天蓬在超声外科手术设备领域的技术积累相结合,
持续开发创新疗法及产品,充分利用双方渠道资源,增加市场推广和产品培训投
入,保持公司的技术领先水平和市场领先地位。上市公司将持续推进精益生产,
以现有产品线——脊柱、创伤及超声骨动力系统为基础,持续推进运动医学、骨
科新材料、手术机器人等骨科相关领域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
研发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拟购买资产的财务会计信息
(一)水木天蓬财务报表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133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水木天蓬审计报告》
号),水木天蓬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4 月的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4.30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786.81 13,729.18 9,746.79
应收账款 485.83 1,267.97 2,627.46
预付款项 858.12 302.68 263.72
其他应收款 51.74 35.28 41.30
存货 2,379.43 2,235.08 1,139.81
其他流动资产 172.42 39.19 -
流动资产合计 16,734.35 17,609.38 13,819.0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738.92 189.60 263.21
在建工程 - 533.15 -
使用权资产 154.61 230.47 316.80
长期待摊费用 236.99 257.74 158.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7.86 592.24 794.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0 - 23.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71.08 1,803.20 1,555.10
资产总计 18,605.43 19,412.58 15,374.17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336.81 416.39 21.46
合同负债 93.56 153.87 474.30
应付职工薪酬 430.72 817.34 673.87
应交税费 66.87 479.98 795.06
其他应付款 41.95 95.67 45.82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2024.4.30 2023.12.31 2022.12.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1.93 229.92 165.81
其他流动负债 12.16 20.00 61.66
流动负债合计 1,114.01 2,213.18 2,237.98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 - 95.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92 37.01 51.4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92 37.01 147.40
负债合计 1,132.93 2,250.19 2,385.39
实收资本 1,354.17 1,354.17 1,354.17
资本公积 12,904.97 12,181.11 12,181.11
其他综合收益 15.34 23.11 10.87
盈余公积 87.19 87.19 -
未分配利润 2,686.68 3,113.62 -920.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048.35 16,759.20 12,625.16
少数股东权益 424.14 403.18 363.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472.49 17,162.39 12,988.7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8,605.43 19,412.58 15,374.1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143.28 9,268.77 7,383.87
减:营业成本 224.66 741.58 573.17
税金及附加 33.44 108.97 77.31
销售费用 647.04 1,910.93 1,627.46
管理费用 195.91 581.59 532.96
研发费用 1,526.85 1,967.95 1,691.54
财务费用 -51.13 -193.41 -152.83
其中:利息费用 2.42 15.00 14.19
利息收入 66.62 195.12 154.00
加:其他收益 3.85 462.16 282.1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9.04 68.59 -139.6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90.61 4,681.91 3,176.84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 0.00 0.9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6.00 11.92 3.1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96.61 4,670.89 3,173.7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9.37 509.53 388.2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5.98 4,161.36 2,785.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
-426.94 4,121.80 2,744.77
损以“-”号填列)
少数所有者损益(净亏损以“-”号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77 12.24 8.27
六、综合收益总额 -413.75 4,173.60 2,793.73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53.46 11,377.70 5,747.7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19 705.36 452.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28.65 12,083.06 6,200.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58.83 1,311.78 655.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56.45 2,797.40 2,478.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848.74 1,662.55 542.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2.26 1,556.20 1,276.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16.27 7,327.92 4,952.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7.63 4,755.14 1,247.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11.37 -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3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4.38 628.38 195.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38 -617.01 -195.4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41 184.06 260.75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41 184.06 260.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1 -184.06 -260.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9.94 28.33 24.8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42.36 3,982.39 816.3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729.18 9,746.79 8,930.4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86.81 13,729.18 9,746.79
(二)上海还瞻财务报表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134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上海还瞻审计报告》
号),上海还瞻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4 月的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4.30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0.40 0.43 5.44
流动资产合计 0.40 0.43 5.44
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9,559.36 9,559.36 7,964.29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59.36 9,559.36 7,964.29
资产总计 9,559.76 9,559.79 7,969.73
流动负债: - - -
其他应付款 1.69 1.69 6.69
流动负债合计 1.69 1.69 6.69
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0.00 0.00 0.00
负债合计 1.69 1.69 6.69
所有者权益: - - -
合伙人出资 174.75 174.75 174.75
未分配利润 9,383.32 9,383.35 7,788.29
合伙人权益合计 9,558.07 9,558.10 7,963.04
负债和合伙人权益总计 9,559.76 9,559.79 7,969.73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 - -
减:营业成本 - - -
税金及附加 - -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 - -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0.03 0.01 0.01
加:其他收益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 1,595.07 354.46
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0.03 1,595.06 354.45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0.03 1,595.06 354.45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0.03 1,595.06 354.45
“-”号填列)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2 0.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0.02 0.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0.03 5.03 0.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0.03 5.03 0.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3 -5.01 -0.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0.03 -5.01 -0.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0.43 5.44 5.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0.40 0.43 5.44
二、最近一年一期简要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131 号),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上市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 1-4 月的备考审阅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4.30 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6,589.90 65,435.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78.20 1,963.20
应收账款 6,347.47 6,152.51
预付款项 1,617.18 448.63
其他应收款 181.12 82.37
存货 21,361.18 17,666.34
其他流动资产 3,599.50 2,881.87
流动资产合计 91,674.55 94,630.6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594.57 2,504.4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7,851.40 31,851.40
固定资产 33,529.41 33,161.42
在建工程 576.47 652.97
使用权资产 876.82 594.79
无形资产 10,521.77 8,558.70
商誉 34,447.66 31,530.20
长期待摊费用 4,258.46 4,558.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95.55 2,269.45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2024.4.30 2023.12.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843.76 15,837.6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9,795.87 131,519.43
资产总计 231,470.42 226,150.0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8.00 -
应付账款 9,440.11 10,070.83
合同负债 311.91 474.34
应付职工薪酬 1,899.32 2,286.46
应交税费 339.64 548.46
其他应付款 25,543.12 25,674.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24.98 415.12
其他流动负债 40.64 61.66
流动负债合计 42,507.71 39,531.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47.21 -
租赁负债 288.06 83.45
预计负债 30.90 71.94
递延收益 657.53 668.7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84.59 1,610.5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08.29 2,434.66
负债合计 46,816.00 41,966.17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
少数股东权益 4,856.57 4,583.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4,654.42 184,183.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1,470.42 226,150.04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1,976.46 46,039.21
其中:营业收入 11,976.46 46,039.21
二、营业总成本 12,653.93 34,091.98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项目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其中:营业成本 3,672.92 9,230.30
税金及附加 157.30 600.89
销售费用 4,186.68 16,149.22
管理费用 1,865.03 3,198.42
研发费用 3,137.93 6,521.61
财务费用 -365.93 -1,608.45
其中:利息费用 52.37 26.81
利息收入 577.14 1,625.49
加:其他收益 106.77 1,066.1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9.81 -2,270.0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182.99 -2,378.03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548.50 -1,249.27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 1.02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904.86 12,042.60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9.82 1,498.73
减:营业外支出 11.57 54.4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896.62 13,486.89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49.83 2,122.9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046.45 11,363.93
列)
六、综合收益总额 -977.53 11,376.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526.22 11,542.57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51.31 -166.40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均为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和 David Fan(范湘龙)。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
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社会公众股
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未以任何形式从事
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经营活动。
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
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他企业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
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产
品或业务相竞争,如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上
市公司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
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来经营。
相应的责任。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
诺在本人保持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且均不可撤销;如法律另有
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人在本承诺函项下
的其他承诺;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徐农先生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且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因此,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与水木天蓬存在关联交易或关联往来的关联方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关系
Implanet 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原母公司联营企业)
春风化雨 母公司联营企业
拓腾苏州 同受母公司控制
曹群、李春媛、战松涛、胡效纲、李鸥洋、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戴志凌、冯振
Implanet 公司原系母公司三友医疗联营企业,2024 年 2 月 1 日起,纳入三友
医疗合并范围。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报告期期内,水木天蓬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拓腾苏州 采购商品 85.25 176.12 -
Implanet 公司 出售商品 326.41 327.79 -
春风化雨 出售商品 - 213.76 106.19
注:Implanet 公司包含 Implanet SA 及其全资子公司 Implanet America, Inc。
拓腾苏州属于上市公司三友医疗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生产业务,
水木天蓬向其采购部分型号刀头胚件,属于集团体系内业务联动,按照成本加成
方式进行定价,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Implanet 公司为上市公司三友医疗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生产、
研发与销售,水木天蓬借助集团体系内其他子公司销售渠道资源,拓展境外市场,
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春风化雨为上市公司的联营企业,主要从事骨科手术机器人的研发,采购水
木天蓬的产品用于研发自用。
(2)董监高薪酬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水木天蓬领取的薪酬分别
为 676.79 万元、741.67 万元及 182.95 万元。
(3)其他关联交易
水木天蓬于 2017 年 10 月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约定,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
入股的价格为水木天蓬股份每股 1.165 元,股权来源于原股东曹群、丁文军出让,
曹群、丁文军的实际出让价格为每股 1.5004 元,差额为每股 0.3354 元,合计 50.31
万元,由李春媛先行垫付,对于该部分差价具体后续的实际承担方,股权激励方
案中未进行明确约定。2023 年 11 月,水木天蓬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由水木天
蓬承担前述资金差额,并向员工持股平台上海还瞻支付相关款项,由上海还瞻归
还至李春媛。
(4)关联方应收应付
应收项目如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名称
Implanet 公司 380.22 19.01 107.46 5.37 - -
注:Implanet 公司包含 Implanet SA 及其全资子公司 Implanet America, Inc 。
应付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4.30 2023.12.31 2022.12.31
应付账款 拓腾苏州 239.70 138.74 -
报告期内,与上海还瞻存在关联交易或关联往来的关联方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关系
李春媛 合伙人
报告期内,上海还瞻关联交易参见本节“二、关联交易”之“(二)标的公
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之“1、水木天蓬”之“(3)其他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上海还瞻与关联方应收应付等未结算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4.30 2023.12.31 2022.12.31
其他应付账款 李春媛 1.69 1.69 6.69
(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 年 1-4 月 2023 年度
春风化雨 采购服务 - 5.36
春风化雨 销售商品 - 219.53
Implanet 公司 销售商品 152.21 467.32
春风化雨 提供劳务 4.52 56.04
春风化雨 房屋租赁 16.48 172.30
关键管理人员 薪酬 218.20 865.88
注:Implanet 公司包含 Implanet SA 及其全资子公司 Implanet America, Inc。
本次交易前,水木天蓬已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水木天蓬的关联交易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已反映在公司合并报表中;上海还瞻未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与经营相关的关联
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
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如未来发生关联交易,将继续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
规执行并履行披露义务,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
常交易将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无关第三方同等对待。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遵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参照与其他无关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作
为定价和结算的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
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
并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
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
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控制人的地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
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进行关联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
失赔偿责任。”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
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过程中,遵循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内幕信息传
播的原则,但仍不排除上市公司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
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
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
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
则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计
划重新启动重组,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可能需重新调整的风险,提请
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
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相应批准和核准,包括但不限
于上交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
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如需)。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
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三)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人徐农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
承诺人对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三年水木天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作出承诺。若水木天蓬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对应承诺净利润,则业
绩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由于水木天蓬的盈利水平受到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经营
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水木天蓬存在实际净利润金额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已经与业绩承诺人签订了明确的补偿协议,但若业绩承诺人未来未
能及时履行补偿义务或未按补偿协议约定进行足额补偿,则可能出现业绩补偿承
诺无法及时执行或补偿不足的风险。
(四)业绩补偿金额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的风险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方案设定了业绩补偿条款。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41,567.57 万元;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人徐农因利润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向上市公司进行的补偿总额合计不
超过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转让对价。若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净
利润,存在补偿金额无法覆盖对应全部交易对方获得交易对价的风险。
(五)水木天蓬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根据立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0 号、
信资评报字(2024)第 060021 号),以 2024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水木
天蓬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86,300.00 万元,较其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口径
账面净资产 17,048.35 万元,增值 69,251.65 万元,增值率 406.21%;上海还瞻 100%
出资份额的评估值为 9,558.07 万元,较其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口径账面净
资产 9,558.07 万元,评估增值 0 元,增值率 0.00%。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相关规则,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
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行业政策、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
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进而可能导致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与
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六)内幕交易风险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虽然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严
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
知悉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或个人利用本次交
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和风险。
(七)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不超过 21,4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税费等费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实施将受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
者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实际募集金额低
于预期,在上述情况下,上市公司将需要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予以解
决,从而可能会对本次交易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财务和现金流状况产生一定的
不利影响,并可能对水木天蓬未来经营发展带来不确定性。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法规、政策、经营环境等发生变化导致的经营风险
水木天蓬主要从事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配套耗材等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医疗器械行业受到包括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国家市监总局等多个主
管部门多重监管,需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
定》等多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行业内企业日常经营的多个环节提出了较高
的要求。同时,近年来我国医疗行业持续推动医疗保障系统改革,并陆续出台了
包括“两票制”、“带量采购”等多项政策,国家对医疗器械的管理日趋严格,
对医疗器械企业的营销模式及盈利模式等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经营业绩。
如果水木天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能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改革、监管政策方面的变
化进行及时有效的经营调整,或未能持续满足国家产业相关法规、产业政策以及
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将可能对水木天蓬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二)新产品研发或市场反响未达预期的风险
医疗器械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的要求较高;
未来伴随外科手术渗透率增加等趋势,超声骨刀的市场需求量将不断扩大,市场
规模将呈现持续扩张态势。为保持竞争优势,水木天蓬需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保
持核心技术的先进性,持续开发具有创新性的差异化产品。超声外科手术医疗器
械产品技术壁垒相对较高,新产品的研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受研发条件、市
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如果水木天蓬出现研发项目进程及结果不及预期、市
场环境变化导致研发技术路线发生偏差、新产品不能按照预定计划获得许可或新
产品研发成功后未能得到市场认可等情形,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经济效益,进而对
水木天蓬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手术术式及临床医生操作习惯改变的风险
水木天蓬主要产品为超声骨刀、超声止血刀等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配套耗材,
通过与临床医生密切合作,解决临床手术痛点。因此,手术器械的研发不能仅基
于产品本身进行优化,更需要将产品技术研发与手术术式的开展进行紧密结合;
临床术式的发展往往引领着配套手术器械的升级迭代,而手术器械产品的创新同
时也将促进手术术式的演化升级。随着适应症范围的持续扩大和对精准治疗需求
的不断提升,未来临床术式预计将进一步向精细化和个性化发展。如果水木天蓬
无法紧密结合临床手术术式的发展趋势和临床医生的操作习惯研发出满足不同
术式需要的超声手术器械,可能对水木天蓬产品的市场推广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四)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需要集合医学、生理学、材料学、物理学、工程
学、化学等多学科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协同工作,因此高素质的人才团队是企
业维持较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基石。目前,水木天蓬已通
过合理的人才薪酬待遇、顺畅的管理沟通机制、核心技术人员股权激励计划等方
式,保障水木天蓬核心技术人才的忠诚度和吸引力。未来如果水木天蓬未能在薪
酬待遇、研发条件、未来发展前景等方面持续提供具备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条件,
将面临现有技术人才流失、无法引进更多的高端技术人才的风险,可能对水木天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蓬的技术创新、产品迭代和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五)知识产权保护和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水木天蓬为技术密集型企业,深厚的研发积累和领先的核心技术是水木天蓬
未来发展的根基。经过多年沉淀,水木天蓬已掌握多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是水木天蓬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水木天蓬高度重视知识产权
保护,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途径确保拥有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未来如
果出现专利等知识产权被恶意侵犯或核心技术机密信息泄露的情况,则可能对水
木天蓬的生产经营及业绩水平造成不利的影响。
(六)经销销售模式的风险
水木天蓬主要通过经销模式开展产品销售,由授权经销商负责产品的销售、
客户开发和管理,水木天蓬市场销售人员负责市场宣传、产品教育、技术支持和
渠道管理等工作。经销模式下,医疗器械产品销售规模的增长除了取决于水木天
蓬产品自身性能的优劣、市场宣传和产品教育,同时取决于经销商对当地客户的
开发及管理能力的高低。
报告期各期,水木天蓬经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84%、
性是销售业绩增长的关键。如果未来水木天蓬经销商在业务开展中出现不当行为、
未能持续开拓客户或优质经销商与水木天蓬终止合作,将可能导致水木天蓬声誉
受到不利影响、销售渠道受阻和客户流失、产品在所经销区域销售出现下滑,从
而对水木天蓬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产品单价持续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各类产品销售单价总体呈现下降趋势。未来若出现行业
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等情形,产品价格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
能。如果水木天蓬不能通过降本增效等手段确保产品成本同步下降,持续推出具
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将可能对水木天蓬经营利润带来不利影响。
(八)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92.24%、91.98%和 89.52%,受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产品销售结构、销售价格、客户结构、商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各产品毛利率有所
波动,但整体处于稳定状态。如果未来水木天蓬的经营规模、产品结构、客户资
源、经销商渠道、成本控制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动,或者行业政策要求或竞争格局
发生变化,导致水木天蓬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成本费用或客户的需求发
生较大的变化,水木天蓬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九)存货余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水木天蓬存货余额分别为 1,139.81 万元、2,235.08 万元和
及产品型号扩充增加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备货。水木天蓬需要在计划、采购、生产
和销售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紧密衔接,确保高效的存货管理。如水木天蓬后续进
一步提高存货规模,将占用水木天蓬较多流动资金,未能有效进行的存货管理将
可能导致存货周转能力下降,降低流动资金使用效率。此外,若未来因市场环境
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跌价或变现困难,水木天蓬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
影响。
(十)租赁房产风险
报告期内,水木天蓬用于生产经营的全部房产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如果未
来出现租赁期满无法续租、续租时租金大幅提升或在租赁过程中出现出租方违约
等情形,可能导致水木天蓬需变换生产经营地点,提升水木天蓬经营成本,对水
木天蓬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医疗行业“两票制”政策带来的风险
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在综合医改试点省和城市公立
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即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
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2018 年 3 月,国家卫计委等六部委
共同印发《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进
一步提出“实行高值医用耗材分类集中采购,逐步推行高值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水木天蓬超声外科手术设备及耗材等主要产品尚未进
入“两票制”要求范围。如果未来“两票制”政策执行范围进一步扩大,水木天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蓬的产品销售、市场营销等重要经营模式均将受到较大影响;若水木天蓬未能根
据政策变化进行及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将对水木天蓬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产品进入“带量采购”的风险
提出“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促进市场竞争等原则探索高值医用耗材分类集
中采购”,并明确“鼓励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带量谈判采购,积极探索跨省联盟采
购”。2020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进
一步指出“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水木天蓬主要产品超声骨刀尚未纳入“带量采购”政
策范围,仅有超声止血刀产品 2024 年纳入部分联盟地区的带量采购,目前对水
木天蓬整体业绩影响较小。未来随着“带量采购”政策的进一步推动,水木天蓬
超声骨刀等主要产品可能被纳入执行“带量采购”政策的范围。如果水木天蓬未
能适应“带量采购”政策的要求,将可能因未能准确预判竞争对手竞价策略而发
生落标风险;同时,水木天蓬产品在中标后面临销售价格大幅下降的风险,进而
对水木天蓬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市场竞争加剧及业绩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水木天蓬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 Bioventus、Stryker 等国际厂商,及北京速迈
等国内一流厂商。虽然水木天蓬的超声骨刀等产品技术领先,已处于国内厂商的
第一梯队,但未来可能出现多家其他厂商进入其产品领域,进而导致市场竞争进
一步加剧。此外,报告期内,水木天蓬核心产品为超声骨刀,受手术应用场景、
政策等多方面影响,目前超声骨刀产品的整体市场规模相对较小。
未来,若水木天蓬不能正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在产品研发、技
术创新、契合医生习惯等方面不能够持续创新、完善,或者在学术推广、收费目
录办理进度等方面不及预期,则水木天蓬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增长
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
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
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
能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
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
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
和 David Fan(范湘龙),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其一致行
动人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其一致行动人或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
明岩)和 David Fan(范湘龙),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
实际控制人、其一致行动人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其一致
行动人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
(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截至 2023 年末的负债总额 21,879.60 万元,资产
负债率为 9.67%。本次为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将直接及间接持有水木天蓬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
债率仍处于较低范围,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
(以下简称“华宝生物”)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宝生物 60.00%的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股权。前述增资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限合伙)、如东生命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骄英医疗器械(上
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骄英医疗”)2.7612%股权、1.9900%股权。交易前
上市公司已持有骄英医疗 9.0909%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骄英医疗
限合伙)、上海博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友和济成医疗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友和济成”)47.00%股权、8.0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
有友和济成 55.00%的股权。前述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购法国巴黎泛欧交易所上市公 Implanet 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价格为每股
持有 Implanet 公司的股份数量从 16,841,069 股增加到 93,176,946 股,持股比例从
Implanet 公司于法国完成其总股本变更的登记手续。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下简称“上海弦率”)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弦率 100%股权不变。前
述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伙)(以下简称“杭州仁序”),杭州仁序主要从事生物医药、生物技术、医疗健康
领域的投资活动,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杭州仁序 4%出资额。前述投资已经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述交易涉及标的资产与水木天蓬属于相
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除上述交易外,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其他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经营机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上市公司
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徐农、Michael Mingyan Liu(刘
明岩)和 David Fan(范湘龙)。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上市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于 2024
年 5 月 7 日首次公告本次重组预案并复牌。本次重组事项首次公告前第 21 个交
易日(2024 年 3 月 26 日)收盘价格为 15.21 元/股,首次公告前 1 个交易日(2024
年 4 月 25 日)收盘价格为 18.80 元/股,股票收盘价累计上涨 23.60%。
本次重组事项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科创 50 指数(000688.SH)
及申万医疗器械指数(801153.SI)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首次公告前 21 个交易 首次公告前 1 个交易
项目 涨跌幅
日(2024 年 3 月 26 日) 日(2024 年 4 月 25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15.21 18.80 23.60%
科创 50 指数
(000688.SH)
申万医疗器械指数
(代码:801153.S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28.62%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25.32%
因此,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组事项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
幅剔除同期大盘因素或行业板块因素后超过 20%,达到《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了必要且
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
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与拟聘请的各中介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
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同时,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编
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且将有关材料向上交所进
行报备。
尽管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但仍
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上市公司已
在本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六)内
幕交易风险”中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
七、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关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六、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八、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
相关方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相关方股
份减持计划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相关方股份减持计划”。
九、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十二条及
《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相关各方确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
嫌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
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十二条
及《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的情形。
十、本次交易完成后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应安排
(一)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维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七条 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
进行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一百六十八条 利润的分配形式: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
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股
票股利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第一百六十九条 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
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盈利情况、投资安排、现金流量和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制订。
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
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
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应依法依规
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公司采取股票股利或者现金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时,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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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第一百七十条 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
(二)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募投项目除外)。重大投
资计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
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
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四)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在保持公司财务稳健的前期下,原则上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下根据公司的盈利
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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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第一百七十一条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需求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董事会应以
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并应详细论证;公司应通过多种
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应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
或修改提供便利。”
(二)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上市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
(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
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方式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
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三、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利润)为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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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计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
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
四、现金分红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理。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在保持公司财务稳健的前期下,原则上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下根据公司的盈利
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现金流量和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制订。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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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
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
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依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
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
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采取股票股利或者现金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
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
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需求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董事会应以
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并应详细论证;公司应通过多种
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应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
或修改提供便利。
七、公司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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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还应当对调整或者变更的条件及程序
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十一、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7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
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之日(孰早)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
日止,即自 2023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期间。本次自查范围包括: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
相关自然人及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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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自查期间内,上市公司三位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监事方颖之父亲方华强存
在买卖三友医疗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亲属关系 时间 买入/卖出 数量(股)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2024/3/18 买入 289,886
徐农
事、总经理;交易对方之一 2024/3/19 买入 69,300
Michael 2024/2/26 买入 260,778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Mingyan Liu
(刘明岩) 事长兼首席科学家 2024/2/27 买入 40,377
David Fan(范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2024/2/26 买入 219,922
湘龙) 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4/2/27 买入 33,000
方华强 上市公司监事方颖之父亲 2024/5/8 买入 1,980
卖出 1,963
买入 1,700
卖出 4,053
买入 1,850
针对实际控制人上述增持行为,三友医疗已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于 2024 年 2 月
(公告编号:2024-006)、
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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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稿)
徐农的一致行动人混沌天成 18 号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详见本节之“(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之“3、混沌天成 18 号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
徐农就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如下:
“本人作为三友医疗的实际控制人,上述买入三友医疗的股票系基于对三友
医疗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三友医疗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
信心,维护三友医疗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而作出的
增持。本人的增持行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增持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买
卖三友医疗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操纵市场的情形。”
“若本人及混沌天成 18 号上述交易三友医疗股票的行为被主管部门认为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交易三友医疗股票
所得收益上缴三友医疗。
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起至三友医疗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三友医疗终止本次交
易前,本人及本人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规范股票交易行为。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Michael Mingyan Liu(刘明岩)及 David Fan(范湘龙)就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情况说明如下:
“本人作为三友医疗的实际控制人,上述买入三友医疗的股票系基于对三友
医疗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三友医疗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
信心,维护三友医疗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而作出的
增持。本人的增持行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增持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买
卖三友医疗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操纵市场的情形。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若本人上述交易三友医疗股票的行为被主管部门认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交易三友医疗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三友
医疗。
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三友医疗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三友医疗终止本次交
易前,本人及本人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规范股票交易行为。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监事方颖的父亲方华强于自查期间,累计买入上市公司股票 11,286
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12,165 股。上述股票交易行为属于短线交易,系未充分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故意。由于方华强本次短线交易结果为亏损,不存在应上缴短
线交易收益的情形。具体详见三友医疗于 2024 年 6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监
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方颖就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如下:
“本人对本人父亲的交易并不知情,亦未告知其关于本次交易或公司经营情
况等相关信息。在三友医疗首次公告本次重组事项之前,本人父亲不知悉本次重
组事项;除三友医疗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父亲并不知悉关于本次重组的其他相
关信息。本人父亲买卖三友医疗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个人
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本人及本人父亲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买
卖三友医疗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操纵市场的情形。
若本人父亲上述交易三友医疗股票的行为被主管部门认为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交易三友医疗股票所得收益(如
有)上缴三友医疗。
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起至三友医疗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三友医疗终止本次交
易前,本人及本人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件规范股票交易行为。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方颖的父亲方华强就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如下:
“在三友医疗首次公告本次重组事项之前,本人不知悉本次重组事项;除三
友医疗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并不知悉关于本次重组的其他相关信息。本人买卖
三友医疗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
无关,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三友医疗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公
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操纵市场的情形。
若本人上述交易三友医疗股票的行为被主管部门认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交易三友医疗股票所得收益(如有)
上缴三友医疗。
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起至三友医疗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三友医疗终止本次交
易前,本人及本人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规范股票交易行为。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QM5 Limited、上海隹正、实际
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混沌天成 18 号存在买卖三友医疗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自查期间,QM5 Limited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名称 身份 时间 买入/卖出 数量(股)
三友医疗持股
QM5 Limited 2023/12/14 卖出 2,484,535
针对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三友医疗已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披露《股东询价转
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3-037)、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披露《股东询价转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披露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QM5 Limited 就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如下:
“在三友医疗首次公告本次重组事项之前,本机构未参与本次重组的筹划、
制订、论证、决策,不知悉本次重组事项。本机构上述卖出三友医疗股票的行为,
系根据自身资金求,结合对证券市场的判断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重组
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三友医疗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公开或
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操纵市场的情形。
本机构承诺: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起至三友医疗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三友医疗
终止本次交易前,本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
文件规范股票交易行为。
本机构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自查期间,上海隹正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名称 身份 序号 时间 买入/卖出 数量(股)
三友医疗员工
持股平台、持股 4 2024/1/31 卖出 650,000
上海隹正 5 2024/2/1 卖出 974,400
日持股比例降 6 2024/6/11 卖出 165,423
低至 5%以下)
针对上表中第 1 项股票交易行为,三友医疗已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披露《股
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3-037)、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披露《股
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于 2023 年 12 月 15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日披露《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针对上表中第 2 项股票交易行为,三友
医疗已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披露《关于股东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大宗
转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针对上表中第 3-9 项股票交易行为,
三友医疗已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9)、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至 5%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及《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
变动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隹正就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如下:
“本企业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向混沌天成资管-徐农-混沌天成精选策略
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农将其通过本企业间接持有的全部股份变更为其一致行动人
混沌天成 18 号直接持有,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前述股票
交易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本企业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三友医疗
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操
纵市场的情形。
本企业在自查期间内其他买卖三友医疗股票的行为,系根据自身资金需要,
结合对证券市场的判断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本企业不存在
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三友医疗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
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操纵市场的情形。
本企业承诺: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起至三友医疗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三友医疗
终止本次交易前,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
文件规范股票交易行为。
本企业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自查期间,混沌天成 18 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名称 身份 时间 买入/卖出 数量(股)
三友医疗实际控
混沌天成 18 号 制人徐农的一致 2024/1/25 买入 2,432,100
行动人
混沌天成 18 号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农本人通过自有资金认购并作
为唯一份额持有人和受益人的资产管理计划,为徐农的一致行动人。针对上述增
持行为,三友医疗已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披露《关于股东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大宗转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上述交易行为的交易
对方为上海隹正。
混沌天成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机构”)作为混沌天成
“上述交易行为系徐农将通过上海隹正间接持有的股份变更为其一致行动
人混沌天成 18 号直接持有,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在三友
医疗首次公告本次重组事项之前,本机构、混沌天成 18 号未参与本次重组的筹
划、制订、论证、决策,不知悉本次重组事项。前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组无
关,本机构、混沌天成 18 号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三友医疗股票
的情形,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操纵市
场的情形。
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起至三友医疗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三友医疗终止本次交
易前,混沌天成 18 号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规范股票交易行为。
本机构、混沌天成 18 号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徐农作为混沌天成 18 号的唯一份额持有人和受益人,就混沌天成 18 号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如下:
“上述交易行为系本人将通过上海隹正间接持有的股份变更为其本人的一
致行动人混沌天成 18 号直接持有,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前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三友医
疗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操纵市场的情形。”
“若本人及混沌天成 18 号上述交易三友医疗股票的行为被主管部门认为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交易三友医疗股票
所得收益上缴三友医疗。
自本说明出具之日起至三友医疗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三友医疗终止本次交
易前,本人及本人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规范股票交易行为。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上海隹正作为混沌天成 18 号上述股票交易行为的对手方,已就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况出具说明,详见本节之“(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之“2、上海隹正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
十二、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
易的所有信息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除上述事项外,
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
审阅了本次交易的方案、相关协议及相关议案等文件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各项要求及实质条件。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本次
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三、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报告书及摘要已披露与本次交
易有关的审批事项及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四、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拓腾(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
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与业绩承诺
人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相关交易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
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公司向交易对方及募
集资金认购方发行新股的定价原则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
估价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原则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
估定价公允。
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所预
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本次交易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
意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生效等必要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十一、经审阅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我们认为有利于完善和健
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及相关
议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财
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及相关材料进行
了审慎核查后,发表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及《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
程序;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公司治理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
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制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的过户
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
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净利润的相关补偿安排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
补偿安排措施可行、合理;
个人行为;上市公司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符合《关于加
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
规定;
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工作;
报的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发表意见如下:
的规定。
能力的自然人,具备实施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协议生效后,对协议相关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也不存在抵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最近三
年,标的企业在税务、环境保护、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方面不存在对本次重
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的情形。
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条件。
规和三友医疗《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三友医疗实际控制人已作出关于
规范及减少与三友医疗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该等承诺的履行将有利于三友医疗
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
关于避免与三友医疗之间同业竞争的承诺,该等承诺的履行将有利于避免同业竞
争。
及上交所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
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三友医疗尚需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继续履行法定的
信息披露义务。
管理制度》,已对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进行了登记。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本次重组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第十五节 相关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方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联系人:杨振慈、任经纬
二、法律顾问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负责人:颜羽
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10-66412855
联系人:王元、陈煜
三、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负责人:朱建弟、杨志国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王健、文琼瑶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四、资产评估机构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路 738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伟暾
电话:021-68877288
传真:021-68877020
联系人:金燕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第十六节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的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并保证《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Michael Mingyan Liu 徐 农 David Fan
(刘明岩) (范湘龙)
胡旭波 郑晓裔 任崇俊
李莫愁 程昉 顾绍宇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二、公司全体监事的声明
公司全体监事承诺并保证《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马宇立 郝艾琼 方 颖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三、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徐 农 David Fan 倪暖
(范湘龙)
郑晓裔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接受委托,担任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本公司同意《上海三友医
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确认该报
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振慈 任经纬
财务顾问协办人:
王子文 汪阳 姚瑶
法定代表人:
龚德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五、法律顾问声明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委托,担任上海三友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法律顾问。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和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
审阅,确认该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
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颜 羽 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王 元 ______________
陈 煜 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
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相关内容,确认
重组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等文件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重组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
阅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
所未能勤勉尽责,针对本次重组交易出具的专业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声明仅供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 健 文琼瑶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七、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接受委托,担任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评估机构。本公司及经办资产评估师
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相关报告之结论性意见,
确认该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的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如本次评估报告专业结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办资产评估师:
金 燕 陈 威
法定代表人:
杨伟暾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
(四)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法律顾问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六)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七)立信评估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评估说明。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案文件: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汇荣路 385 号
联系人:David Fan(范湘龙)、王倩
电话:021-58266088
传真:021-59990826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之签章页)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附件一: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
序 证载专利 专利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权人 类别 方式 权利
发明 20111019 原始
专利 5962.3 取得
发明 一种超声切割工具 20121037 原始
专利 及其使用方法 3734.5 取得
发明 20161027 原始
专利 2984.8 取得
发明 一种探针及其制造 20161037 原始
专利 方法 3500.9 取得
发明 一种探针及其制造 20201058 原始
专利 方法 4759.4 取得
一种生物组织识别
发明 20171035 原始
专利 8892.6 取得
别方法
发明 一种辅助椎弓根钉 20171044 原始
专利 打孔的定位装置 5048.7 取得
发明 一种用于超声刀的 20171068 原始
专利 保护装置 7169.2 取得
发明 20171111 原始
专利 8873.2 取得
发明 机器人辅助超声骨 20191011 原始
专利 动力系统 3251.3 取得
发明 20111011 原始
专利 2191.7 取得
发明 20151061 原始
专利 6312.X 取得
发明 20171009 原始
专利 2358.5 取得
生物组织识别装置、
实用 20152071 原始
新型 9015.3 取得
及探针
实用 超声骨刀刀头以及 20152093 原始
新型 具备此的超声骨刀 5886.9 取得
实用 20162010 原始
新型 0338.9 取得
实用 20162025 原始
新型 6556.1 取得
实用 20162069 原始
新型 4057.0 取得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序 证载专利 专利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权人 类别 方式 权利
实用 一种分立式的生物 20172033 原始
新型 电阻抗识别装置 3851.7 取得
实用 一种辅助椎弓根钉 20172068 原始
新型 打孔的定位装置 5388.2 取得
实用 20172117 原始
新型 8632.2 取得
实用 20172126 原始
新型 7646.1 取得
实用 超声刀的扭力扳手 20172148 原始
新型 和超声刀 7039.6 取得
实用 20172150 原始
新型 9625.6 取得
一种微创超声刀头
实用 20182014 原始
新型 2812.3 取得
系统
实用 20182118 原始
新型 3432.0 取得
实用 20182137 原始
新型 3518.X 取得
超声骨刀刀头及使
实用 用该刀头的机器人 20192122 原始
新型 辅助超声骨动力系 4163.2 取得
统
超声骨刀和机器人
实用 20212062 原始
新型 5060.8 取得
统
北京天智
航医疗科
实用 一种便携式超声手 20232054 原始
新型 术设备 2610.9 取得
限公司、
水木天蓬
北京大学
超声骨刀刀头、医用
第三医 实用 20232184 原始
院、水木 新型 6620.8 取得
人辅助超声刀
天蓬
实用 20152063 原始
新型 4846.0 取得
实用 20152074 原始
新型 6678.4 取得
实用 20162055 原始
新型 4172.8 取得
实用 20162055 原始
新型 4844.5 取得
实用 20162055 原始
新型 5006.X 取得
实用 一种快速连接的螺 20162058 原始
新型 纹机构 9182.5 取得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序 证载专利 专利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权人 类别 方式 权利
实用 一种超声换能器压 20162058 原始
新型 电陶瓷的连接装置 9134.6 取得
实用 20162064 原始
新型 3862.0 取得
实用 一种带有保护装置 20162068 原始
新型 的注水套 8098.9 取得
实用 20162084 原始
新型 5590.2 取得
实用 一种带有吸引装置 20162087 原始
新型 的注水套管 5362.X 取得
实用 20162101 原始
新型 6056.7 取得
实用 20162102 原始
新型 2534.5 取得
实用 20162108 原始
新型 5496.8 取得
实用 一种超声骨刀刀头 20172011 原始
新型 及超声骨刀 2607.8 取得
实用 20172015 原始
新型 4455.8 取得
实用 20172015 原始
新型 4577.7 取得
实用 20172015 原始
新型 4595.5 取得
实用 20172023 原始
新型 2078.5 取得
实用 20172023 原始
新型 2070.9 取得
实用 20172033 原始
新型 3112.8 取得
实用 一种清创刀刀头及 20172036 原始
新型 超声清创刀 1016.4 取得
实用 一种超声骨刀及其 20172044 原始
新型 刀头 1775.1 取得
实用 20172067 原始
新型 6950.5 取得
内置多通道式手柄
实用 20172074 原始
新型 1417.2 取得
设备
实用 20182047 原始
新型 4221.6 取得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序 证载专利 专利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权人 类别 方式 权利
实用 超声骨刀刀头和具 20142030 受让
新型 有其的超声骨刀 7425.2 取得
实用 超声骨刀刀头和具 20142030 受让
新型 有其的超声骨刀 7441.1 取得
实用 一种分立式的生物 20172033 受让
新型 电阻抗识别装置 3770.7 取得
实用 一种生物组织识别 20172056 受让
新型 装置及识别系统 7432.X 取得
一种超声刀头、超声
实用 20172169 受让
新型 1364.4 取得
血和切割系统
实用 20202017 原始
新型 9726.7 取得
医用超声刀、医用超
实用 20222113 原始
新型 8828.X 取得
辅助超声刀系统
医用超声刀、医用超
实用 20222301 原始
新型 2938.4 取得
辅助超声刀系统
用于医疗器械的照
实用 20232160 原始
新型 3153.6 取得
套件
外观 20193004 原始
设计 3888.0 取得
外观 20193004 原始
设计 3555.8 取得
外观 20193004 原始
设计 3557.7 取得
外观 20193004 原始
设计 3562.8 取得
外观 20193004 原始
设计 3878.7 取得
外观 20193004 原始
设计 3880.4 取得
外观 20193004 原始
设计 3887.6 取得
外观 20193041 原始
设计 4085.1 取得
外观 20213016 原始
设计 8372.6 取得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序 证载专利 专利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权人 类别 方式 权利
外观 20203055 原始
设计 5094.5 取得
外观 20203005 原始
设计 3700.3 取得
外观 20203005 原始
设计 3723.4 取得
外观 医用超声外科器械 20203005 原始
设计 的刀杆 3728.7 取得
外观 用于医疗器械的手 20203005 原始
设计 柄 3667.4 取得
外观 20223075 原始
设计 4653.4 取得
注:上表中,序号 24 的专利于 2024 年 5 月 7 日状态变更为“放弃专利权(重复授权)”;
序号 58、59 的专利已于 2024 年 6 月 10 日专利权届满终止失效。
证载
序 专利 取得 国家/ 他项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别 方式 地区 权利
权人
Ultrasonic bone cutter
水木 2016358 原始 澳大
天蓬 cutter provided with same
ULTRASONIC BONE
CUTTER HEAD AND
水木 EP33813 原始
天蓬 CUTTER PROVIDED
WITH SAME
TOOL BIT FOR AN
水木 2017255 原始 澳大
天蓬 OSTEOTOME
特許第
水木 Ultrasonic bone cutter of 原始
天蓬 the cutter-head 取得
号
ULTRASONIK
水木 TR20181 原始 土耳
天蓬 TORNA KALEMI
PONTA DE
BR1120
水木 FERRAMENTA PARA 原始
天蓬 UM OSTE?TOMO
ULTRASS?NICO
CUCHILLA POSTIZA
水木 PARA UN 原始 墨西
天蓬 OSTE?TOMO 取得 哥
ULTRAS?NICO
水木 BIT OF EP34498 原始
天蓬 PIEZOSURGERY 46 取得
水木 PROBE AND EP34663 原始
天蓬 MANUFACTURING 60 取得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证载
序 专利 取得 国家/ 他项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别 方式 地区 权利
权人
METHOD THEREOF
Ultrasonic scalpel bit,
ultrasonic vibration
水木 2017441 原始 澳大
天蓬 ultrasonic hemostasis and
cutting system
ULTRASONIC
SCALPEL HEAD,
ULTRASONIC
VIBRATION 特許第
水木 原始
天蓬 取得
ASSEMBLY AND 号
ULTRASONIC
HEMOSTASIS AND
CUTTING SYSTEM
MINIMALLY
INVASIVE
ULTRASONIC
水木 OSTEOTOME HEAD US11,49 原始
天蓬 AND MINIMALLY 0,919B2 取得
INVASIVE
ULTRASONIC BONE
POWER SYSTEM
MINIMALLY
INVASIVE
ULTRASONIC
特許第
水木 OSTEOTOME HEAD 原始
天蓬 AND MINIMALLY 取得
INVASIVE 号
ULTRASONIC BONE
POWER SYSTEM
MINIMALLY
INVASIVE
ULTRASONIC CUTTER
HEAD AND
水木 EP35563 原始
天蓬 INVASIVE
ULTRASONIC
POWERED SYSTEM
FOR BONE
DISCRETE
BIOELECTRICAL
水木 US11,45 原始
天蓬 IDENTIFICATION
DEVICE
TOOL BIT FOR
ULTRASONIC
水木 OSTEOTOME AND US10,86 原始
天蓬 ULTRASONIC 4,012B2 取得
OSTEOTOME HAVING
THE SAME
水木 ULTRASONIC BONE 特許第 原始
天蓬 SCALPEL BIT 7197923 取得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证载
序 专利 取得 国家/ 他项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别 方式 地区 权利
权人
号
水木 ULTRASONIC US11,38 原始
天蓬 OSTEOTOME BIT 9,189B2 取得
水木 ULTRASONIC 2018342 原始 澳大
天蓬 OSTEOTOME BIT 359 取得 利亚
水木 ULTRASONIC US11,68 原始
天蓬 OSTEOTOME BIT 4,375B2 取得
水木 ULTRASONIC US11,77 原始
天蓬 OSTEOTOME BIT 9,366B2 取得
TOOL BIT FOR AN
水木 US11,20 原始
天蓬 OSTEOTOME
水木 BIT OF 10-2195 原始
天蓬 PIEZOSURGERY 185 取得
PROBE AND
水木 US10,81 原始
天蓬 METHOD THEREOF
特許第
水木 原始
天蓬 取得
号
Torque wrench for
水木 ultrasonic scalpel, and 2019284 原始 澳大
天蓬 ultrasonic scalpel/torque 403 取得 利亚
wrench set
TORQUE WRENCH
FOR ULTRASONIC
水木 SCALPEL, AND EP38279 原始
天蓬 ULTRASONIC 26 取得
SCALPEL/TORQUE
WRENCH SET
水木 FLUID FLOW METAL 2019275 原始 澳大
天蓬 SLEEVE 767 取得 利亚
水木 METAL LIQUID FLOW EP38277 原始
天蓬 SLEEVE 66 取得
TOROUE WRENCH
FOR ULTRASONIC
水木 SCALPEL, AND US11,92 原始
天蓬 ULTRASONIC 5,379B2 取得
SCALPEL/TOROUE
WRENCH SET
ROBOT-ASSISTED
水木 ULTRASONIC 2019205 原始 澳大
天蓬 OSTEOTOME 988 取得 利亚
POWERED SYSTEM
ROBOT-ASSISTED
水木 ULTRASONIC EP36957 原始
天蓬 OSTEOTOME 94 取得
POWERED SYSTEM
ROBOT-ASSISTED
水木 US10,58 原始
天蓬 OSTEOTOME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证载
序 专利 取得 国家/ 他项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别 方式 地区 权利
权人
POWERED SYSTEM
ロボット支援型超音波 特許第
水木 原始
天蓬 取得
付きシステム 号
ROBOT-ASSISTED
水木 ULTRASONIC 原始 墨西
天蓬 OSTEOTOME 取得 哥
POWERED SYSTEM
ROBOT-ASSISTED
水木 ULTRASONIC 10-2062 原始
天蓬 OSTEOTOME 008 取得
POWERED SYSTEM
MINIMALLY
INVASIVE
ULTRASONIC
水木 OSTEOTOME HEAD 10-2462 原始
天蓬 AND MINIMALLY 216 取得
INVASIVE
ULTRASONIC BONE
POWER SYSTEM
ULTRASONIC BONE
SCALPEL BIT AND
水木 ROBOT-ASSISTED US11,95 原始
天蓬 ULTRASONIC BONE 0,796B2 取得
POWER SYSTEM
USING SAME
ULTRASONIC BONE
SCALPEL BIT AND
特許第
水木 ROBOT-ASSISTED 原始
天蓬 ULTRASONIC BONE 取得
POWER SYSTEM 号
USING SAME
TORQUE WRENCH
FOR ULTRASONIC
水木 SCALPEL, AND 10-2561 原始
天蓬 ULTRASONIC 520 取得
SCALPEL/TORQUE
WRENCH SET
水木 METAL LIQUID FLOW 10-2591 原始
天蓬 SLEEVE 140 取得
Device for connecting
江苏 2017285 原始 澳大
水木 piezoceramics
DEVICE FOR
CONNECTING
江苏 EP34733 原始
水木 TRANSDUCER
PIEZOCERAMICS
江苏 ULTRASONIC 2018232 原始 澳大
水木 SCALPEL BIT 045 取得 利亚
江苏 ULTRASONIC CUTTER 特許第 原始
水木 HEAD 6946445 取得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证载
序 专利 取得 国家/ 他项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别 方式 地区 权利
权人
号
江苏 ULTRASONIC CUTTER EP35937 原始
水木 HEAD 43 取得
江苏 ULTRASONIC US11,62 原始
水木 SCALPEL BIT 7,980B2 取得
江苏 FRESA PARA BISTUR? 原始 墨西
水木 ULTRAS?NICO 取得 哥
CONNECTION DEVICE
江苏 FOR PIEZOCERAMICS US11,58 原始
水木 OF AN ULTRASONIC 3,895B2 取得
TRANSDUCER
江苏 ULTRASONIC CUTTER 10-2282 原始
水木 HEAD 121 取得
HERRAMIENTA DE
水木 实用 CORTE PARA 原始 墨西
天蓬 新型 OSTE?TOMO 取得 哥
ULTRAS?NICO
ULTRASONIK
OSTEOTOM TAKIM
水木 实用 TR20180 原始 土耳
天蓬 新型 ULTRASONIK
OSTEOTOM
ULTRASONIC BONE
CUTTER HEAD AND 登録第
水木 实用 原始
天蓬 新型 取得
CUTTER PROVIDED 号
WITH SAME
PONTA CORTANTE DE
BR2120
水木 实用 FERRAMENTA PARA 原始
天蓬 新型 UM OSTE?TOMO
ULTRASS?NICO
BROCA DE
水木 实用 原始 墨西
天蓬 新型 PIEZOCIRUG?A. 取得 哥
DISCRETE
BIOELECTRICAL 登録第
水木 实用 原始
天蓬 新型 取得
IDENTIFICATION 号
DEVICE
Diskrete bioelektrische
水木 实用 2120180 原始
天蓬 新型 chtung
ULTRASONIC BONE
CUTTER HEAD AND
水木 实用 20-0492 原始
天蓬 新型 CUTTER PROVIDED
WITH SAME
水木 实用 HOJA DE OSTE?TOMO 原始 墨西
天蓬 新型 ULTRAS?NICO. 取得 哥
水木 实用 ULTRASONIC 2020100 原始 澳大
天蓬 新型 OSTEOTOME BIT 304 取得 利亚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证载
序 专利 取得 国家/ 他项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别 方式 地区 权利
权人
登録第
水木 实用 ULTRASONIC BONE 原始
天蓬 新型 CUTTING BLADE 取得
号
水木 实用 2120180 原始
天蓬 新型 00323 取得
水木 实用 HOJA DE OSTE?TOMO 原始 墨西
天蓬 新型 ULTRAS?NICO. 取得 哥
水木 实用 ULTRASONIC 2020100 原始 澳大
天蓬 新型 OSTEOTOME BIT 622 取得 利亚
TOOL BIT FOR 登録第
水木 实用 原始
天蓬 新型 取得
OSTEOTOME 号
水木 实用 2120180 原始
天蓬 新型 00340 取得
水木 实用 ULTRASONIC BONE 20-0496 原始
天蓬 新型 CUTTING BLADE 016 取得
TOOL BIT FOR
水木 实用 20-0496 原始
天蓬 新型 OSTEOTOME
BROCA DE
江苏 实用 HERRAMIENTA DE UN 原始 墨西
水木 新型 OSTE?TOMO 取得 哥
ULTRAS?NICO
BIR ULTRASONIK
江苏 实用 TR20181 原始 土耳
水木 新型 Y?NELIK TAKIM UCU
登録第
江苏 实用 ULTRASOUND BONE 原始
水木 新型 CUTTING TOOL 取得
号
登録第
江苏 实用 Ultrasonic bone cutter of 原始
水木 新型 the cutter-head 取得
号
BIR ULTRASONIK
江苏 实用 TRANSD?SERIN TR20181 原始 土耳
水木 新型 PIEZOSERAMI?I I?IN 8682Y 取得 其
BA?LANTI ARACI
DISPOSITIVO DE
CONEXI?N PARA LOS
MATERIALES
江苏 实用 原始 墨西
水木 新型 PIEZOEL?CTRICOS DE 取得 哥
UN TRANSDUCTOR
ULTRAS?NICO
The ultrasonic transducer
登録第
江苏 实用 of the piezoelectric 原始
水木 新型 ceramic of the connecting 取得
device 号
DISPOSITIVO PARA
BR2120
江苏 实用 CONEX?O DE 原始
水木 新型 PIEZOCER?MICAS DE
UM TRANSDUTOR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证载
序 专利 取得 国家/ 他项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别 方式 地区 权利
权人
ULTRASS?NICO
BIR ULTRASONIK
江苏 实用 TR20181 原始 土耳
水木 新型 TAKIM UCU
BROCA DE
江苏 实用 原始 墨西
水木 新型 PIEZOCIRUG?A 取得 哥
登録第
江苏 实用 Ultrasonic bone cutter of 原始
水木 新型 the cutter-head 取得
号
MECANISMO DE
江苏 实用 原始 墨西
水木 新型 R?PIDA 取得 哥
江苏 实用 HIZLI BA?LANAN DI? TR20181 原始 土耳
水木 新型 MEKANIZMASI 9231Y 取得 其
登録第
江苏 实用 Quick connectable screw 原始
水木 新型 mechanism 取得
号
MECANISMO DE BR2120
江苏 实用 原始
水木 新型 R?PIDA 1-0 取得
江苏 实用 MANGO DE BISTUR? 原始 墨西
水木 新型 ECOGR?FICO 取得 哥
登錄第
江苏 实用 The ultrasonic knife 原始
水木 新型 handle 取得
号
BROCA PARA
江苏 实用 原始 墨西
水木 新型 ULTRASONICO 取得 哥
登錄第
江苏 实用 Ultrasonic bone knife of 原始
水木 新型 knife head 取得
号
登錄第
江苏 实用 Ultrasonic bone knife of 原始
水木 新型 knife head 取得
号
CINZEL PARA UM BR2120
江苏 实用 原始
水木 新型 ULTRASS?NICO 4-5 取得
BIR ULTRASONIK
江苏 实用 TR20190 原始 土耳
水木 新型 TAKIM UCU
江苏 实用 HOJA DE ESCALPELO 原始 墨西
水木 新型 ULTRAS?NICO 取得 哥
江苏 实用 HOJA DE ESCALPELO 原始 墨西
水木 新型 ULTRAS?NICO 取得 哥
ULTRASONIC 登錄第
江苏 实用 原始
水木 新型 取得
TIP 号
江苏 实用 ULTRASONIC 登録第 原始
水木 新型 SCALPEL BIT 3225095 取得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证载
序 专利 取得 国家/ 他项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别 方式 地区 权利
权人
号
江苏 实用 Ultraschallskalpellschneid 2120180 原始
水木 新型 instrument 00162 取得
江苏 实用 2120180 原始
水木 新型 00161 取得
江苏 实用 ULTRASONIC 2019100 原始 澳大
水木 新型 SCALPEL BIT 929 取得 利亚
江苏 实用 ULTRASONIC 2019100 原始 澳大
水木 新型 SCALPEL BIT 930 取得 利亚
江苏 实用 ULTRASOUND BONE 20-0493 原始
水木 新型 CUTTING TOOL 787 取得
江苏 实用 QUICK-CONNECTING 20-0493 原始
水木 新型 THREAD MECHANISM 101 取得
ULTRASONIC
江苏 实用 20-0494 原始
水木 新型 BIT
江苏 实用 ULTRASONIC 20-0494 原始
水木 新型 SCALPEL BIT 036 取得
ULTRASONIC
江苏 实用 20-0494 原始
水木 新型 TIP
北京 实用 Ultraschallchirurgiesyste 2020210 原始
水木 新型 m 04126 取得
北京 实用 Sistema chirurgico a 原始 意大
水木 新型 ultrasuoni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882,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082S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882,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791S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882,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785S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882,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786S 取得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HEAD WITH USD882, 原始
天蓬 设计 SLOTTING 792S 取得
UMBRELLA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893,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029S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892,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326S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882,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793S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882,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787S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882,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789S 取得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证载
序 专利 取得 国家/ 他项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别 方式 地区 权利
权人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882,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794S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882,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788S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882,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084S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888,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955S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882,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790S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882,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083S 取得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Head 原始
天蓬 设计 with Single Line Spiral 取得
号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Head 原始
天蓬 设计 with Multiple Line Spiral 取得
号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Head 原始
天蓬 设计 with Trepan 取得
号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Head 原始
天蓬 设计 with Trepan 取得
号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Head 原始
天蓬 设计 with Slotting Umbrella 取得
号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Head 原始
天蓬 设计 with Opening Umbrella 取得
号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Head 原始
天蓬 设计 with Spirality 取得
号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Head 原始
天蓬 设计 with Rake Shape 取得
号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Head 原始
天蓬 设计 with Spoon 取得
号
Ultrasonic Cutter Head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原始
天蓬 设计 取得
Multiple Teeth 号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Head 原始
天蓬 设计 with Milling Subulate 取得
号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Head 原始
天蓬 设计 with Inclined Square File 取得
号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证载
序 专利 取得 国家/ 他项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别 方式 地区 权利
权人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Head 原始
天蓬 设计 with Oblique Round File 取得
号
Ultrasonic Cutter Head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原始
天蓬 设计 取得
with Groove 号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Head 原始
天蓬 设计 with Toothed Spoon 取得
号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Head 原始
天蓬 设计 with Straight Spade 取得
号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证载
序 专利 取得 国家/ 他项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别 方式 地区 权利
权人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30-1012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S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01 取得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02 取得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03 取得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04 取得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05 取得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06 取得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07 取得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08 取得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09 取得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10 取得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11 取得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12 取得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13 取得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14 取得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15 取得
水木 外观 0055137 原始
天蓬 设计 28-0016 取得
水木 外观 9006401 原始
天蓬 设计 6180001 取得
水木 外观 Medical instruments (part 0064016 原始
天蓬 设计 of -) 18-0001 取得
水木 外观 30-1034 原始
天蓬 设计 804 取得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证载
序 专利 取得 国家/ 他项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别 方式 地区 权利
权人
ULTRASONIC CUTTER
水木 外观 USD915, 原始
天蓬 设计 PURPOSE
MODELO INDUSTRIAL
水木 外观 DE PORCI?N DE 原始 墨西
天蓬 设计 CABEZAL DE CORTE 取得 哥
ULTRAS?NICO
MODELO INDUSTRIAL
水木 外观 DE PORCI?N DE 原始 墨西
天蓬 设计 CABEZAL DE CORTE 取得 哥
ULTRAS?NICO
MODELO INDUSTRIAL
水木 外观 DE PORCI?N DE 原始 墨西
天蓬 设计 CABEZAL DE CORTE 取得 哥
ULTRAS?NICO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947.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379S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943,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745S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USD939,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089S 取得
水木 外观 30-1091 原始
天蓬 设计 196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0075708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90-0001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0075708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90-0002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0075708 原始
天蓬 设计 HEAD 90-0003 取得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2020105 原始 澳大
天蓬 设计 HEAD 64 取得 利亚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原始
天蓬 设计 取得
号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原始
天蓬 设计 取得
号
登録第
水木 外观 原始
天蓬 设计 取得
号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2020122 原始 澳大
天蓬 设计 HEAD 11 取得 利亚
水木 外观 ULTRASONIC CUTTER 2020122 原始 澳大
天蓬 设计 HEAD 12 取得 利亚
北京 外观 0081132 原始
水木 设计 52-0001 取得
北京 外观 0081132 原始
水木 设计 52-0002 取得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证载
序 专利 取得 国家/ 他项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别 方式 地区 权利
权人
水木 设计 52-0003 取得
北京 外观 0081132 原始
水木 设计 52-0004 取得
北京 外观 0081132 原始
水木 设计 52-0005 取得
北京 外观 0081114 原始
水木 设计 54-0001 取得
北京 外观 0081114 原始
水木 设计 54-0002 取得
北京 外观 医用超声外科器械的刀 0081110 原始
水木 设计 杆 09-0001 取得
北京 外观 2020144 原始 澳大
水木 设计 23 取得 利亚
北京 外观 2020144 原始 澳大
水木 设计 24 取得 利亚
北京 外观 2020144 原始 澳大
水木 设计 25 取得 利亚
北京 外观 2020144 原始 澳大
水木 设计 26 取得 利亚
北京 外观 2020144 原始 澳大
水木 设计 27 取得 利亚
ULTRASONIC
北京 外观 2020144 原始 澳大
水木 设计 INSTRUMENT
SHAFT FOR AN
北京 外观 ULTRASONIC 2020144 原始 澳大
水木 设计 SURGICAL 22 取得 利亚
INSTRUMENT
北京 外观 JP16783 原始
水木 设计 76 取得
登錄第
北京 外观 原始
水木 设计 取得
号
登錄第
北京 外观 原始
水木 设计 取得
号
登錄第
北京 外观 原始
水木 设计 取得
号
登錄第
北京 外观 原始
水木 设计 取得
号
登錄第
北京 外观 原始
水木 设计 取得
号
登錄第
北京 外观 医用超声外科器械的刀 原始
水木 设计 杆 取得
号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证载
序 专利 取得 国家/ 他项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别 方式 地区 权利
权人
北京 外观 USD947, 原始
水木 设计 124S 取得
ULTRASONIC
北京 外观 USD950, 原始
水木 设计 INSTRUMENT
SHAFT FOR
北京 外观 ULTRASONIC USD950, 原始
水木 设计 SURGICAL 736S 取得
INSTRUMENTS
登錄第
北京 外观 Ultrasonic Knife for 原始
水木 设计 surgery 取得
号
北京 外观 超声刀(Ultrasonic DM/229 原始
水木 设计 Knife) 313 取得
北京 外观 2023151 原始 澳大
水木 设计 18 取得 利亚
北京 外观 2023129 原始 澳大
水木 设计 98 取得 利亚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附件二:水木天蓬及其子公司的主要业务资质、许可
序号 证载权利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许可范围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
手术设备及附件 理局
III 类:01-01 超声手
苏食药监械 江苏省药
医疗器械生 术设备及附件
产许可证 II 类:01-01 超声手
术设备及附件
注:上表中第 2 项江苏水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完成换证,证
书编号变更为“苏药监械生产许 20120037 号”。
序号 证载权利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许可范围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京海食药监 北京市大兴
医疗器械经 录:III 类:6823***
营许可证 2017 年版分类目
录:III 类:01***
第二类医疗 京兴食药监 录:II 类:6823, 北京市大兴
案凭证 20220105 号 2017 年版分类目 管理局
录:II 类:01,14***
(1)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备案证
序
证载权利人 产品名称 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号
国械注准 国家药品监督
超声软组织切割 国械注准 国家药品监督
止血设备 20213010923 管理局
国械注准 国家药品监督
苏苏械备 苏州市市场监
苏苏械备 苏州市市场监
苏苏械备 苏州市市场监
(2)国外主要注册、认证证书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序 持证
证书名称 编号 产品名称 认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号 主体
Ultrasonic Surgical System,
G1 108916 Ultrasonic Surgical System
北京 2024.5.26
水木 (注)
Rev.00 Surgical System Shears and
Wrench
Ultrasonic Osteotomy
Surgical System and
Accessories (Including
Handpiece, Cutting tip, Tip
G1 086500
江苏 wrench, Liquid-flow tube and
水木 01
Liquid- flow sleeve),
Ultrasonic Surgical Aspirator
System and Accessories
(Including Handpiece,
Cutting tip).
江苏 美国 FDA Ultrasonic Osteotomy
水木 注册 Surgical System
江苏 美国 FDA Ultrasonic Surgical Aspirator
水木 注册 System
澳大利亚 Ultrasonic Osteotomy
江苏
水木
证书 surgical system generator
澳大利亚
江苏 Orthopaedic ultrasonic
水木 surgical system handpiece
证书
澳大利亚
江苏
水木
证书
澳大利亚
江苏 Ultrasonic surgical system
水木 torque wrench, reusable
证书
澳大利亚
江苏 Hard-tissue ultrasonic
水木 surgical system handpiece tip
证书
澳大利亚
江苏 Soft-tissue ultrasonic surgical
水木 system tip insulating sleeve
证书
澳大利亚
江苏 Irrigation tubing set, general
水木 purpose
证书
澳大利亚
江苏
水木
证书
澳大利亚 Orthopaedic ultrasonic
江苏
水木
证书 cooling sleeve
江苏 巴西产品 801175809 Ultrasonic Osteotomy
水木 注册证书 64 Surgical System
注:该证书的编号更新为 G1 108916 0005 Rev.00,并已续期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三友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会稿)
序
持有人 证书名称 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有效期
号
T?V S?D
北京水 质量管理 Q5 108916 0004
木 体系认证 Rev.00
GmbH
T?V S?D
江苏水 质量管理 Q5 086500 0009
木 体系认证 Rev.02
GmbH
序 发证日期/
持有人 证书名称 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号 备案日期
(京)网药械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 信息备字 北京市药品监
信息服务备案 (2022)第 督管理局
北京市科学技
术委员会、北京
GR202111003
税务总局北京
市税务局
北京市科学技
术委员会、北京
GR202111003
税务总局北京
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