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96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5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方便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
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下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上述提案1.00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
(1)上述提案须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出席现场会议时由见证律师验证登记文件原件)的方
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
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邮政编码:133700
联系人:王振宇、赵仁和
联系电话:0433-6238973
指定传真:0433-6238973
电子信箱:000623@jlao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流程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如下信息:
委托人名称:
持有吉林敖东股份的性质:
持有吉林敖东股份的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按自己的意见
投票。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下可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