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奥博: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2-21 09:08: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8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0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
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明刚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7人,代表股份数为190,505,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5.671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
表股份数为119,769,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00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3人,代表股份数为70,735,4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71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
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90,252,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0%;反对 18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2%;弃权 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8,653,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02%;反对 183,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95%;弃权 70,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奥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