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秋田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秋田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
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
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
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货
币型基金等。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进行监
督。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
展,通过现金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收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
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有助于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秋田微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 朱锦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