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包头东
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东宝生物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058 号),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728,875 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5.6 元,
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407,281,7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351 号《验资
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728.17万元(含本数,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 投资总额
金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 投资总额
金金额
生态资源综合利
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0,581.50 10,283.12
用建设项目
小计 18,441.50 17,822.44
合计 41,848.95 40,728.17
注:1、2021年11月,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胶原蛋白肽
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6,062.8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变更为
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98);
充剂制品建设项目”变更为“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该事项相关情况详见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2-044)。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生态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各子项目己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节余募
募集资金承 利息收入扣 累计已投入 集资金余额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除手续费后 募集资金金 (D)=(A)
(A) 净额(B) 额(C) +(B)-
(C)
年产 5 万吨绿色
生态资源 7,539.32 170.08 5,405.23 2,304.17
生态有机肥项目
综合利用
废水资源综合利
建设项目 10,283.12 162.73 8,689.86 1,755.99
用项目
合计 17,822.44 332.81 14,095.09 4,060.16
注: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资金实际金额为准;上表中小数点后两位存
在的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导致。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
控制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
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生态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60.16万元(为
截至2024年12月18日金额,具体需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资金实际金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的监管要求,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
案后,节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
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
机构、开户银行之间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该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
合同尾款等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生态资源综
合利用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
合同尾款等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使用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生态资源综
合利用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独立
董事认为:
“生态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议案内容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表决,一
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表决,一
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并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东宝生物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留梦佳 周冰昱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