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萤石网络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2 年第 46 次审议会议审核同意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11,250
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28.7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36,62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1,365,252.83 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
项 税 额 ) , 其 中 , 计 入 股 本 人 民 币 112,500,000.00 元 ,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具的德师报(验)字(22)第 00614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 2023 年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及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拟
总投资额 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合计 441,350.90 373,850.90 441,350.90 312,136.53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92,498.69
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总额比例约 51.53%。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投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由于建设
过程中受外部客观环境因素影响,项目现场施工建设安排延缓,当前萤石智能制造重庆
基地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未达预期,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有
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
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
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
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萤石网络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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