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68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6 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明泰铝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6 亿元,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
理实施相关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向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 31,000 万元、29,000 万元(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临 2024-033”号公告),上述结构
性存款已全部赎回,本金及收益如期到账。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本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6 亿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
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056
号)核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 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8,352,723.15 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全部
到位。2023 年 8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河南明泰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 亿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大
华验字2023000450 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公司已对
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明泰铝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截止 2024 年 10 月 31 日,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年产 25 万吨新能
源电池材料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
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河南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
晟新材”)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本次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风险级别 低风险产品 本金及保底收益安全,但实际收益率存在不确定性
产品投资期限在六个月(含)以内,流动性评级为
流动性评级 中/低 中;产品投资期限在六个月(不含)以上,流动性
评级为低
预计收 是否构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产品期 收益
益金额 成关联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限(天) 类型
(万元) 交易
中国银
人民
行股份 保本保
银行理 币结 1.0500%~ 167.65~
有限公 31,000 188 最低收 否
财产品 构性 2.6286% 419.71
司巩义 益型
存款
支行
中国银
人民
行股份 保本保
银行理 币结 1.0400%~ 153.69~
有限公 29,000 186 最低收 否
财产品 构性 2.6323% 389.00
司巩义 益型
存款
支行
(五)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现金管
理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
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6 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
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四、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部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
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督。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赎回)岗位分离。
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124,260.76 2,343,055.93
负债总额 529,911.24 589,720.16
净资产 1,594,349.52 1,753,335.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580.69 5,056.88
备注:2023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5.17%,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
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闲置的资金进行适
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
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
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结果以公司发布的审计报告为准。
六、中介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以上事项。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明泰铝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保证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