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7.116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洪波主持,并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 案 是 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隋永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占出席
议 案 是 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胡元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丁秋艳、王琪凡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