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经与会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本
次会议由独立董事范其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
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
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
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本次对年度贷款总额及担保方案的预计是基于对公司及子公司
在 2025 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合理预估,符合公司 2025 年度
发展计划;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
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各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年度贷款预
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议案,
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接独立董事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