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4-07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
时间要求,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口头方
式临时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绿洲路 16 号),现场会议时间:
会议由与会董事推举赖民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赖民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赖国贵先生变更为赖民
杰先生,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经与会董事选举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3 人) 任家华(主任委员)、唐国华、赖国贵
战略决策委员会(3 人) 赖民杰(主任委员)、赖国贵、张杰
提名委员会(3 人) 唐国华(主任委员)、赖民杰、张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人) 任家华(主任委员)、赖国贵、唐国华
注:任家华先生、唐国华先生、张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家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赖民杰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总裁人选由公司董事长提名,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核,认为该人选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高青女士、倪树祥先生、司维先生、马刚杰先生、
陈志勇先生、陈柯亮先生、张素珠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副总裁人选由公司总裁提名,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核,认为上述人选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资格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司维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财务负责人人选由公司总裁提名,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该人选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周雄秀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人选由公司董事长提名,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核,认为该人选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黄文佳女士、周雪春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人选由公司董事长提名,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上述人选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
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告。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