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 述 相 关 事 项 公 司 已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独立董事王稼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4)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
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8)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
关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
行了披露。
(9)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0)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进行了披露。
(11)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2)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13)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层面 2023
年度可归属比例为 80%,不可归属的 20%将予以作废,该部分作废数量为 21,600
股;由于 3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为 95%,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080 股。
上述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680 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
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