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
登记及相关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杜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
和欣”)的通知,杜方先生与上海东和欣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已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杜方先生与上海东和欣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2024 年 9 月 30 日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17,342,6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
给上海东和欣。本次转让价格为 4.36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75,613,736.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
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及《关于实际控制
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63)。
二、 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并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完成
过户后,杜方先生与上海东和欣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杜方 69,375,000 20.00% 52,032,400 15.00%
上海东和欣 752,000 0.22% 18,094,600 5.22%
合计 70,127,000 20.22% 70,127,000 20.22%
三、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一)本次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过户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前所持股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 份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杜方 是 2,320,000 3.34% 0.67%
月 10 日 月 18 日 和欣新
材料集
杜方 是 15,022,600 21.66% 4.33%
月7日 月 18 日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及解除质押后,杜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东和
欣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合计占 合计占
累计被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股东 持股 持股 其所持 公司总 占未质
质押数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名称 数量 比例 股份比 股本比 押股份
量(股)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例 例 比例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杜方 32,4 84.50% 12.68% 0 0% 0 0%
% 650
上海 18,0
东和 94,6 0 0% 0% 0 0% 0 0%
%
欣 00
四、其他事项说明
司 70,127,000 股股份,仍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2%,杜方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本次协议转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
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
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