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博威合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9 号),
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
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700 万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700,000,000.00 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11,132,075.47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688,867,924.53 元,已由主承
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16,981.13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86,750,943.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754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
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博 23 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累计使用募集 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资金金额① 资金金额② =②/①
目
目
目
合计 170,000.00 168,675.09 58,449.26 -
注:1GW 电池片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节余资金 17.68 万元已转入公司的其
他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2 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
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6 月,具
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对原有项目
建设方案进行了数字化优化,建立了项目数字化知识产权竞争壁垒,结合实际建
设情况,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截止 2024 年 11 月 30 日,该项目配套厂房
建筑、公辅动力等基本设施已全面交付,数字化项目产线所有生产设备也已到货
安装并进行单机调试工作。项目延期原因如下:
案进行了流程再造、工艺革新,并全面实施数字化系统优化升级,规划了全产线
的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建成行业领先的数字化生产线,使得项目建成后产
品质量更稳定、运营成本更低、效率更高,项目达产后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进行系统化集成工艺数据,打造数字化知识产权壁垒,在此过程中尽管花费了较
长的项目建设时间,但形成了公司数字化的核心竞争壁垒和知识产权体系。
化和智能化升级改造。期间为了保障公司各客户产品的正常交付,现场存在着新
旧产线一定程度的交叉施工现象,对本项目产线的全线试产交付造成了一定的影
响。后续还需将新旧产线全面融合打通,以实现公司物流、信息等系统全方位的
互联共享。
综上所述,公司所做的项目建设方案优化、核心装备自研自制及新老产线的
数字化融合都是为了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结合公司 2 万吨线材项目实际开展情
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与未来建设安排,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 2
万吨线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后项目建设的保障措施
鉴于本次项目延期是因为项目建设方案优化、核心装备自研自制及新老产线
的数字化融合,都是为了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因此在后期的项目建设中,重点
实施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
融合的难点痛点和风险因素,制订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紧盯项目里程碑计划,按
月/周项目工作计划跟进落实,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操作技术)与 IT(信息技术)有效融合,加快推进数字化系统及产线的联机
调试工作,实现工艺设备和产线稳定可靠运行,使得项目产线早日投产;
目及订单交付之间的衔接工作,在保障客户正常交付的情况下,实现新建项目与
新材料基地智能物流与信息化系统的整体全面整合工作,早日实现新旧产线的全
面融合,按计划实现项目顺利投产。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
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2 万吨特殊
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把握市场发展契机,迎合产业创新发展需求
随着国际经济的快速发展、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以及产业创新升级,需要大
量的工业材料,其中对特殊合金电子线材的需求尤为突出。国务院关于印发《中
国制造 2025》的通知中“五大工程”明确指出建成较为完善的产业技术基础服务
体系,逐步形成整机牵引和基础支撑协调互动的产业创新发展格局。到 2025 年,
件和关键基础材料中,特殊合金电子线材处于十分显著和核心的位置。但由于当
前国内大多数合金线材生产企业在把握市场方向、新产品研发投入、产品品种、
生产制造工艺、生产效率及精细化管理等方面,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还
存在非常大的差距,导致国内高端市场急需的特殊合金电子线材产品在高端应用
领域无法满足需求,部分产品只能依赖国外进口。
正是为了适应国际经济的快速发展、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以及产业创新升级
对新材料的配套要求,特别是支撑和满足智能互联装备、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
设备等对高强、高导等各种高精密、高性能特殊合金电子线材未来发展的需求,
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决定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以满足特殊合金电子线材的
市场需求,并推动新材料高端市场产品设计的变革,促进智能制造的快速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对特殊合金线材产品的市场供给,
更好地满足智能互联装备、智能终端设备、新能源汽车等行业高端市场的需求,
同时可减轻国内对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特殊合金电子线材的进口依赖。
(2)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
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产业提升和合金材料行业的发展与整合,行业的龙头企业只有
准确把握市场方向、用数字化技术专注新产品研发投入、增强加工工艺技术、提
高生产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提升产品质量,才能引领行业的发展,推动高端市场
产品设计的变革,促进智能制造的快速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对智能化装备和电
子设备领域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并总结合金新材料行业的现状和发展特点及技术
现状和产业趋势下提出的。本次募投项目以公司的现有技术为依托,进一步提升
公司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领域的市场占有率。特殊合金电子线材是公司的主要产
品,产品涉及各种高端电子零部件如连接器、线束等,主要作为智能互联装备、
智能终端设备、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组成部件,未来发展空间和需求量较大,对相
关特殊合金电子线材的市场需求增长也将非常明显。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充分发挥公司现有的数字化技术优势和品牌优
势,顺应目前国内市场特殊合金电子线材产品在高端应用领域的需求,扩大高端
市场占有率,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保障创新型产品的迅速产业化,增加高附加
值产品,扩大公司整体规模,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满足国
内市场对综合性能优异的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的需求,替代高端进口材料,增强公
司在高端新材料领域的国际竞争力,获取更大的国际市场份额,并推动合金材料
行业趋向高端产品市场发展的变革,促进国家智能制造的快速发展。
(1)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属于鼓励发展类项目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特殊合金电子材料在全球范围内的布局
调整和重组继续深入,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
列的扶持政策。
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新材料业务属于“新
材料产业”之“3.2 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之“3.2.2.3 高品质铜材制造”。 根据
公司新材料业务属于“3 新材料产业”之“3.2 先进结构材料产 业”之“3.2.2
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确将“信息、新能源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交
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新能源、半导体照明、
电子领域用连续性金属卷材、真空镀膜材料、高性能铜箔材料”列入《产业结构
“2 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实施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生产特殊合金电子线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属于鼓励发展类项目。
(2)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及管理优势
公司在数字化实施中已取得一定成效,数字化系统已具备一定的运行条件,
数字化研发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业务与 IT 技术不断融合创新,打破组织边界,
已经开始发挥数字化变革的价值。在此基础上,按照既定的数字化战略目标,夯
实数字化基础,扎实推进数字化赋能工作,重点强化数字化营销系统的应用赋能
公司营销业务、数字化制造系统成功上线运行赋能公司生产,不断发挥数字化系
统的赋能作用,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此外,数字化研发平台在
台、前沿资讯交流平台及数据服务平台,打造了科研机构、高校院所以及有志于
材料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共享的有色合金新材料研发生态圈,实现客户诉求与企
业、高校院所等社会资源的高效协同,利用社会资源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推
动产业升级和科技进步。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数字化建设,用数字化手段赋能公
司经营。
公司是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认可实验室, 是
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国际铜加工协会(IWCC)的董事单位,也是 IWCC
技术委员会委员。公司是有色金属特殊合金电子材料制备技术的引领者,技术核
心优势体现在合金化、微观组织重构及专用装备自主研发三个方面,以此引领行
业发展。公司先后参与和主持修、制订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为我国合金材料
产业发展赶上和超过国外先进水平提供了标准依据。近年来,公司着重集成创新,
积极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形成了独特的技术、研发集成平台,成
为我国有色金属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研发的引领者。综上,公司数字化全面建成之
后,将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加快新产品研发投放速度,增强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坚实的技术和管理基础。
(3)行业下游市场发展较好,市场具备消化本次募投新增产能的条件
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的重点产品为各种连接器材料,作为智能互联装备、智
能终端设备、新能源汽车的核心组成部件,未来发展空间和需求量较大。
以汽车电子用材为例,目前主流新能源车的动力以锂离子电池为主,锂电在
充放电过程中所用的高低压连接器、新能源车智能化所需的高速连接器,相比传
统汽车而言是新增需求,是高强高导特殊合金材料应用的增量市场。以特斯拉、
比亚迪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将引领行业发展,新能源汽车在整个汽车销售中的渗
透率将进一步提高,为公司产品销售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受益于智能互联装备、智能终端设备、新能源汽车、增材制造等领域市场需
求的持续增长,上述领域各类连接器等产品对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的需求预计将保
持增长趋势,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市场基础。
本项目原预计达产后将每年新增营业收入 118,584 万元、净利润 6,093 万
元,项目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较好。公司对本项目的前述效益测算进行了复核,
复核结果与原收益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仍具有合理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因
素对项目的潜在影响,并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审慎推进,确保项目资源的有效利用
和价值的合理实现。
公司认为 2 万吨特殊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未发生
重大变化,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目标。公司决定继续实施本项目并延长实施期限
至 2025 年 6 月,以确保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项目推进的稳健性。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为了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数字化优化,实现核心
专用装备的自研、自制,构建公司项目的数字化优势,打造自主知识产权和数字
化竞争壁垒,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
求。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延期,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
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万吨特殊
合金电子材料线材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
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
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