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39
债券代码:149754.SZ 债券简称:21山证C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第三期)
(债券简称:21 山证 C3,债券代码:149754.SZ,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
)本次兑付的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为 2024 年
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派发的利息和本金的权利。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2021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4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于
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兑付兑息
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
可〔2020〕1924 号。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不另计息。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
三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
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
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
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根据《山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维持公司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券交易所上市。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21 山证 C3”的票面利率为 3.80%,每 1 手“21 山证 C3”(面
值 1,000 元)本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8.00 元(含税,扣税后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额为:人民
币 1030.4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兑
付兑息额为:人民币 1038.0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山证 C3”持
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
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
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
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
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摘牌。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三期)募集说
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到期。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
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
券将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
易。
八、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梁颖新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邮政编码:030002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人:李永佳、高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59026602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张宝乐、黄海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458
传真:010-60833504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
场 25 楼
负责人:汪有为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