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张贴了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公
司本次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至 2024 年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
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三、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重大误解之处。
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