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誉远
股票代码:600771
信息披露义务人:晋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信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智创
城东渠路西二巷6号C座5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 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
购管理办法》《1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1、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2、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等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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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晋创投
指 晋创投资有限公司
资
上市公司、广誉远 指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省国资运营公司 指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系晋创投资股东
山西省国资委 指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神农科技集团 指 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晋 创 投 资 将 71,508,968 股 ( 占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14.61%)转让给神农科技集团,同时解除此前晋创投资已
委托神农科技集团行使的14.61%股份对应表决权。
本报告书 指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晋创投资与神农科技集团于2024年12月签署的《晋创投资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有限公司与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晋创投资与神农科技集团于2021年9月签署的《晋创投资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有限公司与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15号准则》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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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晋创投资有限公司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智创城东渠路西二巷6号
注册地址
C座5层
法定代表人 刘兆维
注册资本 6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7年12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MA0JWCBH0U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
上市企业);融资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
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智创城东渠路西二巷6号
通讯地址
C座5层
通讯方式 0351-7056790
经营期限 2017年12月28日至长期
股东 省国资运营公司持股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是否在其他公司兼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职
董事长、
刘兆维 女 中国 太原市 无 无
总经理
副董事
太原农村商业银行
张成树 男 中国 太原市 长、副总 无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经理
省国资运营公司财
务管理部;山西晋
孙丽斌 女 中国 太原市 董事 无
深交易有限公司董
事
省国资运营公司安
霍振飞 男 中国 太原市 董事 无
全管理工作部
省国资运营公司机
张慧 女 中国 太原市 董事 无
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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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是否在其他公司兼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职
田永东 男 中国 太原市 副总经理 无 无
万德清 男 中国 太原市 副总经理 无 无
毕煜 女 中国 太原市 副总经理 无 无
任国铵 男 中国 太原市 副总经理 无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广誉远 14.61%股权外,晋创投资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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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使得上市公司管理权与股份产权相统一,信息披
露义务人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上市公司 14.61%股份转让给神农科
技集团。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 2024 年 12 月 与神农科技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向神农科技集团转让广誉远 14.61%股权。如股权转让完成,晋创投资不再持有
广誉远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继续增持股份或
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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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晋创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71,508,96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14.61%,其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神农科技集团行使。神农科技集团享有
晋创投资委托的 71,508,968 股份对应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61%),
并直接持有广誉远股份 2,724,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56%),为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系晋创投资将 71,508,968 股(占广誉远总股本的 14.61%)转
让给神农科技集团。同时,依据 2021 年 9 月 3 日晋创投资与神农科技集团签订
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的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委托股份
过户登记至晋创投资以外的其他主体名下之日止,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表决
权委托解除。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神农科技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为
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拥有广誉远股份。本次非公开协议转让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山西省国资委仍然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及解除表决权委托。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晋创投资与神农科技集团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晋创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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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标的股份共计
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中,甲方拟转让的标的股份均为不存在质押的无限售流通股。
(三)标的股份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份转让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存在下列特殊情形
的,可按以下原则确定股份转让价格……(二)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
组,在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且上市公司中的国有权益并不因此减少的,股份转让
价格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
因素合理确定”之规定进行定价。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每股价格为
仟壹佰捌拾贰元整)。资金来源由乙方自有或者自筹资金。
(四)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双方同意并确认,在本次股份转让获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批准
及本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
(五)标的股份过户安排
自本协议生效、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批复同意且乙方支付转让价
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双方一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
标的股份合规性审查文件,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合规性确认文件后尽快办
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起标
的股份及其对应的权利义务转移至乙方。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各自
公司公章后成立,在本次股份转让获得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批准后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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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任何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增加
或者删除须以书面方式进行,该等书面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
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出现以下情形本协议解除:
解除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
之义务或者承诺或者所作出的声明、陈述或者保证失实或者严重有误,则该方
应被视作违约。
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向守约方
支付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协
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次股份转让非因双方过错未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双方互不承
担违约责任。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及对应的银行活期利息自未获
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后解除本协议,或者
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约定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权利的放弃仅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效。当事方未行使
或者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者救济不构成弃权;当事方部分行
使权利或者救济亦不得阻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者救济。
就本次股份转让相关具体事项或者其他未尽事宜,本协议相关方可另行签
订协议进行约定。
本协议双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
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他第三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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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负责承担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税费。
双方同意,双方已签署的《晋创投资有限公司与神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于交割日同时终止。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益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晋创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71,508,968 股股份不存在质
押、查封等权益受限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审议通过神农科技集团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晋创投资持有广誉远
公开协议转让广誉远 71,508,968 股股份(占广誉远总股本的 14.61%)的议案。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记等手续。
五、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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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本次转让控制权前,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
等调查和了解的情况说明
在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
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本次权益受让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
策关于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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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
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与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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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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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晋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兆维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19 日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晋创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兆维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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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所 在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广誉远
上市公司名称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 路1号
股票简称 广誉远 股票代码 600771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晋创投资有限公司 府产业园智创城东渠路西二
人名称 人注册地
巷6号C座5层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人
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 □ 否 √
公 司 第一 大 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71,508,968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4.61%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托神农科技集团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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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
义 务 人 拥 有 权 持股数量:0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0%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4年12月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 月 内 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6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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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负
债 提 供 的 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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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晋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兆维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