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86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三季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其中关于中期现金分红的方案如下:“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
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 2024 年半年度或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 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4 年半年
度或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划以现有总股本 158,70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
税),共计派发 15,870,4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
司最终以实施 2024 年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4 年 10 月
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8,704,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2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2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在利润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12 月 18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上市前本企
业初始入股价格。(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方式
八、备查文件
的文件;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