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
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
份方案的议案》,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瓴仁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瓴仁卓越长青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